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其中农业科学居前4‰。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第七条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八条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2022年实际招生人数(个别微调,仅供参考),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需综合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程序

第九条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直接攻博于接收推免硕士、博士阶段完成,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报考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5.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

6.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

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8.2023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以上合作导师和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唯一通讯作者且取得第一作者放弃报考声明的,视为第一作者;(3)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4)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硕博连读

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直接攻博

我校2023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

第十一条报名手续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2023年2月25日,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网址:。(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缴费:考生应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150元;未网上缴纳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3年2月25日前递交(以邮戳日期为准,要求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不接收)至各学科(招生学院):

1.《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英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

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本章程第十条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在2023年2月-3月。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查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4月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注:材料审核内容与评分依据详见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第五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二条复试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7.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各学科(专业)根据其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并在各一级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公布。

第十三条录取与体检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入学报到

2023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元/生·学年。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元/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各学科/招生学院设有博士助研津贴政策(具体以各学科/学院文件为准)。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十七条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

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邮箱:。

第二十一条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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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权威发布!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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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大学科门类,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深入推进“大管理”“大统计”“大经济”等学科集群建设,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居前3‰。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 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第七条 我校2023年实际招生数为140人(含中外合作双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10人)。我校2024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等情况确定。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八条 2023年起我校设立中外合作双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2024年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招生方式、报考条件及程序

第九条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其中,直接攻博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

直接攻博: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申请-考核”制: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议、复试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报考基本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① ②两个条件:

①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5)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

(6)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考生如未达到各一级学科规定的科研报考条件,可以申请通过参加招生学科(学院)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达到规定成绩后,视为符合申请条件(法学除外)。

(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8)2024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招收少量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以上合作导师和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一项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1.2的A-及以上期刊。

注:①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②唯一通讯作者且取得第一作者放弃报考声明的,视为第一作者;③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④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报考2024年中外合作双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须满足“申请-考核”制上述基本条件。

(11)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网址:。(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缴费:考生应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150元;未网上缴纳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4年3月2日前递交(以邮戳日期为准,要求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不接收)至各学科(招生学院):

(1)《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工商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外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考什么证赚钱多,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权威发布!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③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

(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

4.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在2024年3月中上旬。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查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其基本条件、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通过,在学校研招网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复试。材料审核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有关记录要存档备查。

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学科背景和学术成果;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学习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4)其他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

5.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5月(具体另行通知)。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并另设秘书1名。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1)笔试:笔试科目由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自主设置,并由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认真做好面试情况记录,并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

①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除加试政治理论课外,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考试方式由学科/学院自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科(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应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可组织有关老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其中,面试成绩(百分制)=英语口试成绩(百分制)×10% + 学科组(不含导师)面试成绩(百分制)×50% + 导师面试成绩(百分制)×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二)硕博连读

我校2024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直接攻博

我校2024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

第五章 录取与体检

第十一条 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学 制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获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后报考的博士研究生(简称普博生)和从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研究生阶段基本学制为4年;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的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各类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元/生·学年。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元/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各学科/招生学院设有博士助研津贴政策(具体以各学科/学院文件为准)。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群体)。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第八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十六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

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第九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各学科根据本章程制定本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经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执行。

第十八条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第十九条 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本专业的材料审核专家和面试专家应执行回避制度。导师如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经查实,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邮箱:。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了解招生专业、学位点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 同等学力,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博导介绍及招生目录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现有全日制本科生余人,各类研究生5000余人;留学生2200余人,其中学历生1270余名;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2万余人。

学校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食品学科进入全球ESI前2‰,工程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10余人,博士生导师110余人,正高职称350余人,副高职称680余人,博士104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万人计划”、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学校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一带一路”建设智库,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实验室,2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行业创新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1个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同时还拥有6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6个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学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成果突出,曾多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成立了中阿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等;发起成立钱塘江金融港湾高等教育联盟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商人才联盟, 有关政策建议获国务院、商务部、外交部和省委省政府等领导的批示或采纳。指数研究团队与地方政府、企业联合研发的20余个“国字头”指数被誉为经济风向标,7个指数由商务部“商务预报”权威发布。学校主办的浙商博物馆,连续承办五届“世界浙商文化论坛”,成为展示浙商成就、传播浙商文化、弘扬浙商精神的重要窗口。

浙江工商大学秉承“诚、毅、勤、朴”之校训考什么证赚钱多,正在大力实施“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截至2020年3月)

二、金融学院介绍

金融学院是浙江工商大学具有商科特色的骨干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拥有四个本科专业(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与金融工程)、三个硕士点(金融学、金融硕士与保险硕士)、一个应用经济学博士点(金融学);设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办学形式丰富,目前已开展国际金融专业海外留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交换生、双学位等多个项目;学科平台完备,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金融学)、首批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投资学)、浙江金融改革发展研究院。

师资力量雄厚。金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余人,其中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青年教师比赛一等奖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7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浙江省教学名师2人,浙江省优秀教师2人,浙江省教坛新秀1人,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3人。96%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50%以上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或者访学经历。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金融学院秉承“因材施教,激发潜能,强化能力,个性发展”理念,致力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技术管理型金融人才。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余人,其中本科生1100余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300余人,留学生60余人。近年来,学院先后邀请美国芝加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欧美高校的知名教授来校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每年选送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近10年来,金融学院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30余项,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0余项,其他省部级课题6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获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金融研究》、《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0余篇。

智库建设切实推进。金融学院加强成果转化和应用,致力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代表性成果主要涉及:(1)农村金融改革。相关研究成果曾被华建敏、周小川、刘明康、唐双宁、胡怀邦、赵洪祝、吕祖善、陈敏尔、茅临生等领导同志批阅,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等奖励。(2)金融创新。与金融科技创新相关的研究成果曾获得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实践经验总结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资助,被周小川、范一飞、朱从玖等领导同志批阅。(3)规划编制。金融学院承担“杭州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发展规划” 等课题,提出钱塘江金融港湾“一核三廊”空间结构布局,获得杭州市市长、常务副市长等多位领导同志的肯定。金融学院还承担浙江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杭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多项专项规划工作,获得项目委托部门的高度认可。

业界联系不断拓展。金融学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银行、永安期货、新华保险、浙江核新同花顺等20多家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两联盟(钱塘江金融港湾高等教育联盟和浙江省金融科技产教融合联盟)、两基地(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示范基地和浙江省高等学校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一赛事(浙江省金融创新大赛)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三、招生目录和考试科目

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金融学博士生导师介绍

钱水土,教授,博士生导师

男,浙江杭州人,1965年6月生,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7-2008年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从事访问研究工作。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浙江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教育部高等校本科教学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任第十、十一、十二届浙江省政协常委、省政协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从事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制度和金融发展理论研究,曾先后主持并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电子商务、网络金融实践研究-以阿里巴巴公司为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县域金融重构:基于县域经济内生需求的研究” “基于‘功能观’视角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金融驱动产业结构优化的机制与政策研究,”、“区域金融结构与产业集聚互动机制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生成、 测度及控制机制研究——基于宏观与微观审慎结合的视角”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互联网金融监管国内外比较研究”等8项国家基金项目,主持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其他省部级基金20余项。在《金融研究》《财贸经济》《统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研究成果曾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次浙江工商大学 同等学力,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博导介绍及招生目录,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二等奖1次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主持完成的“面向现代金融多元化市场需求,构建“四环相扣”分类人才培养体系”和“基于“一体三协五化”的地方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教学改革项目分别获2014年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2016年浙江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电子邮箱:

姚耀军,教授,博士生导师

男,湖北利川人,1976年1月生,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 同等学力,浙江省首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入选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杭州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经济学学科组评审专家。

长期从事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在《 & 》《 of in 》《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中国农村经济》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部分成果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人大复印资料(农业经济研究)》全文转载。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浙江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纵向课题多项。荣获中国制度经济学年会优秀论文奖、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案例大赛优秀案例奖、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财经研究》创刊60周年优秀论文一等奖等荣誉。担任《金融研究》《财经研究》《金融论坛》《浙江学刊》《浙江社会科学》《农业经济问题》等学术期刊的审稿专家。

电子邮箱:

王永巧,教授,博士生导师

男,1977年生,浙江磐安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投资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毕业后于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任教。曾多次在香港城市大学从事访学工作。2013年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风险管理与金融数据分析,具体研究领域包括金融相依性、金融异常性检测、智能金融、利率期限结构、投资组合、生产效率前沿。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1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其研究成果发表于国际与国内著名期刊,包括IEEE , IEEE , IEEE TFS, EJOR等SCI期刊论文十多篇,国内《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期刊多篇。

电子邮箱:

柯孔林,教授,博士生导师

男,1978年5月生,浙江台州人,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学院院长,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人选,浙江省“151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投资学科建设委员会理事,浙江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荣获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校教学名师、校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风险管理。在《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银行流动性囤积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与疏通对策研究》(2021-2023),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分别为《中国银行间市场风险传染机制及其宏观反馈效应研究:基于金融网络视角》和《中国银行业逆周期资本监管、货币政策交互作用的宏观经济绩效评价及其政策设计研究》,主持并完成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省部级基金课题7项。主持并完成杭州市政研室、杭州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民泰银行等委托的横向课题10多项。专著《银行资本监管与风险承担行为》获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电子邮箱:

曹伟,教授,博士生导师

男,1982年生,汉族,湖南益阳人。博士、教授(2017年晋升)、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闽江学者”讲座教授、美国密西根大学访问学者(国家公派留学:2015年03月至2016年03月)。主讲《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货币银行学》以及《 》(留学生)等课程。

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近期侧重汇率与贸易、汇率与企业绩效以及汇率与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在《经济研究》、《世界经济》、《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以及《   and 》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有关汇率传递的研究成果,累计被引次数超过700余次。主持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模型视角下中美两国进口贸易波动的溢出效应及反向冲击效应研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民币汇率变动和邻国效应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的影响研究》、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汇率传递的省际效应和区域特征》、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人民币汇率变动不完全传递研究:来自江浙沪地区的经验证据》、2013年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人民币汇率传递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基于跨国外包和国内投资两个层面的分析》以及2012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民币汇率传递的非对称性效应:基于行业视角的研究》各一项,研究成果获得浙江省社科联第八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担任《经济研究》、《世界经济》、《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贸经济》以及《金融论坛》等期刊匿名审稿人。

电子邮箱:

五、“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学科

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科“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结构

(一)成立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二)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

(三)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等。负责协调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面试专家组。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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