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 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居住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比对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将对照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服务平台”发布。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2024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入口: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学什么技能好,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服务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2024年9月16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2024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后资格审查环节。
2. 提交补充材料。需要补充材料的审查对象,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应告知材料补充规定时限、补充材料内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六)结果公示
1. 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6)。
3.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4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2024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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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报考时间,事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发布最新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武汉考区组织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1.武汉市所属单位的人员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务安排、收费标准、违纪违规处理等均按照鄂人社考〔2023〕1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执行。
2.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3.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网址:(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4.身份、学历、学位在线自动核查需24小时方可完成,报考人员应提前24小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5.考生选择承诺制报考可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不适用或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事项的报考者,实行现场人工核查报名资格。
二、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9:00—3月13日20:00
2.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3年3月6日9:00—3月14日17:00
3.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3日—3月14日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4.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3月6日9:00—3月15日20:00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5月27日14:00
6.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7日
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核
1.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间隔1天后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2.在“网报平台”报名,地市选择为“湖北省武汉市”的考生现场核查及资格审查地点为:建管大楼8楼会议室(建设大道721号地铁7号线取水楼站)(3月13日—3月14日)。
网上审核咨询时间及电话为:3月6日—3月12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土木建筑、安装工程:;
交通运输:;
水利工程:。
3.湖北省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在“网报平台”报名,地市选择为“湖北省省直考区”的考生,现场核查及资格审查地点为: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2023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报考时间,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全省咨询电话: –0、;
4.其他市州考生请与当地考试机构或对应考区(见附件2)进行联系报名参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报考人员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报考人员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报考人员手机号变更2023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报考时间,事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发布最新通知,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取。
8.请报考人员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相应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公众号。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
附件1.
附件2.
哪里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新疆自治区 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建规〔2020〕3号)要求,为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考试设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级别为全科),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级别为免试一科)。
三、报名要求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考试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
1.已取得我区的土建、安装、水利、交通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2.已取得我区的土建、安装、水利、交通专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证书;只有成绩合格单但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能申请免考);
3.已取得我区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评估院校名单以住建部官网发布的为准,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3〕第1号)。
(三)考生报名时应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上传证明自己符合考试资格及免考资格的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及复印件的扫描件无效哪里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免考条件,责任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0:00—8月30日19:30时报名截止,8月30日23:00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初次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四)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哪里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新疆自治区 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精神,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考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
(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3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五、考试时间
六、考区设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本次考试在全区14个地(州、市)均设置考区。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八、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38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52元。
九、其他要求
(一)考试用具。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蓝、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免费下载。
(三)考试期间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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