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待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

重要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4)18号文件,自2016年起,我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一、学院介绍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髙等财经学府。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自1998年起先后获得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财税法等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什么技能好,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被遴选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3年获批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获批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法学院努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高水平、大融合、上层次”的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法学理论与实务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三、研修专业方向

1、法学理论:法哲学、部门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立法学、人权法学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宪政与经济行政法

3、刑法学:经济刑法、环境刑法、中国刑法、国家刑法

4、民商法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商事法务会计

5、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证据法学

6、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8、财税法:中国财税法、比较财税法、国际税法、财政宪法

四、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可以先入学课程学习,待满三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4、具有大学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参加硕士学位申请。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我校本专业现行硕士研宄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有公共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三大类,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博士主讲。

六、学位学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待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年,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五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注: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5级水平。

七、缴纳学费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

八、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交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免冠蓝底近照4张(其中2张一寸、2张二寸)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4、经审核合格后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来报名中心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并注册。

欢迎留言或拨打曾老师电话咨询

同等学力江西财经大学,24同等学力申硕!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院紧扣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以培养适应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人才为目标,努力提高在职人员的金融理论水平、经济知识水平及整体素质,造就一批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投融资高级管理人才和熟练掌握金融投资技巧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学习使得学员们具备较为扎实的金融学知识同等学力江西财经大学,24同等学力申硕!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素养,帮助学员更好地将金融理论与中国金融实践相结合,在本岗位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

通过学习使具备条件的学员顺利毕业,为其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为在读的职场学员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与借鉴、扩大和共享社会资源的平台。

二、培养优势

1、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是江西省唯一金融学专业博士点,同时也是学校唯一可授予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院;

2、任课教师团队实力雄厚考什么证赚钱多,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授课教师团队出版了《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等专业教材,在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设立的江西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院,与江西省金融办、南昌市红谷滩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的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与九江银行合作设立的九银票据研究院等知名科研机构以及江西财经大学科技金融研究中心、证券期货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与金融学院合署办公,学院还下设应用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强大的金融研究实力为学员提供了丰富的教学案例及实训、研讨基地,切实加强学员专业知识;

4、学员共享金融界高端交流资源同等学力江西财经大学,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金融学院的学员可分享金融界高端交流会议资源,第一时间了解金融界最新资讯,为自己的金融职业找准方向。

三、课程设置

江西财经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招生计划

#同等学力#

一、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本研修项目依托江西财经大学优势学科平台,致力于培养具有“信敏廉毅”校训素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江西财经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招生计划,能够从事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艺术设计等专业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开拓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项目优势

01

无需入学考试,进入门槛较低

本研修项目入学资格由学院进行审核,无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通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论文答辩合格后所获得的硕士学位是国家认可的,可用于职称评聘、提干加薪、考公考编和办理留学等。

02

学习方式灵活,解决工学矛盾

授课方式主要采取网络学习学什么技能好,完美解决学员工学矛盾。

03

数字化管理体系,教学服务贴心

学院拥有远程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管理系统网络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学服务贴心、热心和暖心。

04

丰富的校友资源,实现价值终身增值

学员入学后可加入校友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学习及课外活动。实现知识能力、学位等次双提升,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双丰收。

四、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江西财经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者可以先入学参加课程学习,待满三年后可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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