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更正办理流程
(一)更正范围
在籍未毕业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须申请考籍更正。
1.经户籍管理机关统一,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
2.信息采集时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或民族等信息录入错误的。
(二)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时间
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报名期间。
(三)考籍信息更正办理地点
各区县考试机构。
(四)考籍信息更正所需材料
1.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更换证明或户籍档案页(含曾用名)原件。
2.信息采集时身份信息录入错误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
(五)审核流程
区县考试机构核验考籍更正材料原件无误后,将审核通过的更正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提交市考办审核,经市考办审核通过的予以更正。
考籍更正流程图
二、我的自然信息发生过变更(姓名、身份证号),该怎么办?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三、考籍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市办理转考、免考,核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一经建立,永久保存。考籍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含照片)、课程考试成绩(含笔迹)、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考核(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成绩、奖惩记录、转考、免考、毕业信息等。
跨省转出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一)转出受理时间:
2024年上半年:2 月 19 日 至 2 月 23 日,2024年下半年:8 月 21日 至 8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转出受理机构:
(三)跨省转出材料:转出地准考证(重庆市)、转入地准考证(接受地)、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即完成转出办理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1.重庆市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即完成转出办理手续。
2.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5.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重庆市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有证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8.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籍更正及转免考,重庆市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免考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流程
(一)材料免试受理时间为:
2024年上半年:3 月 11 日 至 3 月 25 日,2024年下半年:9 月 11 日 至 9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免考受理机构:
自学考试(社会考生)材料免试受理机构:
自学考试(助学考生)材料免试受理机构:
(三)免考相关材料:
1.证书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重庆市)、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书
2.课程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重庆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家教育部认可)、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
免考流程图
二、考生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期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后上报市考试院。市考试院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
三、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考证培训机构,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六、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 成绩报告单的(425分),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
英语(一)(课程代码)、英语(二)(课程代码)、
日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日语(二)(课程代码)、
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俄语(二)(课程代码)等。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成绩报告单的(425分),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英语(二)课程代码)、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综合英语(二)()。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基础英语(课程代码);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英语(二)(课程代码)、基础英语(课程代码);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英语(二)(课程代码)、基础英语(课程代码)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英语(二)(课程代码)、基础英语(课程代码)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
七、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或《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课程
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 )或二级( )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实践)》或《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实践)》课程;
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课程;
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 C++程序设计(含实践)》课程;
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
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实践)》、《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实践)》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实践)》课程;
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含实践)》课程;
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数据库及其应用(含实践)》或《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实践)》课程。
八、实践(实验)课程免试的有何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要求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又符合所报专业考试计划(或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相关实践环节考核(考试)课程。
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
九、证书免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
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
十、考查(考核)课程能不能办理免考?
凡考生提供的原学籍表上的考查(考核)课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
十一、免考规定中的公共基础课指哪些课程?
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十二、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十三、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十四、专升本的考生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十五、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十六、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十七、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十八、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学籍表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市、区)自考办公章及免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所属地报名点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十九、考生如何得知免考申请的结果?
考生提交的课程免考申请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考生(3个月后)可在本人自考报名系统中查询申请结果。
二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自考有关课程免试办法?
相关课程免考问题:办理时须凭学籍成绩表、毕业证书,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才能免考。申请免考课程遵循以下原则: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科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本科的,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名称相同的课程。
二十一、相关本科层次专业免试英语(二)加考课程对照表
专业名称
加考课程
专业名称
加考课程
金融
投入产出分析(5学分)
外国财政(5学分)
银行会计学(5学分)
发展经济学(6学分)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4学分)
企业管理咨询(4学分)
会计制度设计(5学分)
国际商务谈判(5学分)
环境工程与管理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4学分)
计算机系统结构(4学分)
光纤通信原理(4学分)
计算机网络技术(含实践4755)(4+2学分)
程控交换与宽带交换(5学分)
计算机网络管理(3学分)
管理经济学(5学分)
计算机网络原理(4学分)
工商企业管理
工业自动化
会计
交通管理工程
市场营销
通信工程
企业财务管理
机电一体化工程
电子商务
计算机及应用
物流管理
计算机通信工程
经济学
计算机网络
统计
计算机信息管理
财税
汽车制造
备注
凡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的,须选考非本专业的三门加考课程,且不少于14学分。
其中,企业财务管理、经济学、统计、财税、环境工程与管理、工业自动化、交通管理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等专业已停考,上述停考专业涉及的相关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自学考试信息系统,2024年上半年《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考试报名通知
同学们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课程组)专业本科考生,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学,可报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考试,请按如下通知要求报名并相互转告!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先添加钟老师微信,填写电子报名表(见附件),然后私发微信或发到邮箱。
2、报名登记:进入微信群后自学考试信息系统,录入腾讯文档进行报名确认,务必登记以避免漏报名。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17时前完成。
4、报考费用:200元(培训费)、150元(考试费)合计350元。已交过培训费推迟考试的学生,本次只交150元考试费。
5、缴费方式:3月20日后留意微信群,按通知要求操作步骤完成缴费即可。
6、办公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理楼2楼A207室(管理学院自考办)。
二、上机考试须知
1、上机时间:5月12日(周日)上午9:30-11:30培训、下午2:00-3:30考试。
2、上机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教学楼(四方楼)计算机房。
3、考试请带:身份证、考生信息简表,请进入 点报考、点左边“考生信息简表”下载。
4、通知方式:指定以微信群通知的信息为准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届时会提前一星期通知大家自学考试信息系统,2024年上半年《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考试报名通知,敬请留意。
5、咨询电话: – 钟老师。
以上若有变更,会及时以微信群通知大家,如有疑问请致电钟老师联系。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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