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山东 | 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取消了中级职称,改为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说明:参照由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取消了中级职称,改为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发布《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主要条款作如下说明:

《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

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各会员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监理与咨询行业的营商环境,推进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落实监理人员岗前培训,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同时,针对会员监理企业反映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中“第2.0.8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经监理业务培训;2.0.9规定监理员要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问题,经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2020年第一次理事长会议研究,对《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主要条款作如下说明:

一、原《办法》第四条 省监理协会负责制定监理人员业务教育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年度计划,做好考试发卡和信用信息管理服务,并由具备规定条件的高等院校、专业机构承担监理人员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做好本地区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教育初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修改为:第四条省监理与咨询协会负责制定监理人员业务教育教学大纲、年度计划、教材编写,做好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卡和信用信息管理服务;

第五条 会员监理企业可自行选择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教育培训,也可自主培训。培训可采取多种方式,并按照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发布的教学大纲、计划,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学时,培训人员应取得业务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说明:增加了业务教育培训方式;规定了培训人员应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学时,并取得业务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二、原《办法》第五条 申请监理员信息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工程建设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年龄58周岁以下;

(四)完成监理员业务教育学习,考试合格。

修改为:第六条申请监理员信息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事监理相关业务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58周岁以下;

(四)近一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五)监理员业务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六)监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合格。

说明:由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组织对申报监理员信息卡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申请监理员条件中取消初级职称,增加了从事监理相关业务工作1年以上,并提供业务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三、原《办法》第六条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2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四)年龄60周岁以下;

(五)近2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六)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教育学习,考试合格。

修改为:第七条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1年;

(三)年龄60周岁以下;

(四)近一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合格。

说明:参照由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取消了中级职称,改为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由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组织对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四、取消原《办法》第七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卡申请。

五、原《办法》第八条 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始业务教育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注册报名。监理企业通过登录省监理协会网站()进行注册报名,经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在线初审后,报省监理协会复核。监理业务教育暂不接受非会员单位及个人报名。

(二)形式及学时。监理员业务教育学习共计120学时,采取网络教学和集中面授答疑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教育由个人根据省监理协会网站公布的教育大纲及题库自主进行学习。

(三)内容及教材。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监理实务、监理规范、建设监理工作规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新技术新工艺、监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监理业务应知应会相关内容,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学习教材由省监理协会统一编印推荐。

(四)考试及信息卡发放。省监理协会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监理员业务教育考试采取集中考试方式;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教育考试采取标准化上机考试方式。考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信息卡。

修改为:第八条 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信息卡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注册报名。监理企业通过登录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进行注册报名,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审核报名材料,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形式及学时。监理员按照教学大纲完成业务教育学习120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教育由个人根据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公布的教育考试大纲及题库自主进行学习。

(三)内容及教材。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监理实务、监理规范、建设监理工作规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新技术新工艺、监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监理业务应知应会相关内容,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评价及信息卡发放。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采取标准化上机考试的评价方式(试行期免考试费另行通知)。评价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学什么技能好,发放信息卡。

说明:简化部分申报流程,明确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方式。

六、原《办法》第九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部令第25号)相关规定,取得信息卡的监理人员,应当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续期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监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续期教育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参加完成,通过省监理协会统一网络学习和网络考试模式进行,考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延续信息卡有效期。监理人员续期教育也可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论文征集、标准编制等计算学时,或参加省监理协会认可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单位进行组织,具体规定另行制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续期教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有效期届满未参加续期教育或续期教育不合格的,信息卡自动失效。需继续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应通过初始教育重新申请信息卡。

修改为:第九条 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相关规定,取得信息卡的监理人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监理工作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未能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的,信息卡自动失效。申请延续信息卡有效期的,应满足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说明: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相关规定,对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进行了调整,按规定要求监理人员每年都要进行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时。

七、原《办法》第十条 调整到第十二条。

八、原《办法》第十一条 调整到第十五条。

九、增加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监理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业务、专题培训、研讨交流会 (不超过8学时/天);

(二)参加网络教育(不超过8学时/天);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不超过8学时/天);

(四)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成果类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山东 | 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取消了中级职称,改为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等。论文著作类,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每项(篇、本)计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说明:明确继续教育累计学时和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

十、增加第十三条 监理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参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说明:明确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和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方式。

十一、增加第十四条 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积极推进与外省直辖市协会监理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互认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互认协议,可申请换发同等水平的信息卡。

说明:为会员监理企业拓展省外业务提供支持,省监理与咨询协会与外省直辖市等协会洽谈协商,做好信息卡互认工作。

附件1

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理咨询服务质量水平,推动监理与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共同制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以下简称省监理与咨询协会)为会员监理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员提供信用信息管理服务,发放《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样式见附件1)。

第三条 省监理与咨询协会通过监理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建立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实名制信用自律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共享、发布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信息、业绩信息、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强化监理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卡有效性和详细信息可在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输入信息卡编号或下载App扫描二维码查询。

第四条 省监理与咨询协会负责制定监理人员业务教育教学大纲、年度计划、教材编写,做好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卡和信用信息管理服务。

第五条 会员监理企业可自行选择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教育培训,也可自主培训。培训可采取多种方式,并按照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发布的教学大纲、计划,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学时,培训人员应取得业务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第六条 申请监理员信息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事监理相关业务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58周岁以下;

(四)近一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五)监理员业务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六)监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合格。

第七条 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1年;

(三)年龄60周岁以下;

(四)近一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合格。

第八条 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信息卡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注册报名。监理企业通过登录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进行注册报名,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审核报名材料,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形式及学时。监理员按照教学大纲完成业务教育学习120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教育由个人根据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公布的教育考试大纲及题库自主进行学习。

(三)内容及教材。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监理实务、监理规范、建设监理工作规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新技术新工艺、监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监理业务应知应会相关内容,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评价及信息卡发放。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采取标准化上机考试的评价方式(试行期免考试费另行通知)。评价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信息卡。

第九条 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相关规定,取得信息卡的监理人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监理工作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未能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的,信息卡自动失效。申请延续信息卡有效期的,应满足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监理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监理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业务、专题培训、研讨交流会 (不超过8学时/天);

(二)参加网络教育(不超过8学时/天);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不超过8学时/天);

(四)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折算学时。成果类,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其他重要成果等。论文著作类,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每项(篇、本)计10学时,折算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第十二条 信息卡有效期内发生信息变更或信息卡遗失的,可以申请信息卡变更及补办。由监理人员所在监理企业填报《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变更及遗失补办申请表》(附件2)并盖章后,与以下相应证明材料和企业授权委托书一并扫描上传,补办后原信息卡编号不变。

(一)持卡人员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持卡人在新从业会员单位近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该事项的变更,六个月内不得重复变更;

(二)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三)持卡人个人信息变更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其中身份信息变更的,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学历信息变更的,提供相应学历证书;职称信息变更的,提供经省人社厅同意由设区市政府人社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组建工程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并颁发的工程技术职称证书;专业变更的,提供持证人近三年工作业绩、相应学历证书或国家工程类注册从业资格证书或继续教育证明。

第十三条 监理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参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积极推进与外省直辖市协会监理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互认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互认协议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可申请换发同等水平的信息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监理与咨询协会予以注销,并收回信息卡:

(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卡的;

(二)严重违反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

(三)因监理责任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伪造、涂改、出借信息卡的;

(五)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人员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持有监理员信息卡人员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的,注销其原卡;

(六)个人不再从事监理工作,与所在监理企业协商一致同意主动注销的;

(七)监理员年龄超过60周岁,专业监理工程师超过65周岁,或其他情形身体条件不再适合监理工作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主动注销的,应填写《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注销申请书》(附件3)在线申请办理注销。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监理与咨询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12月8日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16﹞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样式

2. 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变更及遗失补办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注销申请书

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24监理工程师报名即将开启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监理包括条件你都清楚了吗?

小编整理了大家常问到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我们一起先来看看监理的报考条件!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1、考全科: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免考两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3、增项级别报考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例如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对学历有什么要求,考过土建建筑工程师学什么技能好,增项交通或者水利监理工程师,可以免考基础科目。

监理工程师关于学历问题解答

1、非全日制学历可以报考吗?

非全日制学历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只要是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均可以报名监理考试。在我国现行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除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之外还有四个类型:依次为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

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正规学历是可以通过下面途径查询到的:

1)能在学信网上查询;

2)能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3)能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

4)能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5)人社部门的技工院校毕业学籍认证查询。

2、初高中学历怎么报考监理工程师?

初高中学历是不能报考监理工程师的,至少要大专学历起。如果目前是初中学历,但是想报考监理工程师,建议先提升学历,积累工作年限再报名!

监理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所以学历不够,可以先提升学历再进行报名。

3、为什么有的地区报名要本科学历起?

北京、上海是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试点地区,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 2019 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继续 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监理报名怎么核查学历?

监理考试报名前,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或完善相关信息才能报名考试。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其中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之后,平台会进行自动核验,如果学历无法通过自动核验,就要按照当地考试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报名时查看具体要求。

监理工程师怎么认定中级职称,什么是“双向比照认定”制度?这项制度有何作用?

《意见》提出,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闻效仪:过去可能有不同的职业的类型体系,工人过去是职业技能体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是职称体系,不同类别人员有不同的等级认证体系,如果把它们全贯通,只要考一次就可以了,减少人才反复评价的成本,也有利于我们人才的一体化建设。

专家表示,产业工人过去主要专注于技能领域,偏重于实操。随着现代产业体系的建立,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壮大,不少产业工人都投入研究、创新和技术攻关监理工程师怎么认定中级职称,形成了相应的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将鼓励产业工人创造更大的价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闻效仪:相当于我们的产业工人有了更多更宽向上流动的渠道,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更多的待遇监理工程师怎么认定中级职称,什么是“双向比照认定”制度?这项制度有何作用?,也更有利于整体上激励我们产业工人的队伍,有利于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

“双向比照认定”有利于扩大技能人才队伍

专家表示,双向比照认定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双向”。

职业技能与职称、学历可以相互认证,将鼓励全社会重视培养专业技能,有利于扩大技能人才队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闻效仪:过去可能听得比较多的是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和职称的贯通,这次加了学历,我觉得这是制度里面一个新的亮点。

专家表示,职称学历和职业技能相互认证,将推动高校学生增强动手能力,有助于国家建立一支知识型、创新型、技能型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闻效仪:大学生可能不只是学课本知识、理论知识考证培训机构,还要与实践知识进行结合,也要向劳动者学习,向技能学习。

部分省份已实施“双向比照认定”制度

目前,山西、广东等地相继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制度。

山西省明确,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黑龙江省重新规范建立了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增加了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导游、拍卖师、设备监理师及精算师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

广东省明确,获得中级工、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在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闻效仪:这个待遇不光只有收入待遇,还有比如学习进修的机会、评优评先、岗位聘任、职级提升,包括科研项目申请都享受同等的待遇。通过这样一种待遇对标,也是整体上提升我们产业工人队伍的待遇水平,体现出我们技能价值的激励分配导向。

2023年监理工程师时间,山西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山西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3〕4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9:00—11:00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

14:00—17:00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客观题)

5月14日

9:00—11:00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

14:00—18:00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主观题)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3月11日至18日

网上交费:3月11日至19日

准考证打印:5月9日至12日

成绩查询:7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发文通知,请密切关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及相关部门官网

票据发放:详见准考证

证书发放: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的证书由各市级资格审核单位负责发放;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证书采用网上邮寄服务。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2023年监理工程师时间,山西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山西省水利厅负责。

考试报名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2023年监理工程师时间,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手册中的“报考条件说明”。

五、咨询服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管理处及各市资格审核单位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报考条件、资格审核)见附件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351—(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报考条件、资格审核)

山西省水利厅人事处:0351-(水利工程专业报考条件、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网报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成绩复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证书邮寄)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考试收费、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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