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阶段,自八十年代起中国仅有中国建筑工程公司、中国公路桥梁工程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和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在中东、西亚等地区的少数国家开展业务。
逐步发展阶段,截至1999年底,中国EPC累计完成540亿美元,签订合同额750亿美元。有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的公司增加到1000余家。
2000年到2008年是快速发展阶段。一方面,中国EPC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另一方面,政策支持体系给对中国EPC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EPC逐渐成为主流业务形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引进国内已经30多年,规模从开始540亿美元到现在2020的26.8万亿预计21年可以达到28.7万亿,由此导致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人才缺口巨大
2008年至今为升级阶段。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EPC企业更加重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开始谋求业务的转型升级。很多企业不断进行新模式的探索。
自“一带一路”倡议被提出并逐渐落地展开后,中国EPC产业得到了系统化的战略性助推,实现了更加高速的发展。
2014年7月,住建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要求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2016年5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93号文件中主要明确了联合体投标、资质准入、工程总承包商承担的责任等问题。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9号),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19号文件主要指出我们国家建筑行业发展组织方式落后,提出采用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培育全过程咨询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2017年4月,住建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程项目总承包epc,中国EPC发展历程,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发展行业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
2017年12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7〕65号),进一步为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2017年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对总承包相关的承发包管理、合同和结算、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随后又相继出台了针对总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年5月,住建部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020年7月0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联合印发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总承包epc,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推动企业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协同创新,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全国各省/市密集发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一系列文件精神,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吉林、陕西等地启动了工程总承包试点,相继发布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政策,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进入2020年全国各省(市)密集发文。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以及响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决定开展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职业技能培训。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过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主办)颁发相应级别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纳入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人才数据库,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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