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98年,目前有29名教师,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1人,讲师11人;教师具有博士学位13人,硕士学位16人(其中在读博士3人)。其中3名教师具有留学或国外放学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2.07%,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5.17%,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2.07%。教师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名院校法学专业,形成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法律系现设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刑事法三个教研室,一个法学研究所,宪政与人权、亚欧法律两个研究中心。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学$(function(){pageView(’38e02355c111490bbf4653bd9b9cbd99′,’13f73ab825e544069472f894747b7315′,”);});,法律硕士授予权。现设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五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两名教授在马克思学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方向为博士生指导教师。为加大教师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挂职,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法学本科专业是河北师范大学校级特色专业。
近年来,法律系重点开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律史、民商法学和法理学等专业的研究,初步形成了一支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近些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司法部课题5项、中国法学会课题1项、教育部课题3项、省社科规划课题十几项、厅局级项目多项。获省社科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法律系教师近五年来共发表论文160多篇,出版著作29部、教材12部,其中教育部统编教材1部,省教育厅统编教材2部。近年来,在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学、法律史、民商法、教育法等专业的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宪政与人权理论、法律史等研究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为促进学科建设,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扩大学术交流,法律系聘请了国内重点院校的知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市中级法院等司法实际部门的领导考什么证赚钱多,资深律师等为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不定期的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学院进行学术交流。
法律系现有本科生近300人,研究生90多人。本科生课程主要包括:6门政治公共课;4门通识教育与技能课;14门专业基础与专业主干课;另开设专业方向的选修课。自应届生可以报考司法资格考试以来,司法考试历年通过率均占报名人数的百分比40%以上。为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应用法律能力,法律系先后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裕华区人民法院、桥西区人民法院、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河北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设立实习基地。
法律系已经培养本科毕业生1300多名,分布全国各地,就职于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系毕业生以社会声誉好,深度就业满意度高而著称,每年均有多人凭着扎实的法学功底考取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五院四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 of and Law)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简称”法大”。
地位:
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立格联盟”成员,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教学:
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
学校下设18个教学单位、24个本科专业,拥有3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地理位置:设有昌平校区、海淀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目前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考证含金量排行榜,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
2019年9月全校法学(二级学科)研究生3606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882人、其它专业研究生共980人,另有在站博士后121名,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规模居全国第一。
法律(非法学)由法律硕士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承担培养工作,包括法庭科学、司法文明、传播法等方向。
法律(法学)由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承担培养工作,包括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和金融法、财税法、社会法方向。
2021招生网校调整
中国政法大学首次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
着力培养高水准的、适应目前法治建设急需的涉外法律人才。分别设在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招生方向(招生计划30人)、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学专业”国际化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招生方向(招生计划20人)。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两个招生方向仅接收推免生。
近三年复试分数线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看法:
同学1:
单就法学水平而言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五院四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那中国政法大学很不错,非常不错,它的法学专业和人大法学并列全国第一,被称为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师资水平,书籍馆藏都十分丰富,是真真正正能否培养出优秀的法学人才的。毕业生出路也都很不错,国家机关,红圈所都很认可法大毕业学生。
同学2:
法律硕士在入学的时候不分专业方向,只是在上课和选导师时会有方向,师资相当好,学校的多位名师都会授课。
凡是能考上法大法硕的,我没觉得他们有多厉害,但是,能从法大顺利毕业的,我打心底敬佩他们。
同学3:
校园小。教学楼科研楼宿舍楼图书馆傻傻分不清楚,各种”混搭”与”镶嵌”;食堂少,总体不算好吃;锻炼场地少;学霸云集,有人在吃饭的时候讨论学术,有人在打球的时候谈论法条,有人在跑步的时候探讨出国留学;老师真的很好。课堂很开放,随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可以随时见到各种大咖。在食堂的某法学大牛,篮球场上的是某学院院长或某领域著名教授。
同学4:
在中国政法大学当学渣的感受就是,不论你多努力,总会有人以花式优秀告诉你,你还差的很远。
竞争激烈?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自己做不到心里预期的目标,不能”自律”,也只能被淘汰了。
不要把自身的局限归咎于学校的小,自身的无能归咎于学校的竞争激烈,自身的无法调和寄期望于换个环境。不论保研和考研的,法大都是很不错的选择,无数优秀的老师和同学,就问你敢不敢来。
中国政法大学1+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物经历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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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喜
199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研修学者。 [1]
主要成就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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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著作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释义和适用》
《律师与公证制度》
《刑事证人证言论》
《美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理论与实践》
《证据法》(译著)等。参与撰写《中国律师制度研究》
《法律顾问理论与实务》
《律师执业概论》 [1]
发表论文
1.
《低效证据》,王进喜译,《诉讼法学研究》第21卷,2017年3月。
2.
《未成年证人基本问题研究》,《政法论丛》,2016年4月。
3.
《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两公律师制度建设》,《中国司法》,2016年7月。
4.
《加强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建设 夯实法律职业共同体基础》,《法制日报》,2016年12月。
5.
《美国取消律师资格制度管窥》,《中国司法》,2016年12月。
6.
《律师着袍的纠结之解》,《中国律师》,2016年5月。
7.
《论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所亟需解决的问题——以法律职业行为法的建设为着眼点》,《法学家茶座》,2015年3月。
8.
《为律师事业改革发展凝聚共识引领未来》,《检察日报》2015年8月22日。
9.
《推进律师管理体制改革》,论文,《学习时报》,2015年7月23日。
10.
《同行评议与发表:对法律工作者的启迪》,译文,《证据科学》2014年第1期。
11.
《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创新——兼论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与律师职业目标的实现》,《深圳律师》2014年第1期。
12.
《根据关于专家意见可采性的703对待第二手事实的戈尔迪之结:逻辑与法律之间的又一个冲突》,译文中国政法大学1+1,《证据科学》2013年第3期。
13.
《澳大利亚的立法技术及对普通法的变革》,《比较法研究》2013年第3期。
14.
《美国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在组织性委托人背景下的适用(下)》,《中国律师》2013年第2期。
15.
《美国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在组织性委托人背景下的适用(上)》,《中国律师》2013年第1期。
16.
《论辩护人维护证据完整性权利》,《中国司法》2013年第3期。
17.
《论行政证据的刑事“转化”》,《刑事司法论丛》(西南政法大学主办),2013年12月。
18.
《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刑事程序中的普通法和大陆法传统:油能溶于水吗》,王进喜、王桂玥译,《证据科学》2010年第3期。
19.
《论五机关最新刑事证据规定的创新与落实》,《证据科学》2010年第5期。
20.
《论表象时代的终结》,王进喜译,《证据科学》2010年第4期。
21.
《司法证明的性质》,王进喜等译,《证据科学》2011年第6期。
22.
《论精品律师事务所》,《方圆律政》2012年5月号。
23.
《浅论证据法与司法鉴定职业行为规则的契合》,《中国司法》2011年第9期;
24.
《论新律师法的迷途及其证据法的进路》;《中国司法》2010年第5期;
25.
《论律师服务可得性的制度保障》,《中国司法》,2010年第6期。
26.
《英国述要》,《中国司法》,2009年第12期;
27.
《论证据科学的两个维度》,《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
28.
《讲发展,人的问题最大》,《方圆律政》,2009年4月号;
29.
《回眸:修订后一年》,《中国律师》,2009年第1期;
30.
《关于证据科学的思考》,著,王进喜译,《证据科学》中国政法大学1+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2009年第1期;
31.
《我们,与法治同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演变及其未来》,《检察日报》,2008年12月18日;
32.
《证据:跨学科的科目》,著考证培训机构,王进喜译,《证据学论坛》2007年第2 期,第13卷;
33.
《中国律师法的演进及其未来》,《西部法律评论》,2008年第4期;
34.
《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体系研究报告》,《中国司法》,2007年8月;
35.
《律师职业属性的内在逻辑》,《中国司法》2007年4月;
36.
《论律师法修改的几个问题》,《中国司法》,2007年1月;
37.
《美国律师协会关于促进目击证人准确辨认的最佳做法的声明》,译文,《证据学论坛》2007年第1期第12卷;
38.
《风险代理收费:制度理论与在中国的实践》, 《中国司法》,2005年8月;
39.
《律师的流动:管理策略与理由》,《中国司法》;2004年6月;
40.
《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历史回顾与展望》,《中国司法》,2005年2月;
41.
《论未决羁押的司法控制》 《诉讼法学研究》第八卷,2005年1月第1版;
42.
《中国律师业的现代化与制度准备》,《中国律师》;2004年2月;
43.
《认真地对待法律职业行为规则》,《法制日报》,2004年6月;
44.
《自然化认识论与证据法(上)》,《证据学论坛》第七卷,2004年1月版,译文;
45.
《自然化认识论与证据法(下)》,《证据学论坛》第八卷,2004年1月版,译文;
46.
《裁判中的真实》,《诉讼法学研究》第五卷,2003年6月版,译文;
47.
《律师的侦查讯问在场权》,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与展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48.
《证人证言质证模式比较研究》,《证据学论坛》第五卷,2002年11月第11版;
49.
《论证人的先前陈述》,《诉讼法学研究》,2001年10月;
50.
《论证人保护制度》,《政法评论》;2001年卷;
51.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刑事辩护活动的有序化》,《3R视角下的律师法制建设》,中美“律师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
52.
《律师职业道德的教学:水门事件后的25年》,《律师文摘》,2003年第2辑;
53.
《合伙的替代形式:职业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文摘》,2005年第2辑;
54.
《合伙事务》,《律师文摘》,2004年第3辑;
55.
《认真地对待法律职业行为规则》,《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4年第4期
56.
《论证人的公共利益豁免》,《政法评论》,2002年卷。
57.
《中美律师职业秘密问题比较研究》,《政法评论》,2000年卷;
58.
《律师职业秘密问题研究》;《程序法论丛》,1999年第三卷;
59.
《美国律师协会司法行为示范守则(1900)评介》,《中外法学》,1999年8月;
60.
《简论中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1999年6月;
61.
《20年来中国律师制度的回顾与展望》,《政法论坛》,1998年10月;
62.
《律师广告问题研究》,《当代司法》,1997年10月。 [2]
出版图书播报
编辑
社会任职播报
编辑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律师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国政法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副主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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