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术学位的有效途径,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以及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
报名方法
01
招收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9年3月前取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申请进修的专业,应与原有本科学历专业相近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或与当前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02
招收专业
临床检验诊断学,听力学,中医药信息学
03
报名方式
登录系统并注册
进入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同等学力”模块,点击右侧快捷通道“同等学力”,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网报时间截止5月7日
填写报名信息
下载并填写《2021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
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寄送时间截止5月10日。
材料清单:
《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需手写;额外附1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请在背后写好本人姓名及申报专业)。
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研究生科23-219。姜老师0571-。
注意事项:
受疫情防控要求,快递仅支持“顺丰标快”,请不要使用顺丰同城急送、闪送或其他各类快递,拒收到付件。
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预计于5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官方公布。
缴纳学费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课程学习费用.00元/人,通过浙江省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不支持微信、现金或刷卡学什么技能好,具体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
要求本人到校,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人像和指纹采集,复核报名和缴费情况。因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课程学习规定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集中授课,学习年限为1年。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3.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若在规定年限中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来校学习人员食宿自理。
2.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500元/人次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往年已结业的同等学力学员,如需重新参加课程学习,应持当年课程学习成绩单、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连同纸质课程免修申请递交至研究生院。
4.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并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学员,可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向学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申请硕士学位。届时需缴纳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5. 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换专业,不得变更学位类型。
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班招收简章
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招收条件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无3年年限要求),2018年10月之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已获得的学士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招收专业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
口腔医学
3.报名方式
(1)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右侧快捷通道“同等学力申硕系统”,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
(2)注册完成,用注册的账户密码登录后,按照系统要求,分别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3项操作。
(3)报名成功后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班招收简章,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申请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前往学校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环节,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和资格审查。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9日-6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1日-6月15日
现场确认地点:
杭州地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行政楼2楼219室
异地办班:前往各异地办班点
5.学费缴纳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课程学习费用.00元/人。
二、课程学习规定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集中授课,学习年限为1年。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3.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和考试大纲按当年学位办的文件为准)。若在规定年限中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三、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来校学习人员食宿自理。
2.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500元/人次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若以往已结业的同等学力学员想重新参加课程学习浙江中医药大学 同等学力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可申请免修课程。
4.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考,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向学校研究生院综合科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者需在1年半内完成学位申请,逾期作废。届时需缴纳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00元/人。
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哔哩哔哩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学校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位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囊括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囊括4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8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个。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明确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类型,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考生可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相关学科前沿应用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预计统一招收博士研究生386名(其中包含本科直博计划、硕博连读计划、“申请-审核制”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其中以入学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名。
四、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元/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元/年。
五、报考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非全日制除外。
5.语言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 成绩90 分及以上;
(2)GRE成绩305 分及以上(新);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390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4)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5)雅思成绩(A 类)6 分及以上;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留学服务中心网址为:,请登录网站进行申请和办理,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我校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类型,鼓励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凡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医学硕士学术学位人员,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8.以同等学力方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具备以上报考条件,还须提交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的影响因子0.3以上的学术论文(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
9.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的考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若无法进行全脱产学习,则学习形式需报考非全日制博士,要求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相关领域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近两年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影响因子大于0.3,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2篇以上。
10.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本校原委托培养类博士研究生,须持校人事处批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11.按教育部要求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以下三类考生:①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六、选拔方式
1.申请审核:请参看“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报考“申请-审核制”以外的其他考生需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七、报名方法及时间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附件3)
八、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月10日上午8:30—11:30。
九、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1.初试
采用笔试形式,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2)。我校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2.复试安排将在2024年4月在网上公布。
3.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十、重要说明
(一)我校2024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临床推博、本科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拟于2024年2月前完成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招生目录的更新。目录中有标注的导师将不再招收统招考生。
(二) 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2024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四)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哔哩哔哩,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学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查询相关信息。
(九)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请参见附件4。
(十)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
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七楼研究生院 146房间; 良乡校区西院综合楼252房间
邮政编码: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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