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变得越来越重要考证书的正规网站,除了打电话,还可以捆绑各类移动应用,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方便快捷地完成移动支付。
可是消费者一旦更换手机号,各类不便接踵而至。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了在更换手机号后的种种遭遇。
1、新手机号绑卡要认证前号主身份
东莞的洪俊青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他本来想用新买的手机号注册一个百度钱包,但是发现这个手机号码已经被人注册过,并且这个号码里还绑定了一张银行卡,更神奇的是,他发现银行卡里还有余额。
当他自己想要绑定自己的银行卡时则被提示,绑定的卡要与持卡人身份一致,但是“持卡人”也就是该手机号的前任机主,该上哪儿去找呢?同时更让他烦心的是,他还会经常收到来自一张陌生银行卡的消费提醒和存钱提醒……
2、“二次号”重新注册,转进钱款用不了取不出
去年11月11日,佛山的朱小姐用新买的号码开通了支付宝,然后把旧支付宝账户上的1万元转到新账户。但是,没想到她的号码属于“二次放号”,朱小姐重新注册的支付宝可以设置登录密码,但是支付密码却是由前任机主设定。这也意味着,她转进去的钱中国政法类大学,无法使用。
后来,由于联系不上前任机主,朱小姐一纸诉状将支付宝告上了法庭,希望支付宝可以赔付他无法取出的1万元。近日,该案一审结束,法院驳回了朱小姐的诉请,认为支付宝无义务向原告返还涉案款项。支付宝公司也回应,如果在没有前任机主本人的授意,支付宝公司将款项划归朱小姐,不仅仅侵犯了前任机主的财产所有权,还会影向支付宝的信誉。
3、销号未解绑应用,无法接收验证码
日前有媒体报道,朱先生在美团上购买了餐饮团购券,去年8月左右更换号码并注销了旧号码,由于此前一直使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号码注销后,无法接受动态验证码。美团账号也就在难以登录,而他此前所购买的团购券也就无法使用了,也无法将账户与原先的号码解绑。
4、现状:各类网络应用解绑程序“严格”
造成上述案例的主要原因就是很多互联网平台具有注册、绑定功能,即便可以注销、解绑,也需要走一个很麻烦的流程。不少消费者表示,在更换手机号码的时候,很少会主动想起这些账号的问题。即便是想起来了,但是也常常会因为嫌麻烦而不去处理。
支付宝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用户要注销或者解绑手机号码,则需要将账号里的钱全部转出,然后将个人信息在相关系统上输入,那么这个账号在两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注销。但是,前提是,用户需要知道支付密码。如果像佛山的那位朱小姐一样,则无法完成注销和解绑。
百度钱包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想解绑,就必须先使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电脑版,点进去电脑版左下角的“安全策略”,然后按照指示操作,而手机版的百度钱包则没有解绑功能。
5、提醒:手机换号,五类捆绑需解除
为什么会出现这类问题?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看来,网站、平台不愿意让用户放弃自己的平台,更多的还是处于用户数据的考虑,即便明知一些用户是僵尸粉,也不愿意这些用户注销。
广东移动的相关人士介绍,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号码会被广泛用于捆绑银行卡、APP应用账号等。对于二次入市的手机号码,如果用户在销户前没有解除手机号与其他账号的捆绑关系,那么就存在被新机主登录的风险。
对此,360手机安全专家则建议中国政法类大学,【扩散】手机换号这九件事一定要做,否则后果很严重,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在换手机号后,微信、银行卡(包括U盾、网银、手机银行、证券基金账户等)、网络支付App(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常用网站(包括微信、QQ、淘宝、京东等)、网盘等五类绑定信息必须一起解除,否则会带来隐私被窥探、银行卡遭盗刷等多重危害。
6、如果你换手机号!一定要记住这9条
你会喜欢
来源:人民日报(ID:)、新华网(ID:)、南方日报、人民日报微博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同等学力,让职业环境更加清朗有序——整治“山寨证书”刻不容缓
程 硕作(新华社发)
陕西汽车技工学校学生在学校内的国际标准焊接技术培训中心内进行焊接学习。新华社记者 刘 潇摄
“家庭教育指导师”“碳排放管理师”“健康管理师”……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单位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让不少人深陷骗局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专项治理。怎样鉴别“山寨证书”?如何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考核评价,让职业环境更加清朗有序?记者这里作一个深入报道。
“山寨证书”五花八门
年过五旬的河南郑州王女士在浏览网页时,偶然发现一则“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广告,点进去是“家庭教育指导师官方咨询站”的网页,紧接着弹出一个窗口,提示需要填写手机号,可以“免费发送最新报考政策、报名条件等资料内容”。王女士没多想,填写了手机号。
次日,王女士接到某培训机构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家庭教育至少在未来30年都是黄金行业”“家庭教育指导师目前有至少250万人的岗位缺口”“只需要考一个‘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上岗,全职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同等学力,兼职薪酬在100-500元/小时”。
听了以后,王女士对考家庭教育指导师证有些心动,但又犯起嘀咕:自己只有初中学历,是不是没有报名资格,况且记忆力不比当年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考不上,钱岂不是打了水漂,即使考出证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同等学力,让职业环境更加清朗有序——整治“山寨证书”刻不容缓,又去哪里找工作呢?对方听出王女士的疑惑,连忙解释:报考该证不限年龄,不限学历,拿证后培训机构就会帮忙联系相关公司提供职位。只需听够54学时的网课就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内容是在线上参加的两门笔试,考前还会提供“密卷”,确保一次性通过。“只需要交2000元钱报名费,便可以捧得一个‘金饭碗’。”对方在电话中说。
见王女士还在犹豫,对方发来“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的样板,落款处盖着职业人才测评中心的印章,并声称:“发证单位是权威的政府机关,保证含金量。”
然而,所谓的“由权威机构颁发”只是挂羊头卖狗肉。记者向职业人才测评中心咨询时了解到:“家庭教育指导师”只是一个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并非职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拿证后并不代表有资格参加任何工作。在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里,我们查询不到“家庭教育指导师”这一职业。也就是说,耗费金钱和精力考出来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是一张彻头彻尾的“山寨证书”。
还有培训机构在辅导从业资格证考试之余,颁发“结课证明”,声称和职业资格证有同等效力,以此混淆视听。
记者联系某培训机构,询问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考试相关事宜。一名销售人员在电话中称:只需要在培训机构上够7天网课,培训机构会出具结课证明,用结课证明便可应聘消防设施操作员这一需要从业资格证的职位。培训机构还会帮忙联系相关职位和公司,一年仅挂靠就能获得5万-10万元的收入。然而,经记者向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求证得知,所谓的“结课证明”不能替代从业资格证,求职者仅凭“结课证明”难以应聘相关职位。
消防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以河北省为例,每年的通过率仅在20%-30%。不难看出:“结课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只是培训机构故意混淆概念的手段,目的是误导消费者报名培训,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现象。
整治乱象刻不容缓
“山寨证书”只是薄薄的一张纸,对求职者的伤害远不只耗费的时间和金钱。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一年来北京法院审理的128件涉考证培训纠纷案件中,原告为毕业不久大学生的案件比例高达72%,由于该部分人群本身经济能力较弱,部分机构诱导学员与其关联公司签订消费贷合同,从而牟取额外收益。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认为,使用“山寨证书”的从业人员,知识储备达不到所处行业的这个基本要求,会对所服务的对象造成危害。如果放任“山寨证书”泛滥,还会冲击相关行业的指导标准,对相关政策构成一定的冲击,阻碍相关行业的发展。
“深远看,‘山寨证书’的存在会影响社会公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记者说,“一些人使用这些证书实现目的,会影响社会的良性秩序。”
整治“山寨证书”乱象刻不容缓。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先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治理。
记者发现,不同“山寨证书”的培训机构销售人员话术大致相同:考一个证低付出、高回报。对此,《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使用“政府主推”“XXX部”“原XXX部”“代考”“包过”“不过包退”“速成”“上岗必须”“X天拿证”“零基础包拿证”“挂靠”“挂证”“轻松月入过万”“高薪入职”“毕业推荐高薪工作”“内部推荐”等字样的,进行重点审核、监测和处置。
部分培训机构为获取学员信任,声称证书由权威机构认证。对此,《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审核以下现象: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的;违规使用“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人员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等字样的;违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标识的。对其中不合法不合规的依法依规关停相关网站和新媒体账号,清除关联网页。
加强常态化管理
为啥“山寨证书”屡禁不止?储朝晖说,一些机构正是利用求职者的“考证焦虑”,才让“山寨证书”泛滥有了空间。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霆认为,中国在新职业、新工种领域,相关的职业能力标准开发相对滞后,缺少官方认可的备案机构满足劳动者“自我增值”需求,让一些机构有了“可乘之机”。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核查。对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进行炒作,涉嫌欺骗欺诈等违规违法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查处。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典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业内人士表示,“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将有力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还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一片晴朗的天空。
“除把住学历证书等关键环节外,用人单位适当减少对证书的使用,也能部分解决‘山寨证书’的问题。”储朝晖说。2013-2017年,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只有13项,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企业应发挥行业作用。在政策、有关标准还没跟上的情况之下,相关行业要坚守行业自律。”薛二勇说,“我们要及时对社会上的多元化需求作出回应,除基本指导外,还应提供精细指导。这就需要我们加快政策制定、调整和优化的速度。”
记者此前在搜索引擎中检索“家庭教育指导师”“碳排放管理师”等关键词时,第一个出现的是培训机构网站,网站简介含有“全国”“官方”等字眼,误导性极大。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关停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和平台,清除一批违法违规网页和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诚信、公正的培训考证的社会舆论氛围。” (记者 赵 昊)
中国政法大学和,在微信群里聊这件事,这18家企业被罚了4.57亿!
家里装修过的人都知道一种叫做“PVC”的材料,装修时不少管材和板材都是PVC加工而成。除此之外,PVC还在电线电缆、包装材料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市面上的PVC出现了大幅度的涨价,这种现象是市场规律还是背后有人恶意哄抬价格?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内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视频:18家PVC企业吃反垄断最大罚单
联手涨价 18家PVC企业吃国内反垄断最大罚单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生产电线电缆、农用薄膜、各种包装材料的主要原料,广泛用于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快递等行业。
经查明,涉案的18家企业从2016年3月起,就开始通过微信群交流、召开会议等手段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中国政法大学和,在微信群里聊这件事,这18家企业被罚了4.57亿!,导致国内“PVC”市场价格不到半年涨幅超过40%,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依法对牵头主导的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对处于从属地位的16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上述18家涉案企业共计罚款4.57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反垄断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的一笔罚单,涉案18家企业,跨11个省自治区,企业类型包括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
微信群里酝酿涨价协议
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下游行业协会和企业反映“PVC”原材料价格异常上涨的举报,反垄断部门立即开展了执法调查。在调查初期,就发现18家PVC生产企业在去年3月到12月期间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多次召开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二处 曾川:
从我们调取的数据可以看到,“PVC”的市场价格从去年3月份之后就发生了剧烈波动,从3月份的五千元一路上涨,涨到去年年底12月份的七千多块将近八千元,和涉案企业开会时间高度吻合。
虽然数据高度吻合,但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约定涨价的纸质协议,企业相关负责人也都否认曾经约定共同涨价,没有核心证据,调查工作进入胶着状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决定派出多路办案人员分别奔赴11个省区,同时对这18家企业进行深入取证,在案件几乎陷入僵局的时候,办案人员在一位企业负责人建立的微信群里发现了线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反垄断二处 曾川:
微信群参加的人员就是各家涉案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和,他们在微信群里交流价格信息,说今天你涨多少明天我涨多少,或者我们这18家企业,在下周共同涨多少。有些涉案企业甚至建议说把本群群名改成“一致行动调价群”,这就非常明显地揭露了他们想要调价的目的。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微信群里有企业公布价格执行表提议涨价,其他涉案企业都积极响应表示支持,前有提议,后有响应,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指出,对于横向垄断协议,一般认为只要有两个或以上竞争者,本来应该是竞争的,如果达成了一个限制价格限制数量限制市场的协议,就构成了一个横向的垄断协议。
垄断产量超七成 谁不执行处罚谁
共同推高“PVC”市场价格成为这18家涉案企业的共同目标,而如何确保调价一致行动,牵头主导的企业也是煞费苦心,不仅划分销售区域,设定产品销售的最低限价标准,还警告其他企业,谁不执行就处罚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二处 曾川:
涉案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4,所以这18家企业就具有很强的市场支配力量。所以他们一旦涨价,就对市场的PVC价格就有很大影响。
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
新闻多看点
NEWS MORE
微信聊天内容可作为电子证据
在此次反垄断处罚中,微信群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那么涉案企业在微信群中的聊天内容能否作为证据来认定违法行为呢?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也就是说涉案的18家企业无论是以文字、语音或者视频聊天,其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认定违法行为。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表示,日常生活中的协议,要求各方当事人必须要达成一致,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学什么技能好,而垄断协议和合同法意义上垄断协议,跟平时所认定的协议不同,只要有联络就可以说已经达成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时建中:
尽管你没有说同意,但是你后面也跟着涨了,同样构成了垄断协议,即使没有履行但是对他们有约束力,就构成了一种实施。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60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