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选拔方法、录取种类及培养方式
报考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考生。被推荐免试的考生,经我校考查后决定是否接受其为免初试生,对接受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进行复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1月12日前,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初试
2.复试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制、学习年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8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2.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学业奖学金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最高元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最低8000元。
(4)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金家麟奖学金、贝因美奖学金、纪中奖学金和汪贤进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5)“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校内外挂职岗位,校内岗位如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作助理、宣传部工作助理,研工部部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助理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校外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6)“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九)2018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说明
2017年我校实际招生数为1428人(含推免生和非全日制学生),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7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2人。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学校概况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学校分为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余人、研究生3580余人、留学生近1500人。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至今已有105年的办学历史。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
招生说明
1 我校硕士研究生选拔方法、录取种类及培养方式
报考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保险硕士外)。被推荐免试的考生,经我校考查后决定是否接受其为免初试生,对接受的推荐免试生由学校进行复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报考条件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
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
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工程硕士、会计、审计、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应用统计、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和日语笔译的考生与学术型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3报名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请在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工商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程序如下:
2016年10月10日-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并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认证反馈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推免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每天9:00-22:00(网址:) ,推免资格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统考,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请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详见后续网报通知)。
4 考试入学考
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确定。
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1(数学等)和业务课2,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为:
(1)统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2)联考科目: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我校自命题
考试科目:二外(日语、德语、法语、英语、西班牙语)、翻译硕士英语、翻译硕士日语、数学分析、法学综合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学、综合英语、综合日语、语言与文化、艺术设计理论、外国文学基础、语言学概论和现代汉语、英语翻译基础、日语翻译基础和部分业务课2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复试阶段安排见本校研招网后续通知。
5 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6 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7 学习期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为3.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为4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学制2年,工程硕士(非全日制)学制2-3年。
8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国家政策
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7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最高元,最低8000元,100%覆盖。已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可同时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奖。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研究生在增强创新意识、敬业精神和综合素质的同时,还能从学校获得一定的资助。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校内外挂职岗位,校内岗位如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作助理、宣传部工作助理,研工部部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助理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校外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以此推进研究生青年领袖培养,帮助研究生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升素质。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政策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9 2017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说明
2016年我校实际招生数为1383人(含推免生和非全日制学生),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6年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2人。
10咨询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浙江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研[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基本原则。
2. 复试工作要在“三个确保”基础上浙江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稳妥进行。
3.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校领导,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组成。
2. 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巡查相关工作。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确定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学校复试工作原则上不早于5月10日开始,一志愿复试一般于5月20日之前完成,调剂复试一般于6月20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于5月20日左右开放)。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确定原则上均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 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共15人(其中预分配学硕5人,全日制专硕6人,非全日制专硕4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考生先按学硕、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招生类别分类后,再按初试总分和国家线(总分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分类招生名额1:1划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在相应招生类别一志愿考生中顺延,划定第二轮复试名单,以此类推。
3.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调剂
1.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调剂程序要求:
(1)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服务系统”,5月20日左右开放)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 招生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2.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考生体检工作统一于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
(五)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远程复试原则上不采用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形式,主要以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并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远程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应充分体现原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考什么证赚钱多,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拟采用的形式由学院自定。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紧急处置:远程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3)如需要测试实践(实验)设计能力,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灵活组织。
(六)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40%。
远程视频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1)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60%-8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20%)(适用于除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以外的专业)。
(2)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50%-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2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百分制)*10%(适用于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
招生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并计算复试成绩中各项分值的比例,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四、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招生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及时公布浙江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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