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
三、招生计划
学校对招生学院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等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复试分数线见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单科及总分成绩达到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告。
3.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复试组织工作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复试方式。提倡现场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准备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需统一复试平台,并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实现远程复试和现场监控要求,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招生学院要做好考生复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复试系统调试和模拟演练,准确掌握考生复试条件,必要时积极为其提供远程复试支持和帮助。针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发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4.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
5.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6.复试时,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如英语单独面试,复试专家至少由两名导师组成。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
7.关键环节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关键岗位必须安排不少于2人同时开展工作,如命题、制卷、评卷、统分与登分、线下“三随机”、调剂系统操作等工作至少由两名老师一起完成,并签字确认。
8.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9.学院督查组必须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和巡视督查组。
10.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笔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综合素质考察成绩*(100-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考核形式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若采用网络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2.综合素质考察: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满分55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5分)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满分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证书的正规网站,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创新精神、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外语能力测试外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
3.加试: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复试考生名单见
附件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附件2:2023年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名单.xls。
(五)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3日-4月12日,学院需在4月12日17点前上报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待回收进行二次计划分配后,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3日-4月16日,学院需在4月17日上午12点前上报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六)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按学院指定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在我校财务处网上缴费的,缴费操作办法见
附件3-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办法.doc。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七)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
附件4: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且网报时申请了相关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19)。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2025三峡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三峡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5三峡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专业及工程管理(MEM)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方向的人员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报考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临床医学,招收本科专业为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除外)医学学士学位人员;中医,招收中医类学士学位人员。
(2)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已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3)不招收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4)不招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人员。
(2)非应届生须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4.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5.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除满足招生学院报考条件外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以上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2025三峡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三峡大学健康医学院护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考证书的正规网站,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
学校是湖北省重点支持打造的四所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中国高校第143位);位列US News世界大学工科排名全球740位(中国高校第118位);2023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30位;2023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全国第156名(全国水电类高校中位列第3名)。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继续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3%。获批水利科学与工程、电力与新能源、大健康与医学、新材料、资源生态管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特色生物育种与生物制造等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教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68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00余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02人,硕士生导师2432人(含校外导师)。现有国家千人、国家优青、国家万人青拔、国家海外优青等一批全职高层次人才,全职聘任院士1人,双聘院士8人,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60余人。15名学者入选美国ESI世界排名前2%科学家榜单。
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前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型石墨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40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2年科研经费达到2.3亿元,授权发明专利近545项(中国高校第75位,省属高校第一)。2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期刊。
学校持续强化研究生教育,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获批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2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2022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97.02%,博士毕业生就业率为100%。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三峡大学健康医学院护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现有来华留学生1300余人。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2019年,获批承办乍得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2020年以来,学校获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2个,获批承办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扎实开展国别与区域研究,建立的尼泊尔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备案中心。国际编号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00人(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5人。最终可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4年下达计划为准。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计划(不含推免生人数)见《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称少骨生),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
少骨生招生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报考少骨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少骨生,不可调剂为其他类别考生。所有被录取少骨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称退役生),自主划线,限报专业学位。
退役生是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报名条件
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应该符合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满足招生学院报考条件,同时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网上未报名者不可参加报名信息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按提示进行操作,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
2.报名信息确认:一般于每年11月上旬进行,已网上报名者提供资格审核材料给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七、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时。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MBA、MPA、MEM专业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MBA、MPA、、MEM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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