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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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工程监测与诊治分会成立。 [7]
主要职能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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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热情为会员服务,引导会员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建设更多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优质工程。 [2]
业务范围
1 组织研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方针、政策;
2 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3 制定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4 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规范和规程;
5 协助会员开拓国内外监理业务;
6 以交流、展览、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宣传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会员单位中的先进企业和个人;
7 组织会员交流工程管理、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8 举办多种形式的与监理业务相关的培训研讨班,为会员培训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人才;
9 组织编写、发行建设工程监理教材、书刊、资料及与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相关的音像资料;
10 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建设工程监理应用软件,帮助会员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
11 向会员提供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咨询服务;
12 开展国内外信息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13 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赴国外考察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及合作活动;
14 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建议,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建设工程监理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
15 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方面的工作;
16 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2]
组织结构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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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2]
会员的申请
依法登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建设监理协会,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可以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内地居民,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2]
理事成员
会长
王早生 [7]
副 会 长
修璐王学军张元勃孙占国雷开贵唐桂莲(女)陈贵龙建文商科
陈东平邵予工李明华肖上潘 李明安 [7]
常务理事
张元勃 李伟 田成钢 周崇浩 李馥 张森林 唐桂莲 姜振友 史轮 周毅 李志
孙占国 许智勇 杨卫东 何锡兴 龚花强 陈贵 顾小鹏 李晋三 叶军献 金健
戴伟力 陈升 丁维克 刘明伟 陈文 李奉樟 赵艳华 程留成 屠名瑚 龙建文
罗馨 陆霖 马俊发 雷开贵 汪洋 肖军 陈强 李泽晖 杨宇 商科 杨卫 马育功
陈耀星 蔡敏 吴文建 钱小靖 王鸿鹤 陈东平 王红 赵彦龙 沈煜琦
邵予工 肖上潘 王鉴 陈景山 秦佳之 董晓辉 姜鸿飞 李明华 黄慧 牛斌仙
韦志立 白丽亚 田中旗 刘伊生 郭允冲 修璐 王学军 [4]
机构设置
1 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
2 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3 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4 秘书处。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联络部、培训部、行业发展部、信息部、国际部。 [2]
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石油天然气建设监理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化工建设监理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机械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船舶建设监理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工程监测与诊治分会; [7]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石化建设监理分会(筹);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筹);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筹); [2]
组织章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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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中文名称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名称为: of
英文名称缩写为:CAEC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的行业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研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方针、政策;
(二)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四)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规范和规程;
(五)协助会员开拓国内外监理业务;
(六)以交流、展览、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宣传工作;
(七)组织会员交流工程管理、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八)举办多种形式的与监理业务相关的培训研讨班,为会员培训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人才;
(九)组织编写、发行建设工程监理教材、书刊、资料及与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相关的音像资料;
(十)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建设工程监理应用软件,帮助会员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
(十一)向会员提供与建设监理有关的咨询服务;
(十二)开展国内外信息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赴国外考察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及合作活动;
(十四)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协助建设部制定建设监理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
(十五)完成建设部委托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工程监理企业自愿结成的本行政区域建设监理协会。
单位会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
个人会员是指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和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教学、科研的人士。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团体会员已经地方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单位会员已取得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个人会员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
第九条 申请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提交由本协会印制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入会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协会秘书处发给《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国家监理工程师证的学习机构,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连续两年无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
(一)会员代表大会
(二)理事会
(三)常务理事会
(四)秘书处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在换届时召开。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理事组成。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理事在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原推荐单位另行推荐人选,由理事会确认。
第二十条 本协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本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确认理事或常务理事人员的变更;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组成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如果会长或副会长不能完成任期,理事会应尽快从副会长中选举一名接任会长国家监理工程师证的学习机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一名接任副会长。增补任期到本届会员代表大会结束时为止。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任职年龄最高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任职年龄最高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两届。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由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按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除外)。
会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三条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并设立若干办事机构。
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的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日常事务;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工作部(室)、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决定各工作部(室)、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国注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是什么?全面解析其职责与资格要求
在现代工程建设中,国家监理工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负责确保工程质量,还承担着项目管理和协调的重任。本文将深入探讨国家监理工程师的定义、职责以及资格要求。
国家监理工程师的定义
国家监理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的专业人员。他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成败,也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国家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国家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这些职责不仅要求监理工程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以应对复杂的施工环境和多方利益关系。
国家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监理工程师国注监理工程师,申请者需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背景,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此外国注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是什么?全面解析其职责与资格要求,已取得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考基础科目,申请参加其他专业的考试。这为有志于拓宽专业领域的监理工程师提供了便利。
国家监理工程师的重要性
国家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通过专业的监理服务,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对监理工程师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优秀的监理工程师不仅可以在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机构工作,还可以独立开展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国家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专业人才,他们通过严格的监理制度和专业的技术支持,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随着社会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国家监理工程师的职业价值和发展空间将愈加广阔。
二级建造师跟监理工程师哪个好,二级建造师注册是个人办理还是单位办理
您好!二级建造师注册是个人和单位共同协作才能顺利办理二级建造师跟监理工程师哪个好,二级建造师注册是个人办理还是单位办理,具体流程每个省都不太一样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但是都差不多!下面提供初始注册流程供您参考:
初始注册。
登录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二级建造师跟监理工程师哪个好,然后上报给公司,公司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准备相关资料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核。然后就等消息了。
具体的可以看你们当地的住建厅或建委网站,上面都有详细介绍。
需准备的资料(以当地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这里只是一个参考):
1.《企业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二级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二级建造师申请表2份;一级申报表3份;)(公路、水利、通信工程、矿业、铁路专业各增加1份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6.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7. 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
8. 工程项目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
9. 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 新办企业(监理、造价、项目管理、劳务等)还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1.建造师粘贴单(证章、信息卡)
有问题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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