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办通〔2022〕91号-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川网办通〔2022〕91号-
各市(州)党委网信办、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采取特殊政策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的论述,结合当前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和我省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情况,现对我省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初定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省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学历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通过初定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
02
初定层级
初定职称层级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03
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热爱本职工作安全工程师职称是什么,2022年度全省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开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审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职称初定:
01
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为员级职称。
02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为助理级职称。
03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后,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为助理级职称。
04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之后不得再次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
05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为中级职称。
06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初定职称后取得更高学历或学位的,可按新学历或学位对应的要求再次初定。
04
申报渠道及时间
申报职称初定实行“双通道”:
通道一:
通过当地职称评审通道申报。申报时间由当地职称评审部门确定。
通道二:
通过“四川省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由四川省委网信办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直接初定。申报时间为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详见年度初定通知)。
申报时间
本年度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1日。
05
初定程序
四川省委网信办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直接初定程序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职称初定工作实行“一网通办”。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申报时间内在四川智能社会网信人才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四川多美网信人才发展服务”中报名(点击“网信职称”—“职称评审”—“个人申报”—“职称初定”选项),并按流程在四川省委网信办“四川省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填写完毕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自由职业者提交至四川省委网信办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组直接审核。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能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申报。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在系统注册登录认证后,需明确专人负责申报材料审核,重点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申请人的政治、品德及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审核通过后需上传《推荐意见》和《诚信承诺书》,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批量上报至初定工作专家组审核。
(三)初定。四川省委网信办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初定工作专家组复核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初定通过,初定结果在“四川多美网信人才发展服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发文批准初定其初、中级职称。
(四)发证。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根据初定结果办理职称电子证书(证书标注“初定”),申请人可通过“四川多美网信人才发展服务”微信公众号—“网信职称”—“职称评审”—“证书查询”功能查验电子证书,也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打印职称证书。
06
所需材料
(一)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提供),以及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
(二)在我省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的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自由职业者无需提供。
(四)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即可。
07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
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初定是对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初次职称认定安全工程师职称是什么,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专业技术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学什么技能好,具备相应条件后,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以适应网信领域新技术新职业新岗位发展需要,更好服务于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建设。
08
其他事项
01
申请初定初级职称的,申报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网络信息安全专业相符或相近。
0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职称,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限制。
03
按照职称评审和初定权限,不受理外省单位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办理职称初定及委托初定事项。
04
在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初定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职称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我省申报网络信息安全专业职称评审、职称初定。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2022年12月27日
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年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应急〔201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应急管理局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8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9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证培训机构,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附件1),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各地依照执行。
(四)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3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8月17日9∶00~28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年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8日~31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年龄要求,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 .html)将在2023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4年1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原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凭准考证到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附件:
1.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pdf
2.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pdf
3.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pdf
4.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pdf
5.咨询服务电话.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15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2025年度江苏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2025年江苏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
2025年江苏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份进行,考生可先参考2024年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7月8日9:00至18日16:00,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2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具体什么时候报名,为了考生能够及时获得报名信息,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本文顶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通知考生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请及时预约。点击查看>>2025年全国各省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官网汇总。
报考注意事项
(一)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二)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江苏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
已取得江苏省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2025年度江苏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考其他专业类别的《安全生产实务》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三)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各地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求,考生可以使用报考查询功能,只要输入选择学历、毕业时间、开始相关工作时间的相关信息一键查询报考资格,就会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哦。
备考初级安全工程师的人员可以通过做题进行查漏补缺,可点击下列图片进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章节习题、模拟试题的在线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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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3 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三、报考条件
根据《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相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1. 免二科报名条件。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 免一科报名条件。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增报专业报名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四)报考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三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广西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在广西区内无效,不能凭此报考。
2. 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4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3.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4. 关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202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5. 关于“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6.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学历核验。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注册时系统自动核查),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 考试前考证培训机构,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6月29日8:00至7月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完善,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 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
4.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5.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人员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上述不同类型人员上传不同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2)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6. 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4年6月29日至7月10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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