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招生简章,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拥有2个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7个协同创新中心、3个博士后流动站及3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进入A+档,并列全国第一。为了多渠道培养法治人才,助力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利用自身优势举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同等学力研修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完成课程学习者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课程设置
专业:法学;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
专业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专业课程
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行政程序法、比较行政法、港澳基本法
民商法
专业课程
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包括合同法)、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票据法与保险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
专业课程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财税法学、房地产法学、法与经济
刑法学
专业课程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外国证据法研究
诉讼法
专业课程
民事诉讼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总论、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刑事程序论;外国刑诉、刑事辩护与代理
知识产权法学
专业课程
知识产权法总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实务
证据法学
专业课程
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实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专业课程
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比较环境法、能源法、环境法专题课程
国际法学
专业课程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题、WTO法律制度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采用自学、网络与面授有机结合的学习形式。学员就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发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同等学力研修班属于非学历培训,本培训与同等学力申硕无必然联系。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完成学习任务。
2.获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以上。
四、录取办法及学费
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无需参加入学考试,由中国政法大学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培训费一:每名学员元,学员必须在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培训费二:元(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并根据学员的学习进度进行缴纳),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什么技能好,到报名处领取《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法学专业课程研修班学员报名表》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表格规定逐项填写后,交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未签署同意意见或未加盖公章者不能报考),然后持《学员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身份证和学历文凭验证后,原件交回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处。报名时经审查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需交近期蓝底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大一寸5张和二寸3张。
六、证书颁发
1.研修班结业证书: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
2.硕士学位证书: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未满3年或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不能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家规定的考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经济法学类专业学费多少?
目前,同等学力申硕已经成为在职研究生报考的主流方式,该方式报名的学员毕业后可以拿到硕士学位证书。2025年在职研究生报名已经开始,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作为政法学院界的“扛把子”,深受学员的认可和喜爱,热度不断,其中经济法学专业更是抢手考证书的正规网站,那么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经济法学专业学费是多少呢?
一、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经济法学专业学费多少?
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招的专业有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方向、社会发现、形式诉讼法方向以及经济法学等8个。其中,经济法专业得学费为元。缴费时间为学年报名成功后缴纳元,第二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缴纳元,第三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缴纳元。具体更多该专业信息可以点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法学专业可以司法考试吗?
众所周知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它的考试要求是本科起步的话必须是全日制本科,而如果是硕士的话,只要拿到了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经济法学类专业学费多少?,都是可以报考司法考试的。而通过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的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将拿到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受国家和社会认可,是值得报考的。
以上就是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学员可以前往在职研究生网进行咨询和报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专业人员对接。
阅读推荐
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社会认可度高吗?
考取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后获得证书是单证还是双证?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18年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021年入选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公共管理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24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53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30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学校累计70人次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61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136人次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211人次获得省部级奖励。现有博士生导师160余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录取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另行公布。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19个专业对外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均为初步安排,含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人数,但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数。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各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以下两种: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各专业的招生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或分数不低于425分;
②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③托福成绩90分以上;
④雅思成绩6.5分以上;
⑤通过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
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10.除符合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的外语水平条件外,考生可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可凭英语合格证明申请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选拔。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材料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和英语水平考试不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
经学院材料初审确定的英语不免试考生,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2024年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
(六)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由各学院安排组织。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七)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七、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7.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9.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3年12月8日之前向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招办,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3年12月中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3年12月下旬,研究生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2024年1月10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申请考核考生的复试(考核)同步。
八、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九、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十一、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十二、学生住宿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或申请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申请、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申请、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考证含金量排行榜,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考生与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一系列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仅限报考(申请)一个专业。
(三)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近期将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2024年不指定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五)教育部关于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为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信息,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政法研招”。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位的,依次参考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投档,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等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国际法学院学习,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学制均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由学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和国际商务(涉外法商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措施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4年)》。
第二十四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学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咨询电话: 自动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
纪委监督电话: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4年)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150人,本科阶段在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80%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其中专业总人数前20%的学生,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其他学生,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学制两年。
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60人,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3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的学生由我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每年招生15人。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本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的,均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3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5名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纪检监察学院相关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25人,本科阶段在人文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中国哲学或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美学、法治文化、法学理论、法律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和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每年分别招生60人、40人、20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科阶段在外国语学院学习,学制四年。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2名的学生、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8名的学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4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和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国际法学(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或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3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5名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数据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国际商务(涉外法商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5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20名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或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具备中国政法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学校考核后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63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