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
二、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初开展,具体时间以各培养单位公布为准。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我校将适时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调剂复试安排以学校及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三、复试录取细则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并在复试前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官方网站,获取复试信息。
各培养单位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40分。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考生复试前准备
(一)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及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提前准备证件、资格审查材料等至我校参加复试。
(三)为确保不遗漏任何招生信息,考生应对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报考培养单位官网等保持密切关注。
五、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应根据报考培养单位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中要求提交的材料。
2.学校及各培养单位要求补充的材料。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能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都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
(一)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查,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面试、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及加试。
1.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具体题型,具体考试时长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科目内容确定。专业课测试科目与招生章程中公布复试科目一致;调剂生初试科目如与我校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由培养单位另行确定复试科目并及时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也在面试阶段进行。根据学科特点或专业需要,培养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若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具体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报考法律(非法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培养单位决定。
(三)报考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成绩。
(四)复试费100元/人。考生现场参加资格审核时通过学校指定平台缴纳。缴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七、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一)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分,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如下: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2×Y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X+复试成绩÷2×Y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之和为10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并公布。
八、破格复试
根据我校2024年生源情况,不进行破格复试。
九、调剂
4月8日起,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开展调剂工作,其间若调剂招生计划一旦完成,我校将停止调剂工作。各培养单位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调剂要求、程序、办法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十、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拟录取阶段,各培养单位须全面复查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核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准时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入学。
(三)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贵州同等学力研究生,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一)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复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泄露复试有关信息。
(三)对违规的在校考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违规的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规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贵州同等学力研究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准时、完整公布复试录取有关信息,包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公示时予以注明。
十三、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拟录取培养单位。
(三)各培养单位收齐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报送校医院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四、咨询、申诉
(一)复试录取期间,对各培养单位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培养单位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培养单位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培养单位对申诉的答复,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力,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学校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和预警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
2.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相关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可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
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加强统筹,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采用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由相关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每门课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7.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相关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力,浙江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提前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应达到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5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在此分数线基础上,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与一志愿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并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剩余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继续按照1:1比例顺延,确定复试名单,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符合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同批次调剂考生中按上述办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满为止。(相对偏差=[(考生初试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100%)
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总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比例为50%-60%。复试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六、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考什么证赚钱多,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可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4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如:初试成绩、英语水平、司法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荣誉奖项等,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七、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 –
申诉邮箱:
监督电话: –
监督邮箱:
十、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相关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多少钱,同等学力申请“心理学硕士”| 江西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太多不看版:免考入学,先把心理学硕士课程学习一遍。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心理学硕士 学位证。教育部学位网可查。
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于2007年4月开始筹建,并于2008年9月正式成立。
学院现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学校最早具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四级办学力量的教学科研单位。
学院的办学历史始于1941年国立中正大学的社会教育系。历经70多年的跌宕起伏和艰苦探求,一代又一代心理学工作者秉持“静思笃行、持中秉正”之校训,坚守“质量立院、人才兴院、创新强院、文化铸院、和谐荣院”之理念,薪火相传、励精图治、敢为人先、与时俱进,心理学科不断发展前行。尤其是近10多年来,学院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瞩目的成绩。
学院现有教职工52人,其中专任教师39人,行政教辅人员13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结构合理,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0%;博士生导师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1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2人,江西省教学团队2个。
学院立足高起点,瞄准世界心理学研究前沿,走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创新之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多少钱,同等学力申请“心理学硕士”| 江西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积淀了厚实的学术底蕴。心理测量学方向已进入全国领先行列,思维心理学研究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
心理学科被江西省确立为一流成长学科;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为江西省省重点学科;心理学专业为江西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在全省高校专业评估中获得第一名;中文核心期刊、来源期刊《心理学探新》是心理学领域的重要专业期刊。主要科研平台有江西省心理与认知科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基于大数据的教师质量监测与提升”、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婚姻家庭与儿童心理咨询“江西分中心”等。
学院组建了脑与认知、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健康与临床心理、心理发展与教育、社会与经济心理五个学术科研团队。
近年来在研项目共计5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20项,中组部、教育部、卫生部、人事部、国家汉办等部委委托项目20余项,江西省社科规划、江西省教育规划、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多项;在全国一类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心理测量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心理学》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胡竹菁编著的《心理统计学》和戴海琦等编写的《心理与教育测量(第三版)》被列为“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学院重视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心理统计与测量研究团队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由北京师范大学牵头的“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提升”2011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工作(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项目)。学院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开展了联合培养教育心理学专业教育测量学方向硕士研究生项目。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开展师生交流合作项目。依托心理统计与测量团队组建了学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所,承担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
心理学专业简述
研究心理学基本原理和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心理的实质和结构、心理学的体系和方法论问题、以及感知觉与注意、学习与记忆、思维与言语、情绪情感与动机意识、个性倾向性与能力、性格、气质等。心理与大脑的关系成为基础心理学的核心问题。基础心理学通过脑成象技术与脑科学相结合,将有可能解决心理学中的多解问题–对某些认知过程存在多种可能的理论解释。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型或应用型高层次教育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能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多少钱,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
(二)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教育科学方法研究教育问题,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能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
2、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
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授课方式:线上直播授课。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课程设置(直播课)
直播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两天(上午9:00—下午4:00)或工作日晚上,可回看。
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课程:
学费元/人(课程学习阶段)
其他费用元/人(网络课程研修、教学管理、统考培训辅导服务费)
共计元
第二阶段课程:
学费元/人(论文指导阶段),暂不收取。
报名流程
1、预约报名;
2、提交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一寸蓝底照片;
3、进行现场确认。
温馨提示:报名流程、需要准备的资料较为复杂,需要您的耐心和积极配合
获取证书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62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