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自考本科论文,学院圆满完成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论文答辩工作

11月4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举行了2023年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武汉理工大学的高度重视本次论文答辩工作。答辩期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科长李昊和武汉理工大学巡视教师吴莹到答辩现场进行巡视和指导,对学院自考本科答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1月4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举行了2023年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答辩同学在现场等候和准备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评定学生论文质量高低、基础知识是否扎实、掌握知识广度和深度的重要教学环节。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办学要求,学院继续教育中心遴选了多位学术水平高的教师,为学生做好指导工作护理自考本科论文,学院圆满完成武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论文答辩工作,包括毕业论文开题、撰写、论文检测提交送审、答辩筹划安排等多个环节。

此次答辩共有295名同学参与,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要求,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依照专业类别、答辩人数分组学什么技能好,组织教师张晓锐、王伟、杨义、李文飞、付小平、屈劲松、罗雨,分别针对不同专业组同学,进行答辩指导工作。

答辩现场

论文答辩工作采取线下方式有序进行,答辩教师围绕论文选题、科研设计、课题实施、数据统计、论文撰写、专业知识等方面提出问题,并给出建设性意见。答辩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毕业答辩,深入了解了论文选题、设计、写作等知识护理自考本科论文,积累了宝贵经验,提升了专业能力。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武汉理工大学的高度重视本次论文答辩工作。答辩期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科长李昊和武汉理工大学巡视教师吴莹到答辩现场进行巡视和指导,对学院自考本科答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忠诚 信达 博约 致知

供稿 |崔昌萍

编辑 | 大学生记者团 陶斯阳

河南护理自考本科学校名单,河南大学2022年护理与健康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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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护理与健康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及学校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学校主管部门的统一

安排和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整体研招复试工作安排,我院2022年研招复试工 作采用线上复试的形式。

线上复试将在我院视频会议室举行,考生可在家或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 参加复试。采用学校统一复试软件平台: 视频会议平台,或其他指定线上复试软件,并按要求提前购买相关硬件设备,组织学院参与复试人员技术培训,使复试人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技能和流程。提前告知考生线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考生应提前测试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学院反馈。复试前组织专人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 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试中采取“一平台”(统一复试平台)、“双机位”(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

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防缩屏”(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三、复试组织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 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购置复试相关硬件设备,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遴选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时严格遵守回避原则。

3.“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究生与科 研办公室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问题。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提供的每位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学籍学历检测结果等信息,仔细核查;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9人组成,另配有1名 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1名线上复试服务人员等4名工作人员。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

5.“网络远程复试服务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行政办公室、研 科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线上复试硬件采购,软件使用、维护、培训等,以及线上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线上复试服务小组”应集中对本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线上复试培训、解答线上复试相关问题。

6.“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委员、2名教师代表组成,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具体负责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培训

1.复试比例

2022 年我院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均为1:1.2。

2.复试分数线

按照1:1.2的复试比例,本院护理学专业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为政治43,英 语为43,专业课为140,总成绩为315;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政治43,英语为43,专业课为140,总成绩为33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总的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录取时应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录取);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政治53,英语为53,专业课为 90,总成绩为353(此为接受调剂分数线,复试分数线根据调剂情况按比例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

3.复试名单 按上述要求确定的复试名单等详细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

后,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考试招生人数等,并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4.复试分类 本学院护理学和护理专业按一级学科复试,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按

二级学科复试。

5.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6.复试培训 进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线上复试培训,解答线上复试相关问题。

时间:2022年3月31日,16:00 地点:学院视频会议室 五、报到、复试时间

1.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与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3日

报到时间:2022 年3 月31 日 7:30-18:00

资格核查时间: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复试之前。

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复试复试时间:2022年4月3日,下午17:00-18:00

报到时间:2022年3月31日 7:30-18:00

资格核查时间: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复试之前。六、复试通知

1.学院网站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纸质复试通知书不 再寄发。

2.电话通知: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电话通知,同时电话告知考试网上复试 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找专人负责,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考生,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研招办。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如没有接到学院复试通知电话,只要达到 我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可直接按时到线上报到。该类考生报到后,学院将及时与学校研招办核对有关信息。

七、复试报到

1.考生按照复试通知时间线上报到。

2.考生线上报到者应提交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八、报考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时,线上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比对报考库、学籍 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严防替考。

2.对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复试时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尤其是考生 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 学生。

5.若考生在2021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复试。

6.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标准为:成人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河南护理自考本科学校名单,河南大学2022年护理与健康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题,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 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线上复试

环节将对考生复试画面进行录屏。线上复试,所有专业及复试环节均以口试方式进行。考生报考资格核查与复

试一起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试、专业知识复试和专业面试三个部分。

(一)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采用口语测试,成绩以百分计,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

复试成绩的10%。

(二)专业知识复试 本院所有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知识复试均为:专业知

识考试、同等学力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方式为口试,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护理学学

术学位专业考试科目:护理研究与护理心理学;护理专业学位专业考试科目:临床技能知识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护理操作、急危重症护理、心理护理、人际交流与沟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试科目:卫生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护理学专业加试: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社 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加试:公共经济学、社会学研究方法;考试方式为口试,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三)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 成绩以百分计。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四)复试流程 学院随机排定每天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顺序,复试考生当天按顺序随机抽取

进入复试会场。按照考生资格核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生资格核查,审核通过—

—进入外语口语测试环节,测试完成——进入专业知识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环节

——进入专业面试环节。

每位考生总的复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上一位考生进行复试时,随机抽 取下一位考生进行备考。

(五)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 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护理学学术学位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知识考 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10%]×50%

护理学专业学位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临床技能知 识考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10%]×5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 业知识考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10%]×50%

(六)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确保成绩复核无误,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尽快公

示考生总成绩(最长不超过48 小时),按总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

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

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如遇有加分考生、大学生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二等功推免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应在公布成绩时在备注栏注明加分类型、加分值、专项计划类型等信息。

十、调剂

按照“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规定执行。十一、拟录取 1.复试完成后,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到学校研招办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 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 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

(三个月内)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体检结果如不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提出的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复试分数线、拟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方案等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公布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监督。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并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进行复议。学院申诉电话: –

邮箱:十三、违规处理

1.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 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 为的工作人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

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河南护理自考本科学校名单,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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