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名我校补录的本科专业相近。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致。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 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3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 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 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 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

2.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 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 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 退役后完成咼职学业。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 考生类型报考。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身心健康,修完普 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2023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能如期毕业。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有经济学等15个本科专业招收专升本“普通 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共1180人,其中“普 通考生”招生计划1074人考证书的正规网站,“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106 人。具体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 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 o

本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 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我校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普通考 生”计划内有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 生计划出现空余,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并报省教 育厅备案。考试前将增减情况在我校工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 监督。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做调整。

三、 报名

(一)报名

1.报名平台。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 平台”,网址为)进行网络报名,选择“普 通考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型报考我校(具体报名流程 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考生认真填写各项信息, 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只能填报一个 与本人专科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本科专业。我校院校代码为 ,各本科专业代码见附件1。

3.报名时间。

(1)普通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 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申请 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 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5 日8:00-3月9日18:00进行预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退役 大学生士兵登陆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 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 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 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地证明、立功受奖证明(申请免于 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上传)等材料。预报名期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相关信息后,可下载打印预报名申请表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 本人签字并提交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第 二阶段,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填报 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同时须在“入伍地证明”材料一栏上传 签字盖章后的预报名表。志愿填报结束后,在线打印《2023年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非退役

大学生士兵不需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二)审核

审核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审核和资格审核。

1.专业审核。

学校3月27日8:00-18:00在对所有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审 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3月28日8:00-17:00更正一次志愿信 息。学校3月29日8:00-17:00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终 审。

志愿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3月27日8:00-3月30日 14:00在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打印后要 在“申请须知与承诺” 一栏手写签名,并到就读专科学校学籍 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无需盖章)。

2.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须在3月30日8:00-4月2日18:00登陆我校官 网主页(wlxy. hbnu. edu. cn)的“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交本人 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后的《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并在线缴纳 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见第六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3.在报名平台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 台提交审核材料或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 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5.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 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工 作各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 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 为英语,总分100分;各专业课科目总分均为150分。各专业 课科目和参考教材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考 试科目及参考教材》(附件2),各科目考试大纲见《湖北师范 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考试大纲》(附件3) o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 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方式为笔试,总分100分,考查范 围包括思想道德、人文素养、计算机基础等方面;其中服役期 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公共课科目英 语考试时间: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 综合考查时间:14:30-16:00,美术学专业科目考试14:00开始。

2.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我校教学楼,各考场具体安排见准 考证。考生可在5月6日在我校工作网站查看考场分布图。

3.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三)考试入场流程

考生于4月29日至5月7日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 打印准考证,持2023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和个人有效期内二代 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发布

考生可自5月18日16: 00起登录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 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普通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公共课英语与专业 课成绩总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为综合考查成绩。

(五)成绩复查

‘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须在5月20日中午12: 00前 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同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发至指 定邮箱。学校将及时组织人进行复核,并于5月23日下午在 学校工作网站公示复核后的结果。’

五、录取

(一)录取标准

1.普通考生。我校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在计 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 予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英语 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按招 生计划数(不区分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成绩为 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补录方法

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我校有未完成 的招生计划(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 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录,第一轮已被录取 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1.普通考生。报名补录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专业应与报 名我校补录的本科专业相近。我校根据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对 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按专业补录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补录,需参加我

校组织的面试,总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15分钟。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 取。

(三)录取公示

我校将于5月下旬左右在学校工作网站公布各专业预录取 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满后 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复核。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学校将在7月中下旬左右通过中国 邮政EMS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 ) 107号)文件规定, 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 考试费:普通考生80元/人,退役大学生士兵50/人(免于参加 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收费)。2023年专升本学生入学 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 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和培养

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 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 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按 我校新生入学须知的规定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 到校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 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 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 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 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教育厅鄂教高函:2023]2号 文件精神进行管理。所有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 普通全日制形式学习,学制2年,不得釆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 就读,相关档案需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

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在同专 业三年级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与其他 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 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 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 学士学位。

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 (专科)应届毕业生(含 2023 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 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 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 型报考。 符合对象的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普通专升本考试(含已录取未报到、延期毕业考生等)。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身心健康,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如期毕业。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24 年有经济学等 18 个本科专业招收专升本“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共 1235 人,其中“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1108 人,“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 127 人。具体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本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我校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普通考生”计划内有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计划调整情况将于 4 月 11 日前在我校工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平台。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 )进行网络报名,选择“普通考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型报考我校(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考生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本科专业。我校院校代码为 ,各本科专业代码见附件1。

3.报名时间。

(1)普通考生。报名时间为 3 月 22 日 8:00-3 月 25 日 18:00。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 月 6 日 8:00-3 月 11 日 18:00 进行预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登陆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 年湖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申请表》(预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地证明、立功受奖证明等材料。预报名期间,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相关信息后,可下载打印预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并提交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第二阶段,3月 22日8:00-3月25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同时须在“入伍地证明”材料一栏上传签字盖章后的预报名表。志愿填报结束后,在线打印《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重要提示:

普通专升本报名通过学信网对考生的学籍学历进行核查。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的要求,学籍学历信息核查需获得考生本人授权,具体流程如下:

①报名前,考生应在本人手机上通过应用商店搜索“学信网”或者通过扫描报名平台首页上 APP 二维码下载安装“学信网”手机 APP, 并在“学信网”手机 APP 上完成注册和实人验证(实名、人脸认证)。打开学信网 APP 的“学籍查询”模块,点击“高等教育信息”功能,系统会显示考生的学籍、学历相关信息,如果查询学籍信息,系统会显示姓名、证件号码、学校名称、专业、入学日期、离校日期等信息,如果查询学历信息,系统会显示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入学日期、毕业日期等信息,考生核对学籍学历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老师申请更正更新学籍学历信息,信息有误的需在报名前完成学籍学历的更正工作。

②报名时,考生在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报名平台会生成考生的学籍学历二维码。此时,考生应使用“学信网”手机 APP 扫描功能,扫描报名平台的学籍学历二维码,“学信网”手机 APP 会显示一条或多条学籍学历信息,考生应选择用于本次报名的学籍学历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确认将学信网的学籍学历信息用于普通专升本报名。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在报名前须先完成“学信网”手机 APP 下载和学籍学历核查及信息更正工作,核准无误后方可在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对未进行核查或核查发现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且在报名前未完成信息更正更新的考生,报名平台将禁止该考生报名,请信息有误的考生及时联系学校学籍管理老师。

(二)审核

审核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审核和资格审核。

1.专业审核。

学校 3 月 26 日 8:00-18:00 在对所有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3月27日8:00-17:00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学校3月28日8:00-17:00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终审。志愿审核确认通过的所有考生需在 3 月 26 日8:00-3月30日14:00 在“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或《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打印后要在“申请须知与承诺”一栏手写签名,并到就读专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无需盖章)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同时填写完整包括日期在内的其他信息。

2.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4月1日8:00-4月3 日17:00 登陆我校官网主页()的“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或《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并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见第六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3.在报名平台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4.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工作各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总分 100 分;各专业课科目总分均为 150 分。各专业课科目和参考教材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附件 2),各科目考试大纲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专升本考试大纲》(附件 3)。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方式为笔试,总分 100 分,考查范围包括思想道德、人文素养、计算机基础等方面;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为防止考试作弊,所有考试科目无选择题,无判断题,其他题型不限。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4 年 4 月30日(星期二),公共课科目英语考试时间: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时间:14:30-16:00,美术学专业科目考试 14:00 开始。

2.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我校教学楼,各考场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可在 4 月 29 日在我校工作网站查看考场分布图。

3.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三)考试入场流程

考生于4月23日至4月30 日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打印准考证,持 2024 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和个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发布

考生可自行登录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查询个人成绩:5月20日可查专业课考试成绩,5月25日查询总成绩。普通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公共课英语与专业课成绩总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为综合考查成绩。

(五)成绩复查

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须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同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专业课复查受理时间为 5月20日,大学英语科目复查受理时间为 5月25日。学校将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具体通知详见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公告。

五、录取

(一)录取标准

1.普通考生。我校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在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考什么证赚钱多,则按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不区分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初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将在学校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二)补录方法

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我校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录,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1.普通考生。报名补录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专业应与报名我校补录的本科专业相近。我校根据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按专业补录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补录,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总分 100 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 10-15 分钟。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公示

我校将于 6 月上旬左右在学校工作网站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天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应届毕业考生在 7 月 31 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学校将在7月下旬左右通过中国邮政 EMS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 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普通考生80 元/人,退役大学生士兵 50/人(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收费)。2024 年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我校 2024 年同一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和培养

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按我校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的规定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校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教育厅鄂教高函[2024]4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所有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普通全日制形式学习,学制2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相关档案需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在同专业三年级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1.《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

2.《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3.《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4 年专升本考试大纲》

《基础英语》考试大纲.pdf

《素描》(静物)考试大纲.pdf

《乐理》考试大纲.pdf

《小学班级管理》考试大纲.pdf

《学前教育学》考试大纲.pdf

《现代汉语》考试大纲.pdf

《中国文化概论》考试大纲 .pdf

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要求.pdf

《计算机应用技能》考试大纲.pdf

《数学分析》考试大纲 .pdf

湖北师范大学大专,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湖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Of Arts And Of ,国家标准代码:,湖北省招生代码C237。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法人代表:李咏成。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类型及层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审定招生计划,并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英语相关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一般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我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招生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服从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外语类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天津、山东、海南、湖北、湖南、福建、河北、广东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4.天津、山东、海南、湖北、湖南、福建、河北、广东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当年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收,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证)。

2.进档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计算。若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及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办联系)。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并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 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新生入学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湖北师范大学大专,具体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七章 文凭与学位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湖北师范大学大专,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以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什么技能好,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凡是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联系及咨询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兼传真)

湖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简介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创始于1974年学校设立的政治系,2003年更名为政法经济系,2008年调整为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法学院。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组建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目前,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优秀人才辈出,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综合实力最强,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学院之一。

学院现有应用经济学、法律硕士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经济统计、管理统计、企业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 “资源环境”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湖北省高等学校“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省级一流专业、湖北省“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等10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学院现有专业教师70余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7人;博士30人;硕士生导师21人;10人拥有海外留学背景。多名教师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湖北省政府津贴专家、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职工维权“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学院围绕城市转型与发展、新农村建设、地方治理与法治化等方向打造科研平台和研究团队。近五年,教师承担和参与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6项,省厅级项目50余项,横向科研项目10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40余部。此外,学院还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瑞士苏黎世应用科技大学、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等多所海外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赴境外交流和深造提供条件。学院在湖北省内外多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企业建立了专业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的专业实践提供保障。学院成立有新青年法学会、公关协会、企业ERP协会等众多学生社团组织,并曾在国内外多项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此外,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特别是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大量社会调查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湖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青山湖畔社会实践服务团队”曾多次荣获全国优秀团队、湖北省优秀团队称号。

学院现设有经济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与行政管理等多个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500余人。近三年,学生考研升学率在20%左右,大批毕业生进入国内外名校深造。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4%左右,就业区域遍及全国各地,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公检法机关,毕业生质量受社会广泛好评。

新时代新气象,新征程新作为。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将继续以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奋力谱写新的辉煌篇章。

二、本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及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考证培训机构,能在各级各类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法律职业伦理、宪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民法分论、刑法分论、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15门课程

专业优势与特色:

法学专业办学历史悠久,是学校重点一级扶持学科,2012年获批校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获司法社会工作二级硕士点。2015年作为主干学科获批校级(管理与法)和省级(资源环境)优势特色学科群。2018年获批法律专业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计划”。2020年获批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毕业生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仲裁委员会、海关、进出口动物检疫局、烟草专卖局、律师事务所、银行、证券公司。

三、教学、科研名师

四、重点科研或实习实训平台

五、优秀校友

六、学生活动

七、报考问题解答

1、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

湖北省高校非法学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我院法学专业。

2、计划招生计划

法学专业15人,具体计划按照招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第二学士学位录取

按照学校和学院招生考试要求执行。

4、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时间

根据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考试什么科目

法学专业考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知识为主),指定教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八、学院咨询电话及网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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