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报名报考工作将于8月27日至9月7日进行。具体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
考生报考时间:9月3日14:00至9月6日17:00;缴费时间:9月4日10:00至9月7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护理自考报名,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特别提示:
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及相片采集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注意:建议港澳和台湾同胞使用身份证进行预报名(按身份证录入个人信息),以便后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完成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报名县区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8月31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1.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考区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次考试只限报考一次,可根据当次考试需求选择一次报考多门课程(最多不超过4门),但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只要报考费网上缴纳成功护理自考报名,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则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考区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2.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打印除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考区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四、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件4),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12月上旬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区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另行通知考生(按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方式);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六、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收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区所在地市考办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布。
七、其他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考证培训机构,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考区所在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考区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 “清远招考” 的官微。
附件:1.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2.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护理自考报名,转发: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报考考生须遵守我省自学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试安排 ,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报名报考限制规定:
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且完成相关课程考核,需参加核心课程考试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4月15日至16日。4月10日9时至4月16日15时考生可登录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
2.课程安排: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附件1)。
三、报名报考
(一)报名报考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月20日9时至2月23日12时。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月20日9时至2月24日12时。 网上报考时间:2月20日9时至2月24日18时。
(二)报名报考办法
1.2022年以来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包含正面和反面)和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请认真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考生上传的照片务必符合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提交考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课程、查看本人历史成绩及申请转考、免考、毕业等。
2.2022年以来在自学考试服务平台已经注册过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直接进行课程报考护理自考报名,转发: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报考的课程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无需到现场确认,请认真报考,诚信参加考试。
3.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或上传的照片图像信息不规范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区现场采集信息。
4.2022上半年已报考2022年下半年3个停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的西宁、海东考生,本次允许正常报考。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护理自考报名,方可在2023年下半年继续报考以上3个停考专业。
(三)报名报考流程
1.网上注册报名: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报考。
2.选报课程:报考信息填报→报考信息预览→确认并提交审核。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考本人确认的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确认,报考时间内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所有报考信息不可再修改。
3.报名报考流程图详见本简章《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图》(附件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四、其他事项
(一)关键信息修改
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姓名、性别关键信息有变化或有误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变更关键信息的申请,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及《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到考区进行现场审核。
(二)省际转考办理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转出和转入)手续。
2.2023年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月23日12时,省考试院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4日18时;转入申请及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3月20日9时至3月24日18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材料到省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转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施细则》。
(三)课程免考申请 1.凡符合青海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课程免试。免考政策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 2. 2023年上半年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月23日12时学什么技能好,各考区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24日18时。考生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由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各考区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合档申请
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若同时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
(五)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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