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特制定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收8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2016]8号),今年我校拟在四川计划招生4名,重庆计划招生2名和新疆计划招生2名,共计8名。
三、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为列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专业(包括专业学位),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一)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地区就业。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要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0%以上。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考试
1.报考资格审批
考生首先下载并填写《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户籍证明、《登记表》、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管理机关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签字、盖章,然后到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方可报考。(注:我省考生报名资格审批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5日18:00时。)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报名,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和相应的专项计划类别,报名期过后或在考试过后的招录阶段,虽符合条件但在报名时未报考“民干”类的考生,不再予以转向补报,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2016年11月10日-11月14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成都体育学院自考本科,2017年成都体育学院少干考研招生简章,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2.考试
初试: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
初试科目: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复试时间由我校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不会晚于2017年4月30日。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三)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应与我校、所在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
被录取的新生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成都体育学院自考本科,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达到我校录取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其他类研究生相同。我校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制一般为三年。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及基础培训院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及基础培训院校按照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六、就业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5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附件一:成都体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附件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武汉体育学院自考本科,体育考研权威数据 | 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
体育考研可供选择的院校多达百余所,同学们择校择专的时候可以参考历年的院校招简及考试大纲,以此来规划后期的备考情况,但是网上内容冗杂,所以小编每日都会给大家总结一所院校,一起来看看吧~
01信阳师范大学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河南省创办的第一所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两所师范大学之一,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茶学与食品科技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83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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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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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武汉体育学院自考本科,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武汉体育学院自考本科,体育考研权威数据 | 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A: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B: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C: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以备核验。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3.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6.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7.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在学院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9.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初试加分项目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并在复试时提前通知考生提供相应材料。
六、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复试前提前通知考生。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需在初试报名时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及表现,凡在考试过程中(含初试、复试)发现考生有不诚信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1.学制:2025年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学习形式: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3.学费:根据国家规定,2025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一般为每生每学年900元(四人间),如有变化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安排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情况收费。
4.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个人档案不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项目;研究生新生录取后按要求转递档案,并在入学时转递完毕,学习中途直至毕业不再接受任何档案转递。)
十、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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