学前教育自考升本,重磅!我省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有重大调整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调整前后课程替代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和全国考委、全国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考试计划的相关要求,省招考委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现在就和小编一起看看相关事项吧!

一、从2018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含专科、专升本,面向社会开考和应用型)执行新的考试计划(见附件1)考证培训机构,考试课程安排、毕业证书办理均按新计划执行。

二、专科层次的推荐选考课(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不再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由省招考委组织专家进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

三、已取得原考试计划中的合格课程学前教育自考升本,按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前后课程替代表进行转免(见附件2);已在专科阶段进行替代的合格课程不能在本科阶段重复使用。

四、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的通知》(考委办函[2016]4号)精神,经征求主考学校意见,制定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见附件3)。相关院校应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幼儿教师实习指导”(专科,课程代码、6学分)、“幼儿教师教研指导”(专升本,课程代码、6学分)综合实践课程的具体考核办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后,方可参加综合实践课程考核。

请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院校高度重视,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工作,请各主考学校和助学单位做好相关课程调整和助学安排。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调整前后课程替代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

(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专科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实习指导”(课程代码, 6学分)、专升本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代码, 6学分)。这两门课程均为工作指导类课程,具有较强实践性学前教育自考升本,重磅!我省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有重大调整,可选用如下几种方式进行考核:

1.案例分析:考生需综合运用所学课程内容,对给定案例(可为文本或视频方式)进行分析、评价,并给出改进意见等。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所用理论是否正确、恰当,分析评价是否准确、合理,改进意见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分。

2.方案设计:考生需针对课程特点设计一项教育活动或班级计划。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等方面,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3.现场说课:考生到主考院校现场进行说课。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考生表达展示等方面,对说课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4.实习报告:考生应在实习完成时上交一份实习报告,其中可包含若干实习日记和一份实习总结。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是否能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过程,是否能够使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评分。

各主考学校应充分发挥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科特点及实施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报省教育考试 院备案)对考生进行考查与评价。

自考报小学教育还是学前教育,2021年4月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公布​

近日自考报小学教育还是学前教育,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2021年4月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发布《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名称及课程代码的公告》,对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和有关事项作出安排和调整。

2021年4月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特别提示: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

第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非在校生开考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和“2021年4月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第二,云南省招考频道()为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知晓。

第三,具体的报名时间请考生于2021年2月下旬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一、2021年4月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一)面向非在校生开考专业

1.本科层次(18个专业):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人文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消防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采购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教育管理()。

2.专科层次(18个专业):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采购与供应管理()、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消防指挥()、法律事务()、公共关系()、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

(二)面向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开考专业:以下专业非在校生不能报考,若错报,成绩将不予认可且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1.本科层次(25个专业):商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交通运输()、园林()、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网络营销与管理()。

2.专科层次(11个专业):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药学()、财务管理()、酒店管理()、应用化学()。

二、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性别、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遵纪守法,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专科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

2.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报考医学类护理专业(专科)人员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五)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考试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自考报小学教育还是学前教育,2021年4月云南省第8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公布​,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考证培训机构,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100分计,60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英语(二)(课程代码:)〉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决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四、订购教材请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教材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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