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大专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11.如何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022年2月21日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附件《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方案》序号第1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调整为: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 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 年。

2.对具备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报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护理大专报考执业药师,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3.报考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何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4.报考条件中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如何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

在大专层次

药学类专业

中药学类专业

药学类、

中药学类专业

药学

中药学

药学

药物制剂

中药资源与开发

现代中药技术

临床药学

藏药学

中药(或中药学)

药事管理

蒙药学

蒙药学

药物分析

中药制药

维药学

药物化学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藏药学

海洋药学

5.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如何界定?

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界定,在《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护理大专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常见问题解答,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6.报考条件中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如何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7.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8.考试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9.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一般定为每年十月。具体考试时间参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各年度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10.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1.如何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1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如何查验?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进行查验。

1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见附件样式1)…14.执业药师…”“四、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纸质证书的领取时间?

发证时间各省不一,具体请查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

如:天津市详见《关于网上办理2021年度我市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及统计资格证书(含高级统计合格证明)邮寄手续的通知》

15.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址?验证范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查验网址: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查验范围网址:

16.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上信息有误怎么处理?

请联系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上的发证部门进行解决。

17.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如未注册,证书会作废吗?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目前,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如未注册,暂无规定证书会作废,但每年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执业药师注册常见问题

1.执业药师注册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950项,执业药师注册。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2.执业药师注册的实施机关是哪些部门?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省级药监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的实施机关。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领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什么时间可以注册?

执业药师领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即可登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网址:

4.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流程有哪些环节?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复审申请—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送达。

5.在哪个网站上可以办理执业药师注册?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选择标题栏中的【其他】,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

江苏护理自考,江苏自考医学护理专业有哪些报名条件?

自考生不需要年龄的约束、不需要性别的约束、不需要学历的约束,也没有时间、地点的约束,所以自考的空间范围很大,自由度很高,学习的人数也就越来越多。那么江苏自考医学护理专业有哪些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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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医学护理专业本科必须要护理专业专科毕业才能报考,药学类则是任何专科毕业都能报考。

自考专业选择:

如何选择自考专业是困扰很多新自考生的问题。选择专业时要综合考量自身优势、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才能更加轻松、顺利地通过自考。自考生要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用缺点应试。

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文科类大部分课程要求有较高的英语和语文水平。财经类对数学水平要求较高。工科类除对数学水平有要求外,可能还对物理、计算机等学科水平有要求。考生如果特别不擅长某一学科,可以选择专业设置中不包含该学科的专业,充分发挥优势,避开劣势,以免在某科上花太多时间,耽误整体学习进度。自考生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更加快乐地学习。

总之,自考生要慎重选择专业,结合自己的情况从多方面综合考量,不要盲从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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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自考护士证,2022年烟台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出炉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今日,烟台市卫健委发布2022年烟台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记者从中获悉,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统一部署,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7月23—24日举行考证培训机构,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参加考试的考生要认真做好考前7天健康监测,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采集表考试当天上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考生应及时向考点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两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需提前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出行防疫政策,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怎样自考护士证,2022年烟台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出炉,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考前7天内无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后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从外省发生本土疫情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相对独立的考场参加考试,不与其他考生发生接触。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烟返烟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建议考生提前返回考点所在地,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开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怎样自考护士证,还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试期间,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出行期间应当备齐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考生按考试场次入场,候检时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考场。进入考场后按考室、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考后按时离场。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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