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0周年90件大事33|开启研究生教育 学校办学层次大幅提升

截至2021年,学校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世界史、物理学),1个专业博士点(教育),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林祥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探索[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 导读 ◎

1979年,学校首次招收研究生,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升了学校的办学层次。同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积极开办研究生班,推动了广西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研究生首次招生

1978年4月22日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学什么技能好,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重要讲话,针对教育质量提升、学校育人规律、教育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适应、教师关怀四方面提出意见。

1978年7月,自治区召开广西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学院14位院系负责人参加会议。1978年8月,学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10项具体要求,包括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师资队伍建设相关内容。

1979年1月3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党委和院行政下属各部门领导干部配备、各系领导班子配备及研究生招生等问题。为健全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设置,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1979年2月学院成立科研生产处,作为科学研究与学科发展的管理机构。1979年8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学院为第一批录取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学院由此被确立为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1979年9月24日,学院举行1979级研究生开学典礼,共招收中国古代文学(1人)、现代汉语(2人)、汉语史(1人)、现代文学(1人)和基础数学(1人)等五个专业研究生6人。

1980年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5月2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的评定工作。1981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学院成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中国古代文学、汉语史获批成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82年,学院成立了学位评定委员会。

中文系首届硕士研究生与学院领导、导师毕业合影(1982年)

1982年2月15日,学院举行1981级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开学典礼,本届招收研究生共13人,分别就读于中国古代文学(4人)、文艺学(2人)、中国近现代史(4人)、世界文学(3人)。

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

20世纪80年代初期,学院积极探索薪火相传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由具有深厚学术功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年长专家学者以“老带青”的方式培养中青年教师,不断提升中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能力,以夯实学院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师资基础。如中文系冯振、彭泽陶、王永华等年迈的国学研究大家在学院首次招收研究生时领衔招生,而由曹淑智、周满江、陈振寰、胡广舟、张葆全等中青年教师承担具体教学任务,既能有效提升中青年教师的科研及教学能力,又能使其在承担教学任务过程中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拓宽研究视野。

通过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调整优化,突出了研究生教育学用结合、 博厚并重的要求,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学科专业素质同向提升,有效提高了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

开办国家研究生班

1979年,首次开办研究生班,当年招收国家直接下达任务研究生(均为英语语言文学专业)8人。

为尽快加强某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而目前国内又比较薄弱的学科、专业以及高等学校某些公共课、基础课的师资队伍建设,1983年8月1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一九八四年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研究生班的通知》(〔83〕教研字014号),1984年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研究生班。研究生班的报考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生报考工作统一进行。其入学考试科目及试题与同类学科、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相同,录取标准一般应与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某些交叉学科、专业需招收非本学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时,考试科目可作适当调整。研究生班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与硕士生学习期间的待遇相同。

1984年试办研究生班通知

研究生班主要是学习硕士生课程,学制二年,结业后一般即分配工作。以后在实际工作中完成学位论文者,可向原办班学校或有关单位申请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硕士学位。少数学习成绩优秀,尤其是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者,如办班学校具备指导力量,也可直接进入论文阶段,通过答辩者,可获硕士学位。

1985年,学校开办研究生班,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学校计划招生35人,实际招生51人(含代培16人)。

开办广西地方性研究生班

为充分利用我区高等教育资源,提高各行各业在职人员素质,主 动适应我区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经批准, 广西从1993年开始举办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以下简称研究生班)。研究生班属于研究生课程班的一种办学形式,培养目标定位在硕士与学士之间的水平。

举办研究生班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或已挂靠别的硕士点招 收过硕士研究生,并经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异地办学点的教 学工作(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办学单位统一安排,明确办学点的职责并负责具体管理。

对于研究生班的报考要求,学校基本规定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0周年90件大事33|开启研究生教育 学校办学层次大幅提升,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少数为专科学历)。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完成我校相关专业研究生班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参加全国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统考、借考),成绩应达到广西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2014年广西全区研究生班停招,经过5年的过渡期,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区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毕业事宜的通知》,2019年停止研究生班毕业证办理,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实践证明,开展研究生班教育,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满足了广大在职人员对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为我区各行各业培养 了一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同时,开展研究生班教育,对促进我区整 个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2021年,学校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世界史、物理学),1个专业博士点(教育),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学校年均博士招生规模在120人以上,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3000人以上。2022年5月,在校硕士研究生7499人,博士研究生410人。

(李延 李健 杨凯 黄世朗 执笔 何云 审校)

文献来源

[1]广西师范大学校史修订组.广西师范大学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广西师范大学校史修订组.广西师范大学史(1932—2002)[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黄荫荣,李冠英.广西师范大学史稿[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4]林祥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探索[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5]旷永青,李殷青.广西师范大学纪事(1932—2017)[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本文摘自《90周年90件大事》,贺祖斌等编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校对:杨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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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考研学子,在报考研究生之前,除了学校的报考录取数据,还会关注学制、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其实,只要考上研究生,在助学金上基本上是100%覆盖的,奖学金的覆盖面正常也不会低于70%。

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广西区内13所高校,2022年最新的研究生学费学制、奖助政策情况!

全文大纲:

001广西大学

002广西师范大学

003广西民族大学

004南宁师范大学

005广西艺术学院

006桂林理工大学

007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08广西 医科大学

009广西中医药大学

010桂林医学院

011右江民族医学院

012广西科技大学

013北部湾大学

001 广西大学

一、学费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MBA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5年。上述学习年限含休学及保留学籍时间。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费: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二、奖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年元/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标准为元/年,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元/年

(四)研究生可通过助研、助教等方式获得劳务收入

(五)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002 广西师范大学

一、学费学制

(一)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生,其他详见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等文件,另行公布。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公布,具体情况可以先参考2021年的收费标准。

二、奖助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100%。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元/人(不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211高校和广西师范大学(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校内、校外推免生,不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4000元/人;其他情况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元/人。2.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约80%。一等奖学金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4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500元/人。

(三)其他校设类奖学金:1.研究生三好学生:奖励1000元/学年/人,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2%。2.优质升学奖学金:被国内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3000元/人。(含我校硕博连读)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人/年。

(五)其他校设类助学金:

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3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

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5%,每人资助2000元/学年。

3.特殊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2000-元。

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承担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003 广西民族大学

一、学费学制

2022年,广西民族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即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翻译和艺术为元/年,其他类别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建立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在内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元/年,硕士研究生元/年。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3.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元/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助学金每年分10个月发放。

4.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5.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入学。

注: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004 南宁师范大学

一、学费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校可根据培养需要适当调整。

(一)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

(二)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元/生·年,公共管理、翻译硕士和艺术硕士收费标准为元/生·年。若有变动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广西2022年研究生学费学制、奖助政策大汇总!多个高校,奖助学金100%覆盖!,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三)其他收费项目(如住宿费)按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费。

二、奖学金政策

005 广西艺术学院

一、学费学制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根据学校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在南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人文学院、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相思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具体教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元;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元。(具体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二、奖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006 桂林理工大学

一、学费学制

二、奖助政策

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元/年•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人。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进行评定。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可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人,第一志愿考生可参评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年•人,其他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与三年级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人,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年•人,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人。

5.享受奖助学金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

007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一、学费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3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3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2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电子信息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3年;

(2)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元/年,学制2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化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元/生·年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奖励比例10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15%、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6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60%、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奖励比例8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15%、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6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3000元/生·年。具体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文件执行。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008 广西医科大学

一、学费学制

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制外,其他类型及学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及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元/生/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元/生/次,覆盖率2%。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2000元-元/生/年。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金额与评定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4.学校还设立了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予以资助。

009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一、学费学制

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费标准如下: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 100%,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奖励比例 10%;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比例 30%;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奖励比例 60%。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 80%,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奖励比例 10%;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奖励比例 25%;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比例 4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010 桂林医学院

一、学费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学术型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8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元/生·学年;药学、公共卫生、公共管理: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011 右江民族医学院

一、学费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 元/生/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元/生/学年;

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广西英才助学金、三助岗位,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

012 广西科技大学

一、学费学制

1. 学术学位硕士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音乐、艺术设计学制3年,学费元/年;英语笔译和0352社会工作学制2年,学费分别为元/年和元/年;其他专业学制3年,学费元/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即0256资产评估、机械工程等两个专业,学制3年,学费元/年。

二、奖助政策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待遇,支持其完成学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 1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

( 2 )国家奖学金: 元 / 生·年,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40%一等4000元/生·年,60%二等3000元/生·年 ;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0%一等8000元/生·年,20%二等5000元/生·年,50%三等4000元/生·年。

(4)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各类竞赛奖、 考博升学奖学金、“学术之星”奖、 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如上级部门有新的奖助政策要求,将按其规定设置。

013 北部湾大学

一、学费学制

二、奖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元/生。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9000元/生,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

3.其它单项奖学金。

(二)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

(三)可按相关条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研究生“三助”项目: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关于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教师教育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进一步规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硕士”)培养与管理,推动我校教育硕士创新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对现行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背景

现在使用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是适用于两年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案,也已使用了8年。2022年我校教育硕士学制已经由两年改为三年,旧的培养方案已经不能满足新学制的需求。

2020年国家发布了《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重要文件,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2021年7月,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对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教师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意见和要求。

为落实国家、广东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并根据人才培养周期性发展需求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今年将启动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对三年制教育硕士培养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论文选题、论文写作进行动态调整,使其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基础教育发展需求。

二、 修订依据

1.《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20〕20号);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

4.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基本要求》;

5.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6.《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教督办函〔2020〕61号);

7.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8.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9.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

11.《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办法》(待发文)

1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待发文)

三、 修订要求

1.凝练特色,服务需求

教育硕士按领域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学什么技能好,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按方向进行修订。各培养单位明确本领域(方向)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主动服务国家、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需求,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应注重与职业发展衔接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关于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突出教育硕士各领域(方向)培养的特色。

2.追踪前沿,保持领先

各培养单位要紧跟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前沿进展,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突出专业学位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方案在修订时要与时俱进,追求卓越,保证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在五年内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3.提升质量,追求卓越

培养方案的修订,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培养模式。

优化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注重完整性、前沿性,加强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注重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注重培养教育硕士爱岗敬业精神和教师情怀。

加强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要结合领域(方向)特色、应用前沿和服务需求,注重产教融合和职业需求,突出教育硕士“研究+实践”的实践教学特色,提升教育硕士的教研能力和教改水平。

提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教育硕士论文应注重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规范地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论文选题关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重要问题,致力于教育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教育实践的改进。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开题、论文写作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把控开题和论文答辩各环节,不断提升教育硕士论文质量。

四、 修订范围

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

五、 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按领域(方向)组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根据修订依据广泛深入开展调研,选择国内985或211高校的一流学科、国外知名大学一流学科等作为标杆学科,学科指导组、相关教师、研究生代表(含毕业生)和行业专家,在充分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体现基础教育特色和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特色的培养方案。6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要形成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初稿(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等)和中期考核细则。

2.6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校外专家须有三分之一的行业知名专家。

3.6月26-27日各培养单位针对评审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培养方案终稿。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需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说明(3000字以内)。修订说明应包括:原有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新旧方案比较)和内容;新方案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位论文方面的亮点和特色;针对专家修改意见的执行情况,同时附上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培养方案终稿胶装8本(教学大纲不用装订)于6月27日上午12:00前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4.6月28日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培养方案汇报交流会。各培培养单位进行10分钟培养方案修订的PPT汇报,校内外专家对汇报和修订方案评议和交流。各培养单位于6月27日中午12:00前将PPT发到指定邮箱。

5.各培养单位根据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汇报评议会的专家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于8月24日前将培养方案的最终版(附培养方案修订说明)打印签字盖章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邮箱:。

各培养单位最终版培养方案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及方案模板

2.2020年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文件汇总

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

4.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5.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指南》

6.《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7.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8.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9.《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办法》(待发文)

10.《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待发文)

11.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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