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淮安体校函授站简介
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北京体育大学淮安体校函授站成立于2004年。开设“单招”运动训练专业,具有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两个培养层次,学习形式采取业余(函授)教育形式。
本简章为“单招”专业招生简章,考生可详查报名、考试等招生办法。
“单招”招生办法
一、招生层次和专业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专科):运动训练()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科):运动训练()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热爱体育事业,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北京体育大学规定,必要时须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应医院体检证明。符合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单独招生报名。
(二)报考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考证培训机构,且非中专或高中在籍学生;报考专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专科和专升本科两个培养层次均招收专业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研、体育管理工作人员;社会体育教育培训机构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等。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日期:9月5日至9月12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体教联盟APP“体育成招——成人高等教育运训招生”系统 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进行报名。注:报名指导手册已在北京体育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历教育”模块——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系统说明书)公布,或咨询校外教学点招生负责老师。考生须用本人手机号码注册报名,他人不得代报,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报名一次。
3.特别强调:提交电子照片,报名时须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按照片要求上传。照片要求:符合JPEG标准,蓝色背景,深色正装,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头部和身体各占整体画面的二分之一,像素尺寸要求640×480像素,分辨率,24位真彩色,文件大小以上,照片文件名统一以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不添加任何字符)命名。头像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不得对人像进行美颜等技术处理,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佩戴眼镜者,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报名费用:200元,报名时须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缴纳。
5.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暂停参加此类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的学生报考时若提交虚假学历证书和证明,随时查出随时取消学籍。
(二)考试
1.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成人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2.考试日期:11月5日至11月6日
3.考试地点:江苏省淮安体育运动学校(江苏省淮安市生态新城富城路38号)
4.考试科目:
专科: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专升本科: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综合考试
注:考试复习大纲可在北京体育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历教育”模块下载。
四、录取办法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北京体育大学拟定、国家体育总局核准。对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学费标准
学费总额专科:7700元/人;专升本科:7200元/人(以当年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为准),上述费用在学期间分三次交纳。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2022年北京体育大学淮安体校函授站成人高等教育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单独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招生简章,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的复查材料:①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②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③报考专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北京体育大学淮安体校函授站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生态新城富城路38号
淮安体校网站:
北京体育大学网站:或
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211大学!北京体育大学202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北京体育大学艺术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北京体育大学
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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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北京体育大学,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办学层次为本科,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承担主要本科教学任务,另有部分本科教学任务安排在国家冰雪运动训练科研基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学校设立北京体育大学阿尔伯塔国际休闲体育与旅游学院,位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第四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将获颁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将获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体育大学阿尔伯塔国际休闲体育与旅游学院招生专业为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和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地点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颁发北京体育大学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阿尔伯塔大学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各类招生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审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录取名单等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对本科招生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211大学!北京体育大学202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提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2.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均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3.普通批次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无“专业级差”。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1)专业志愿顺序;(2)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比较排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比较排序。如省级招办对同分并列有明确规定,则录取时执行省级招办的规定。
4.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原则上安排在普通批次进行招生,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且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105分(150分制)。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毕业前须达到英文考试标准方可毕业,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5.学校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足球运动等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等体育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按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无“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优先。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同分者,依据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舞蹈表演(舞蹈、体育舞蹈、编创实验班、霹雳舞方向)专业:
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足球运动专业:贯彻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依据分项目计划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
6.在“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中,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7.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文件要求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可通过各省级招办公布信息进行查询。
8.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我校不接收未填报学校志愿的调剂考生。
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仅限英语。
9.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判定标准》(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考生体检信息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我校为体育院校,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我校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的;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
(4)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
(5)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
注:招收保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不受第(3)条限制。
另外,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学校对相关专业考生身高、视力等要求如下:
(1)身高要求: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舞蹈):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编创实验班):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霹雳舞):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2)裸眼视力要求: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0。
(3)色觉要求:
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康复物理治疗;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上述不予录取专业外,还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网络与新媒体、旅游管理、智能体育工程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冰雪运动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康复物理治疗、英语、体能训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元;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元;足球运动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另行通知。
2.住宿费:北京本部校区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住宿费标准将参照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3年标准,202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奖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新生未能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者,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七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传真:。学校纪检部门监督电话:。
第十九条凡报考我校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章程,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章程中所述各项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未尽之处,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如国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北京体育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代码: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熟悉并热爱体育事业、人文素养较高、掌握先进传播技术、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和具有开阔国际视野的复合型播音与主持人才;拥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掌握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体育学等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北京体育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具备播音主持、体育解说、现场报道等应用能力北京体育大学自考专业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能够适应科技进步、媒介融合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各类媒体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口语传播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拟招生2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表:
2022年播音与主持专业分省计划表
注:以上计划为预定计划,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高考);
4.考生须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具体参照《北京体育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并获得合格成绩;
5.根据我校专业培养方向及规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当年生源所在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具体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我校将针对涉及省份批次线进行明确规定并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6.体检要求按照北京体育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五、投档及录取原则
(一)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
(三)符合报考条件、高考志愿填报北京体育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被投档到北京体育大学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1年标准,2022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七、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22年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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