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上级部门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一)调剂系统填报分数线
表1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填报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药学
286
36
108
(二)招生调剂计划
表2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和调剂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总数
缺额计划数
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5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调剂具体要求为:对所有申请调剂药学专业硕士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相同()、初试专业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专业科目相同(药学综合349)。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参加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2023 年4月6日 00:00—4月6日
13:00。
三、调剂要求
根据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研招办根据培养学院上报名单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调剂原则负责审核考生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由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已接收其他学校复试通知书的调剂考生,我院将不再重复发放复试通知书。
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规定的调剂程序,凭我校通过该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书》报到。
调剂考生请在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书》6 小时内给予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提交材料方式
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首页须做好目录),并按“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格式命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所有材料需要原件现场审核,收复印件。在复试前一天考生报到,交纸质原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民族医药学院A222。
(二)提交材料时间
所需材料电子版2023年4月8日24: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考生报到、原件材料现场审核,2023年4月9日上午9:00-12:00。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须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放在同一页)。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如英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7)《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
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8)已成功缴费截图
2.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专科生)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向学院提出加分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笔试:2023年4月9日下午14:00—16:00,科目:药物化学
面试:2023年4月10日下午13:00—16:00,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听说。
同等学历加试:2023年4月11日下午14:00—16:00,科目:药事管理学药学 同等学力,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证书的正规网站,
2023年4月11日下午16:30—18:30,科目:天然药物化学。
(2)笔试地点:民族医药学院B208;
同等学历加试地点:民族医药学院B208;
面试地点:民族医药学院B208;
候考地点:民族医药学院A222。
(二)复试面试的主要内容
主要通过随机抽取考题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英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复试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括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药学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药事管理学》和《天然药物化学》,每门课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排名。
3考生总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五、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调剂系统及学院网站()。
六、录取
(一)考生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顺延录取。
(三)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内,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向民族医药学院提供体检报告,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药学 同等学力,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
八、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民族医药学院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前、复试过程中、复试后的材料整理进行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民族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具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正式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我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解释
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联系人:朱德全
电话:,邮箱: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民族医药学院
邮编:
电子邮箱:。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2023年中医研究生同等学力5@招生院校,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 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3 年招收在职人员
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2023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即将开始2023年中医研究生同等学力5@招生院校,现将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已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的人员(合格线为标准分 300 分)。请于2023年6月6日9:00-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和平街校区学七楼129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家推荐书 2 份(附件 1),由两位在申请人申请的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其中一人须为申请者的指导教师;
6.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登记表(附件 2)考证含金量排行榜,需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
1.申请人专业学位课程学习、考试科目及要求参照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应学科专业要求。
2.申请人自课程学习开始至学位申请的有效时间为 3 年。
3.申请人必须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3年中医研究生同等学力5@招生院校,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 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并获得合格证书,成绩有效期为 3 年。
4.申请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5.我校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达到要求者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专业
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专业目录及指导教师见(附件3),申请人需要事先与相应专业的指导教师联系以确定是否接受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招1名同等学力学生(不占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申请人需要与导师确认今年是否已经接收同等学力学生)。
四、收费标准
1.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费参照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 元。
2.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费 1600 元。
特此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
学习|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学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学习是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管理平台是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参与相关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工具。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在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对教学平台的使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是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为严格课程管理,加强教学平台的建设与使用,为我校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提供更为优质的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平台服务功能
第三条 教学管理平台服务同等学力申硕学员专业课程学习的相关功能,监督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课程学习进度、协助老师线上教学、参与专业课程线上考试和线上打卡等相关功能。
第四条 教学管理平台设置课程打卡功能学习|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学平台管理办法,同等学力申硕学员须根据相应课程打卡要求进行课程签到打卡,不得由除学员本人外的其他人员进行代签到。学员未按签到要求完成课程签到,若无特殊原因,视作未进行签到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不得进行补签。
第五条 教学管理平台服务同等学力申硕学员专业课程学习,实时记录学员每门专业课程学习进度,记录有效学习时数,反制学员在专业学习过程中进行课程进度条拖拽,保障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线上专业课程学习的效果。
第三章 学员成绩管理
第六条 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在完成每门专业课程学习进度条达90%及以上后,方可进入该门课程考试界面,学员须按时完成每门专业课程的学习,若未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将无法进入相应的专业课程考试。学员考核成绩达到70分视为通过,专业课程考核形式及评分标准由所学专业老师制定。
第七条 通过教学管理平台汇总整理专业课程考核未通过学员名单,统一组织学员在规定时间参与相关专业课程补考,每门课程有且仅有一次补考机会,学员通过全部专业课程考试,方可进入线下统考,有任一课程未通过或补考未通过,将无法进入线下统考。
第八条 学员课程成绩管理实行学校和教学实践基地两级管理。教学管理平台对同等学力申硕学员专业课程成绩进行自动录入,在学员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后,课程进度、专业考核成绩将自动上传系统,记入学员学习档案。
第四章 附则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指南(略)
据了解,湖北中医药大学出台这一教学平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同等学力申硕学员课程学习过程考什么证赚钱多,进一步提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的培养质量。同时,也为各位在职人员克服工学矛盾搭建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更好促进教学相长。我教育实践基地号召广大同力学员:一定严格按照相关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教学平台管理办法》,学出真知识,掌握真本领,为高质量完成学业努力奋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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