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人教〔2019〕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4年度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通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
(三)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含水利专业)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五)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30日17:00。
(一)注册和填报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用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处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已经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证书编码填写不正确将影响核查结果,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填写。每个报考人员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
3. 学历或学位信息核查结果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填报信息确认后将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张PDF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需将证明材料合并为一张图片一并上传,资料上传后等待在线核查,原则上在线核查为1个工作日。
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相关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四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考前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网上缴费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确定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9号)的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取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为70元,其中考务费为20元/科,考试费为50元/科;《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四个专业科目每科80元,其中考务费为30元/科,考试费为50元/科。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完成缴费的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6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进行查阅。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符合报考条件并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基础科目或增设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建人教函〔2021〕139号)文件精神,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合格标准的考什么证赚钱多,再另行通知。
(三)证书发放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六、考后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报考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考后核查,人员名单、核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市州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咨询电话及网站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时间,2024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考试定于7月6日举行,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报考费用(元)
7月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75
14:00-16: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60
注:考试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4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科目:
1.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详附件)。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对待。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以备考后现场核查时使用。
(六)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未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生,未毕业前的任职经历不得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材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0日10:00至4月22日12:00开放网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点击“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闽政通”账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签署承诺书后选择个人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联系电话默认为闽政通绑定的注册电话号码,若因填报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有误,导致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寄送的文书未能被本人实际接收,则相关短信发送之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增项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报考专业学什么技能好,防止重复报考已通过专业。
(二)网上缴费
2024年4月10日10:00至4月22日12:00开放网上缴费平台。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报名及缴费未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可在“通缴云”网站打印报考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 -。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1日10:00至7月6日24:00登录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九个设区市分设考场,全省机位统筹调配。报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报名,工作地、居住地在福建省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已在计算机系统内配置计算器,报考人员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另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按各科目卷面总分的60%划定。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基础科目和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
(二)考后现场核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时间,2024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具体承担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失信处理
1. 报考人员要诚信应考。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2. 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12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60元/科·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时间,《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75元/科·人。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的《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内容以近期新发布、新修订版本为准。
省属考试经办机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
办公电话:(0591)转2,报名系统支持(海云天公司):(0755)转3。
各设区市考试经办机构地址及报名事项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考 区
核查单位
现场核查地址
咨询电话
福 州
(含平潭)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福州市东大路28号天嘉大厦五楼204室)
0591-
厦 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厦门市美湖路9号2楼)
0592-
泉 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政务服务中心1楼128办公室)
0595-
0595-
漳 州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
0596-
莆 田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人教科(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0594-
三明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
(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
0598-
南 平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住建局人教科
(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3楼4单元B325)
0599-
龙 岩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服务中心
(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10楼)
0597-
宁 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
(宁德市镜台山路 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三楼市住建局窗口312室)
0593-
附件: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2024年度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2024年度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详情如下:
现将2024年度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大纲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考条件
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报考。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一科
符合上述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3〕第3号)有关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部分内容(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每人每科85元。
五、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当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六、参考程序及有关提示
(一)请认真阅读报考公告和《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指南》,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二)按照专业和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区域”和“审核点”。属地原则优先级排序为:所属企业注册地、项目所在地、失业人员户籍地。请客观选择,避免因调整延误时间。
(三)考试区域根据报考总人数和山西省各考区考点服务能力统筹编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工作经历按满周年计算,截止报名前。全日制学历在校期间和后修学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工作经历。
(五)证明材料。
1.《报名表》需单位承诺,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名、按手印。目前无业的,提交最后供职单位解聘证明,解聘时间要与工作经历填写的截止时限相一致/相近。未按要求提交,通过考试的,不予制发职业资格证书。
2.学历专业,提交学信网www.chsi.com.cn证明。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2024年度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校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官网可查询的,提交查询页面截图;无法查询的,提交党校开具的证明。
5.报考“免一科”级别,提交相应证明。
(六)资格审核。
1.平台对接相关部门核查学历专业,计算工作履历。
2.需要现场审核的,资格审核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缴纳费用。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及时在线缴费;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参加考试。
1.务必按照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准时参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考什么证赚钱多,并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3.本次考试考试机已配置计算器,应试时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
4.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音视频采集和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耳机、手环、平板电脑等)带至参考机位。
5.开考5分钟后严禁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未按规定执行,后果自负。
6.应试期间,务必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举手示意,由监考/技术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受理上述问题。
7.应试期间,严禁擅自关闭重启考试机/关闭电源等操作,不得擅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异常情况处置期间,须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安静等待。未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九)查询成绩。9月下旬,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综合服务平台..net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开通成绩查询功能。
开通成绩查询功能后,9月30日24:00前,参考人员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请复核。平台将于10月10日前反馈复核结果。
(十)领取证书。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我的证照”专栏下载打印资格证书。
七、报考要求
(一)为确保考试组织严谨,公平公正,本项考试严格实施属地管理,请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遵照执行。
(二)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将依据考前审核、考中监管、考后监督相结合原则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三)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慎重填报报名信息,未按照要求填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成绩证明或者资格证书的,查实后做如下处理:报名或者考试期间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宣布成绩无效;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并撤回。存在前述情形,已缴费用的,不予退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移送司法机关;中国共产党党员违法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移送处理。
(六)组织作弊、实施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违法行为记入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七)报考人员所在填报单位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八)上述记入职业资格诚信档案事项,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八、咨询服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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