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要求,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

※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已于2024年6月14日更新,详情请浏览※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调整后的学位授予条件如下:以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已于2024年6月14日更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要求,详情请浏览※

各助学机构及考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要求考证培训机构,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调整后的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毕业论文成绩≥75分。

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65分。

三、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且成绩≥60分;

(二)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参加学校审批认可的高校联盟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且总成绩≥425分,或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八级(TEM-8)考试且成绩合格;

(六)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且成绩合格。

四、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

以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8月30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 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2023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定于2023年4月22日上午举行,现将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成教生:已修完本科阶段所有外语课程(专升本学生须完成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 的课程学习及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业余)本科在校学生。

2.自考生:主考院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且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本科在籍考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 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以及2022年12月份获得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3.所有考生:2022年10月之前已经毕业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均不得报考,一经查实,成绩做无效处理。

二、报名系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自主完成报名,网址:。

报名系统通过学生照片与公安部人证自动进行核验,确认考生报名身份。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审核通过后,考生在线缴纳考试费用。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26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27日8:00—3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3日8:00—6日17:00

模拟测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8:00—20日17:00

说明:1. 考生可提前进行注册,待报名系统开放后进行报名。

2.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相关操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补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不能补缴费,模拟测试时间截止后不能补测试。

3.资格审核通过且已缴费成功的学生才可进入模拟测试平台。

四、网上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操作见附件1《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2.考生需按要求上传登记照、本科阶段英语课程成绩证明(照片格式及大小详情见附件1第4页)等相关证明材料,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确保所填写信息准确无误。考生一旦提交报考信息后,便不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3.成绩单办理流程:

成教生联系校外教学点办理成绩单;

自考生按照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生上传成绩单截图流程》操作。

4.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等待报名资格审核。

5.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学什么技能好,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生。规定时间截止后,凡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本次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成功后一律不退费。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具体考试时间点安排,学生可于4月8日后登录“学位外语报名”平台查询。

2.考试方式:居家+双机位考试方式(在家考试,1台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并带有摄像头的电脑、1部智能手机、1个手机支架)。

3.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试安排并下载安装考试客户端,准备好考试设备。模拟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20日。

4.考生应诚信赴考,自觉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考试过程中及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外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存在违纪、作弊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一、领取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后简称“各单位”)于11月6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由研究生工作秘书来我办集中领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及其他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照片的使用要求为:

1、毕业证、学位证书上均统一粘贴2寸照片;

2、《学位申请表》的“学位申请报告”中应粘贴1寸照片;

3、请各单位务必统一裁剪并留存全体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照片上的基本信息条以及多余照片。如发现此信息条中的身份证号码信息有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本人凭身份证和一卡通于11月10日前来我办更正信息。

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电子摄像的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要求,请自行前往新华社湖北分社补拍,并在12月1日前将电子照片交送至我办,纸质照片交至本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处。

二、报送《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填写好《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相同专业集中填写,根据申请学位人员的层次、类别分别单独制表,于12月1日前将《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包括纸质与电子版,纸质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办。

三、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工作

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和学位信息数据库报送工作,是我校及时、准确做好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及学位信息数据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打印信息的准确性,并务必于12月1日前在系统中报送或报送至我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报送材料与相关要求:

1、学历、学位信息上报:

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提交;

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学位信息上报系统(单证)”提交;

③EMBA学位信息数据库(见附件2)按原方式上报。

2、提交学位论文定稿:

各学院组织全体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1份纸质版到学位办,由学位办统一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存档。学位办将对定稿论文电子版进行重复率检测,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方式如下:

①全日制申请学位人员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的定稿论文;

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EMBA、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定稿论文通过各学院汇总后提交至学位办。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其他要求:

①学员本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申请;

②各培养单位组织提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成绩单》(附件3)、《同等学力上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PDF版学位论文(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

四、交送研究生学位申请档案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申请表》和学位档案袋。各单位应端正整洁地填写学位档案袋面基本信息,分层次、分类别(学历硕士、专业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在职攻硕人员等)、按专业集中、按《申请学位人员名单》中的序号,按20袋/捆进行分装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于12月4日前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交送至学位办。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精神,为保证学位申请材料填写与审阅的整齐、规范,学位办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拟交送的学位申请材料(主要对其中要求各单位、导师及学生填写、签名、盖章等形式要件),进行形式上的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办将通知相关单位整体取回进行限期整改。学位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方可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日程安排,认真、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我校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上就是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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