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4年山东省内普通批第1次投档情况
山东大学普通类共有76个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的专业为土木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投档计划数3人,最低录取位次为,最低分为575分。临床医学(齐鲁医学堂创新实验班)专业投档计划数30人,最低录取位次为1702,最低分为661分。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普通类共有30个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的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考证培训机构,投档计划数20人山东大学录取,山东大学2024年山东省内普通批第1次投档情况,最低录取位次为,最低分为607分。计算机类专业投档计划数100人,录取最低位次为,最低分为622分。
5+3一体化有3个专业进行招生,分别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3个专业,录取最低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方向)专业投档计划数15人,最低录取位次为5913,最低分为638分。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投档计划数90人,最低录取位次为3691,最低分为648分。
五年制有5个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的专业为预防医学(五年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投档计划数4人,最低录取位次为,最低分为576分。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投档计划数20人,最低录取位次为5596,最低分为639分。
面向山东省各市共有16个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的专业为考古学(文物全科人才面向菏泽市就业)专业,投档计划数4人,最低录取位次为,最低分为606分。考古学(文物全科人才面向青岛市就业)专业投档计划数5人,最低录取位次为6187,最低分为637分。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有4个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的专业为土木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投档计划数4人,最低录取位次为,最低分为575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投档计划数4人,最低录取位次为,最低分为594分。
以上数据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山东省2024年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情况表统计整理而来,不包含艺术、体育及春季高考数据,考生及家长仅供参考,具体以考试院及学校公布数据为准。
学校简介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迈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
山东大学前身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被誉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起源性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年,开启近代中国高等医学教育之先河。从诞生起,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120余年来,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山东大学录取,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精神,踔厉奋发,薪火相传,积淀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大学录取,山东大学(威海)2020年省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中外合作最低597分
山东大学设置有青岛、威海两个分校区,威海校区的级别与校本部一样,都是985、双一流大学考证培训机构,威海校区主要承担了山大的中外合作类专业招生,也有普通类专业及艺术类专业招生,2020年高考招生,山大中外合作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至597分。
纳贝斯特教育整理了山东大学威海校区2020年各类专业批次招生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供参考,具体如下。
山东大学(威海)2020年省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普通批)
山大威海校区的专业,各批次录取线都比校本部要低很多,普通批次最低616分,投档线最高的专业山东大学录取,山东大学(威海)2020年省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中外合作最低597分,投档线也才623分,比校本部普通批次的631分,还要低8分。
山东大学(威海)2020年省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威海走读)
山大威海校区面向威海市内的考生,还设置有走读生的招生计划,同类专业比其他地区录取分数线要低4-15分,算是和当地互利互惠,对考生的福利吧。
山东大学(威海)2020年省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中外合作)
山东大学的中外合作类专业,一般设在威海校区,录取分数线也比普通类要低十几分,甚至是三十几分,对于分数稍低的考生来说,报考这类专业也是上好大学的途径之一。
山东大学的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分或综合分来录取,2020年设置有5个专业,面向省内录取分数线如下。
山东大学(威海)2020年艺术类专业省内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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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录取,山东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 ,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山东大学录取,山东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毕业生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优先、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调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调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山东大学录取,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5.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什么技能好,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7.强基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如国家或山东省收费标准有变化,学校将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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