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成都。
现设有27个学院(中心)等二级办学单位,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车辆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位居全国第一(A+)并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土木工程学科位居全国A序列,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进入世界前50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和US NEWS学科排名)。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社会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生态学等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工程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培养目标
西南交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西南交通大学 同等学力,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约2000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2024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的考生除外):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1篇;②补修8门及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和项目管理[代码为]、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报名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报。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什么证赚钱多,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按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西南交通大学 同等学力,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章程,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2024年3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上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2024级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具体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招生说明
1、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研究生均为“非全过程培养”模式。入学后在成都校区报到并完成主要课程,在唐山、宜宾完成剩余环节,论文工作结合导师意见选择培养地点完成。
2、按相关规定及标准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最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公布的奖学金政策为准。
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12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在十九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政策精神,发挥学校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项目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烟台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成都交控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国龙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大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科研平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项目以“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习实践环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实践项目要求在规定地点完成实践交流环节。
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2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作。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若企业设有专项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4、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解释。
关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奖助学金、企业概况等内容请参见我校研招信息网《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宣传册》。
其他招生政策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
上文所述就是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章程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面试(口试)。
2. 复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3 月 28 日,具体复试时间可登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和学院网址()。
3.面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4号教学楼,详细安排待后续通知。
(二)复试人选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非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下表中对应专业的成绩要求,方才具备复试资格。
01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物理学
317
41.0
41.0
62.0
62.0
电子科学与技术
279
37.0
37.0
56.0
56.0
报考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按学校规定执行。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试材料、时间、地点
1. 统考考生需备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备查)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2)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复试信息表使用);
(3)准考证1份;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现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所属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5)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6)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9)各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在一张A4纸上)、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签章原件3份);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提供(1)-(8)材料外,需另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入伍批准书(扫描件)、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扫描件)、考生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考生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信息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10)西南交通大学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11)复试费交费后打印的凭据。
以上材料复试报到时均须提交。
2、复试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时 间
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
地点
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办公室
(2)面试
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时间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 8:30—18:00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 8:30—18:00
地点
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分组面试地点将在2024年3月26日上午12点后公布,考生请到九里校区办公室外查看
(四)复试内容
复试要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对于参加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按初试成绩平行分组),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能力。面试中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或工作业绩,同时了解考生的思想道德表现和诚信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此外,面试中还要考查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了解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中还将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 复试工作安排
1.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至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备1张1寸照片面试用)
2. 面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分组面试地点将在2024年3月26日上午12点后公布,考生请到九里校区办公室外查看)。
3. 参加面试要求:考生参加复试面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各位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信设备,请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外等待参加考试。
4. 面试环节说明
(1)考生自我陈述3-5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按复试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要求完成。
(3)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按复试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要求完成。
(4)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按复试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要求完成。
(5)考生回答完毕后,面试专家可补充提问,如无问题,则考生退出面试地点。
5. 根据复试工作人员提示,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地点。
注: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请考生耐心等候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保持电话畅通,复试工作人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操作解决,并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5分)、专业知识与能力(6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20分)。
电子科学与技术():取复试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物理学():复试成绩先由各复试小组全体专家现场独立评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复试成绩。 “二次平均法”计算办法如下:
1. 根据在不同复试小组参加复试的同一专业或方向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 将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复试小组的总平均成绩(R)。即:(A1+A2+A3+……+AN)÷N=R
3.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Ai)得出该面试组的计算系数(Xi)。即:R÷Ai =Xi
4. 复试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现场平均成绩乘以本复试小组的计算系数,即:复试考生复试成绩=面试现场平均成绩×Xi。
5.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调剂
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招生,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提升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申请硕士学位。
第二章 学习资格
第三条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第三章 课程学习
第四条自通过研究生院学习资格审核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西南财经大学相关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要求。
第五条 自通过研究生院学习资格审核之日起三年内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招生,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含题库和非题库考试)。题库考试时间为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以当年公布时间为准),非题库考试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组织。各门课程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通过(题库考试合格标准为70分,非题库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第六条 自通过研究生院学习资格审核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第四章 论文写作与指导
第七条 论文开题
(一)论文开题基本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试;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二)论文开题资格审查
1.同等学力人员向其所在学院(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经学院(中心)初审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
(1)本人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书的教育部认证报告原件;
(3)西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课程题库考试成绩单;
(4)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课程非题库考试试卷及成绩单;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
(6)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第一单位署名西南财经大学,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须提供原件)。
2.研究生院受理论文开题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5日(工作日)。同等学力人员通过论文开题资格审查后,其所在学院(中心)应在一周内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
3.自通过研究生院学习资格审核之日起三年内仍未开题者,学业终止。
第八条 论文写作与指导
(一)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写作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论文工作时间(即论文开题至论文定稿)不得少于八个月。
(二)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根据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水平的要求,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学术规范等承担指导责任。
第九条 论文检测与评阅
(一)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检测西南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招生,西南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评阅人为至少三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一名为校外且为非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按《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论文评阅或抽检未通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第十条 论文答辩
(一)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名为研究生导师,两名应为校外且为非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
(二)同等学力人员如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已到学位授予申请有效期者,学业终止。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者,可在六个月后重新答辩,如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或已到学位授予申请有效期者,学业均终止。
第五章 学位申请与授予
第十一条 自论文开题通过后,同等学力人员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写作和学位授予申请工作。
第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答辩通过后,经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学位申请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 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院(中心),必须是硕士生招生培养实体单位,且已有一届以上硕士毕业生,招生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应有一个博士点或三个硕士点。
第十五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工作由各有关学院(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院长(或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等学力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由在编在岗的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学院(中心)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规范质量管理过程。
第十六条 学院(中心)举办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学习班,应统一使用“西南财经大学XX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的名称(简称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班)。原则上一个培养单位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只能申请一个学习班。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班的学院(中心)向研究生院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备案表》一式二份,由研究生院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备案申请审批通过后,学院(中心)方可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专业课程学习班的预报名,审查预报名学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学习资格审核。通过研究生院学习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人员,纳入西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系统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各学院(中心)在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的教学工作中应执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将教学工作纳入学院(中心)统一管理。课程学习班所有课程学习须在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研究生院注册资格审核后两年完成。
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负责加强和规范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班的各项管理考证培训机构,对各有关学院(中心)开展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并可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中心)在开展同等学力工作中, 如违反本办法、不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将停止该学院(中心)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如给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学校将在当年的年终考核中给予该学院(中心)不合格的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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