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考试、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均需转入我校。
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除提前攻博考生外,非应届的在读硕士生不得报考)。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在所报考的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文章(以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公布的“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目录(2023年10月修订)”为准)、或出版过专著、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或作为主持人获批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等。
6.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普通招考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和方法:我校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21日,报名系统网址:,需在报名系统上缴费(报名费150元),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报名缴费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提交报名材料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进入博士招生后续环节。
4.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一律不得更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提交报名材料确认:2025年3月26日17点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提交或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建议顺丰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科1号楼602室,郭老师收,电话 -),逾期不受理。
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材料提交不齐者不发准考证。
8.须提交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上述两个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3)硕士课程成绩单一份。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学籍/学历、学位材料(硕士、本科(或专科)两个阶段都须提供):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层次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提交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⑤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⑥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无法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提示: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需要一定的办理时间,请考生尽快办理);
⑦在境外获得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除外),并需加盖推荐人工作部门公章;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态度和能力、外语水平、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的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证书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或作为主持人获批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等;
(10)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11)《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脱产学习承诺书》;
(12)《攻读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表》;
(13)《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4)体检表(三级甲等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15)报考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整理,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要求学籍/学历、学位材料的验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再退还。
学校将择时通知考生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复查。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材料提交不完整,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普通招考考试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初试
(1)考试时间拟定:2025年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文科为“哲学”,理科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语、两门业务课。
(3)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实行差额制。
①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所报考学院公布。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3)我校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六、录取
1.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总成绩,导师的招生计划,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申请者一并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导师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拟录取名单。
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结果以省招考办批复为准。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原在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详见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表格)。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5.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6.具体复试录取工作依据当年的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
7.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8.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录取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及学费
学制:4年。
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收专业的学费标准,暂可参考我校计财处网站目前公示的2024年收费标准。对于新增专业或变更收费标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或学校审议为准,具体金额将在2025年正式缴费前予以公示,请大家实时关注学校网站。
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具体的奖励资助政策以学校的管理规定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点击进入)
九、监督监察
1.为保证考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及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考试进行监督,并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
2.对在综合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 -。
十、专项计划
2025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我校如有新增博士生招生专项计划,关于报名时间、考核录取等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1.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规定和学校最新通知为准。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依法予以撤销。
4.如遇特殊原因,学校将调整现场确认、考试的时间和方式,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5.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制,2020考研@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大连理工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制,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相应增加或减少;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
)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制,2020考研@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8080/zsgl//.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
(二)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0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调剂等事宜详见2020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MEM),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三等助学金500/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MEM)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在2020年4月15日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什么技能好,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好毕业吗,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制”)招生,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考制”招生导师名单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附件3,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三、报考“申考制”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考什么证赚钱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2.申请者的学位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公示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无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能力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英文文章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或CSCD来源期刊文章1篇及以上;
2)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作为成果完成人,获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在单位登记备案)1项及以上。
(2)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5.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
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四、工作程序
1.报名:达到报考“申考制”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于2022年1月7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为:)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加入QQ群(附件7)。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2)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3)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4)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位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专业学位代码为:;
填写获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临床医学”。
(5)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6)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7)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8)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
2.材料准备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中打印》),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提供附件2,附件3。
(2)《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4);
(3)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即汇总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科研成果、文章、授权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位论文、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等);
(5)二代居民身份证;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①本科毕业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③学士学位证书;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②学生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
①毕业证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③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
①学位证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人员提供:
①学位证或学位证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8)《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盖章)(详见附件5);
(9)《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6)(党章);
(10)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11)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12)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请将上述材料按照1-12顺序排号整理,1月8日前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仅接受顺丰),所有考生采用函报形式,考生请勿邮寄证书原件,同时将上述材料的PDF版(PDF材料以“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命名,如“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或“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一个材料如为多页,拼在一个PDF中。)压缩后(压缩文件以“申请考核+专业代码+导师+姓名”)发送至各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邮箱(详见附件7),其中2号材料《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需提供版本。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须通过学信网办理学位认证。
2.初审: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学科成立初审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英文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进入综合考核。
经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初审后,初审专家小组可酌情要求考生参加现场初审考核。现场考核应对申报某个博士计划下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考核形式及内容参考下述“4.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可以选取综合考核的部分模块或所有模块,但须对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采取相同的模块及相同的要求及标准。
导师名下每个计划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超过2人。
3.公示: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预计1月中旬开展,考核方式由相关二级学院自行确定,具体参见研究生院及二级学院网页后续通知。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2部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考核由考生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科研汇报:考生以PPT的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科研计划等。注意在PPT及汇报中须隐去考生和导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影响考核,后果自负。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
答辩:考核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和创新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应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好毕业吗,留存备查。面试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 (20分)
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3)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
考核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
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5.拟录取
(1)原则上考生拟录取后1周内将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2月内检查有效)(详见附件8)PDF版发送至各学院电子邮箱中(详见附件7)。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照新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上报教育部备案,备案后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者。
(3)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向研招办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附件11)。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4-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
六、相关说明
1.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如在培养过程中或学位授予工作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3.学位授予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必须经导师同意,其知识产权均属大连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好毕业吗,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由学生本人承担。
5.“申考制”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导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七、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申诉电话: -、
研究生院联系人:姜力群
纪检监察电话: –
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邮编。
八、其他
1.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考生,如在我校或其他院校确认拟录取,视为自动放弃申考资格。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入学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附件9)、《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10)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因疫情原因导致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1.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
2.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
3.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
4.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
5.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6.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合作,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通知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大连医科大学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工作办法》《大连医科大学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已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予以推荐。
4.第一外语为英语。
二、接收专业及全国统考考试科目
(一)申请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
3.“药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申请。
4.“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学术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5.“护理学”学术学位,仅接收护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
6.“生物学”“基础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申请。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附件1)。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1.时间:2024年5月27日前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地址:)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合作,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通知,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用于学位证信息上报,请勿上传自拍照)。
2.报名注意事项:
(1)学历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栏目,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栏目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合作,申请学位认证报告。
(二)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5月27—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2.地点:
研究生院(F楼)319教室。
只能申请人本人入校,校外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内。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登记表》1份(须双面打印)(附件2);
⑤《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3)。
⑥《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同意书》1份(附件4)。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考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对于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视作本次报名无效,取消申请资格。
(三)缴纳学费
1.学费共计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元/人,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元/人。本次缴纳第一阶段学费,采用现场扫码方式进行缴费。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注册并缴纳学费后正式成为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学员”),我校将不再审核非学员的报名申请。
四、培养阶段及培养方式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一)课程考核
1.课程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左右。具体课程学习要求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一、二阶段课程体系(学术+专业学位)》详见网址: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各层次研究生课程体系(2023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学生学号等信息待本次报名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全国统一考试。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我校也将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须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
(二)学习年限
第一阶段学习年限为五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五年内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未达到上述要求者考证培训机构,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科研学习阶段
(一)科研学习
科研学习阶段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需完成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答辩前学习要求见《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前成绩审核说明》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教学培养-规定规章网页。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以进入第二阶段当时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习年限
第二阶段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五、其他
(一)课程及相关培养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接收通知仅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学费由学员本人交至学校账户,并由学校财务部门出具正式发票。
(三)我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四)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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