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凌云之志,与天大筑梦
天津大学2025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式发布,欢迎报考
云程发轫,踵事增华
天大期待每一份热爱与坚持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本科成绩单以及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五)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录A 各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审核阶段。
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具体学制详见附录C,如有变化以当年政策为准),学费每年元人民币(壹万元/年)。
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以下列举主要研究生奖励资助项目情况:
此外,我校还开辟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含修改报考信息):
第一阶段(秋季学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5日(中午12时系统关闭)。
第二阶段(春季学期):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7日(中午12时系统关闭)。
以上两个报名阶段报名成功均视为有效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报名流程: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填报手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报考前可查询2025年列入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服务系统—>2025年博导查询系统)。
特别提示(请逐一仔细阅读):
(1)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清晰、标准证件照,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其他要求见报名系统。(1.该照片将上传学信网平台,请按上述要求提供,避免系统校验失败无法注册学籍。2.如上传不成功,建议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更换上网环境)
(2)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不能用拼音代替或姓名不全、有多余字符等)、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3)学位以及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证书中载明的“证书编号”或者“学校编号”,查阅样例1或样例2。
(4)前置学历的院校或专业发生变更或者不在系统名录里时可选择“其他”,手动填写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5)2025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网报时,“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应按预计正常毕业时的信息进行填写(请勿填“无”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填写“0”。
(6)电子信息、机械、材料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为专业学位类别相关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7)如考生修改信息,请修改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未及时提交的报考无效。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4)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模板点击此处下载)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PDF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申请材料)。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B,如上传不成功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建议更换浏览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网络环境等。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 )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现实表现情况表(模版点击文末下载)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5)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点击文末下载)
研究计划书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6)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7)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
(8)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础上,考生视个人情况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持2002年前(含)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具体可参考查阅本指引。
※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身份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a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
b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1)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13)以同等学力身份(见本招生简章一、(二)3)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以及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14)报考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15)《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模板点击文末下载),按照学院要求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部)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根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分两批进行公示(部分学院或统一为一批次,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第一阶段审核结果,学院(部)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学院(部)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请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合计 230 元,未成功支付的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报考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用于现场查验,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和其他材料原件(如专家推荐书、现实情况表现表、成绩单等)将按当年规定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下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并用长尾夹固定,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提交报考学院。
审核阶段:
(四)多元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1.外国语考核办法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需要组织外国语考核,具体办法或免考条件以各学院招生办法(详见附录A)为准。
2.综合考核办法
分两批次考核:按照所报考学院制定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详见附录A)。各学院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将会在2024年12月中旬(秋季学期第一批次)和2025年4月中旬(春季学期第二批次)在报考学院网站以及天津大学研招网上发布,届时请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参加有关考核(部分学院或根据生源报考情况一批次考核,详见各学院招生办法或届时咨询报考学院)。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由学院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且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期间,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通过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招收的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部)博士招生计划总数。
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等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申诉。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受理邮箱:(优先);
受理电话:,。
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间统一为2025年9月(如有变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符合当年国家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具体以国家和我校当年发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或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通知通告为准。
(四)除建筑工程学院、教育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外,我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培养学术型博士生。
(五)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录取学院招生计划10%以内。
(六)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宿舍;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简章发布!欢迎报考天大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学校主管部门视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八)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若届时不能提供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境外学位获得者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十一)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籍。
(十二)报考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不纳入我校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有关福利待遇请咨询定向高校。
报考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的应查阅当年发布的有关招生简章,与专项招生简章限定的报考信息不符的,报考无效。
(十三)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及时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整理数据并制作有关拟录取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
招生录取数据具有原始性、凭证性,录取信息报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无法修改(招生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各学院招生办法中如有引用本招生简章内容的,应以本招生简章为准。
(十五)本招生简章适用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敬请关注。
(十六)我校上一年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为1338人,2025年招生计划数以主管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博导查询系统和报名系统中所列导师代表该导师具备招生资格,如需了解院级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可提前与导师或学院联系。
(十七)特别声明:我校从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博士招生考前辅导。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辅导活动,如有咨询可联系附录中各院级单位招生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官网,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试与录取
(一)推荐免试:我院部分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申请办法在《外交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公布。
(二)统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复试时间计划为2024年3月至4月,具体详见届时公布的《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三)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四)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与奖助
(一)收费标准:英语口译、日语口译学费元/年,金融硕士学费元/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费元/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住宿费900元/年(沙河校区)。住宿费和学费逐年缴纳。
(二)奖助政策: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含两部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40%);二等奖学金5500元(比例40%);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20%)。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另外,学生可自主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每年根据国家拨款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说明详见具体通知。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官网,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学院。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官网,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国家和学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四)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教学区包括沙河校区和展览路校区,一般情况下,学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
(五)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我院研究生部官网()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研究生部官网。
(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研究生部官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不再函寄。
(七)我院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硕士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八)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口译、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日语口译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九)本简章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授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布。
附件1: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说明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北京外国语大学管理会计(CMA)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重要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北京外国语大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研修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不变!
—免试入学,毕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品牌优势】
研修班区别于统招研究生,无需入学考试,但又享受与统招生同等的师资待遇,师从知名学者和领域专家。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北京市目前唯一一所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可随统招生一起听课的院校。
授课方式:面授课程 + 网络课程
本专业方向实行一定程度的弹性学分制。如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考试并完成学位论文,可按程序申请提前论文答辩,通过即授予硕士学位。
充分发挥北外所拥有的外交官校友资源,大量与行业精英面对面交流机会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准确清晰地解读国内外最新政策。
【培养特色】
1、多样化学习方式:多种形式可供在职人员选择学什么技能好,活跃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一线的资深教师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企业高管联袂授课,利用北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设备和国际商学院购买与自主开发的案例库,采取多种授课方式。
2、国外学习模块:利用北外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400多所合作高校,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与交换学习机会,国外学习课程可根据国外成绩单替换相应课程学习与考试,学费按国外合作学校的规定收取。
3、增值课程模块:依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教学与各国社会文化与商务环境研究优势,提供英、日、西、法、俄等语言课程和商务环境课程,及外语统一水平考试冲刺课程,供学生选择(报名超过15人即开班),以提升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对不同区域商务环境的了解。
4、广泛而富有价值的学员交流平台。
一、院校概况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目前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最富有活力、发展最快和教学规模最大的院系之一。国际商学院依托北外的优势学科和丰富资源,致力于建设中国具有最强外语背景的国际化一流商学院,打造中国“跨国商业精英的摇篮”,使学生成为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拥有很强知识应用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跨国、跨文化管理人才。2002年国际商学院经济管理学科群被北京外国语大学确定为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支持学科;2007年在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高等学校“质量工程”中,被批准为 “跨国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实验区” ;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中心行后被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学院跨国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被评为“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2010年,学院获得“北京市金融学优秀教学团队”荣誉;2012年,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国际商学院拥有一支强大的师资力量,先后5名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93%以上拥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95%以上拥有海外学位或海外学习经历。此外,国际商学院还有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到中央政府重要财经官员再到顶尖公司总裁在内的多元化的兼职教授和发展顾问队伍。
二、师资支持
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有北外特色的、多层次的教学和研究队伍,既有本院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也有与英语学院共享的英语专业教师、校内其他院系相关专业教师、其他院校本专业教师、从事外交工作的北外校友和外国专家等。学院现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拥有博士学位的达到82%,教师多可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
三、培养目标
CMA适合于不满足掌握传统财会技能的人,考试涉及会计、战略、市场、管理、金融和信息系统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目的在于扩大财务管理会计人员的知识广度,培养其预测商业需求及制定策略决策的能力,顺利实现财务人员角色转换,因此被业内誉为财会界的Mini-MBA。
四、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
经济学
国际商学院基础学科内容,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科目,所有学生均需学习
企业战略管理
高级管理学
应用统计学基础
专业课程
US GAAP
以CMA的资格考试大纲为教学蓝本,加强对CMA考试相关知识的传授。由熟悉CMA考试政策的资深教师和教学培训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授课北京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北京外国语大学管理会计(CMA)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帮助优秀学员在最短时间内收获全球会计及财务领域顶级CMA证书。
成本管理
预算编制、预测与绩效管理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报告决策
公司金融
决策分析
选修课
税务
选修课学生可根据兴趣选修,上课形式为网络授课
审计
职业道德
高级财务会计
国际商务谈判
高级英语听说
高级商务英语写作
高级商务英语翻译
五、授课形式
1、集中面授:面授上课时间为周六、日(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2、网络学习: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入学后,每位同学会有自己的学习平台账号。
学校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结束后会进行考试或考核。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
(1)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参加研修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
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
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火热招生中!
3、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联系在线老师报名!
2) 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北京外国语大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在“课程研修班报名系统”中生成此表,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或蓝色)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后,一起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由国际关系学院初审合格后,统一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凡持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报名材料(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学员本人负责。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七、学位申请
通过五月份同等学力申硕,可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大专或本科毕业无学位,可获得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证明的《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注册入学后6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11门课程的考试(核心课程与必修课程举行题库考试,选修课程举行非题库考试)。课程考试全部合格,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统一颁发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
3)通过国家5月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和管理学综合两门考试),每位学员具有4次考试机会,累计通过即可。
4)通过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并且课程全部修完合格申请论文开题,缴纳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该学位证书与统招生学位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社会认可度。
八、收费标准
1、学制:1.5年
2、研修费:元/人 ,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无故不能坚持学习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3、申硕费:8000元(含答辩费及论文指导费)
4、申硕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九、咨询方式
报名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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