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还是“1+1>2”?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邀请法学专家赴基层检察机关调研“捕诉合一”侧记
“捕诉分设”还是“捕诉合一”,不是简单的谁优谁劣,而是“1+1=2”还是“1+1>2”的问题。为做好这道“算术题”,7月19日至20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邀请8名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1+1,前往江苏省无锡市和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实地调研。两天时间的调研,专家们冒着酷暑,实地参观、座谈论证,各方观点激情碰撞,屡屡擦出思想火花。
邀请刑诉法学界“大咖”走进基层检察院
“我原以为无锡和苏州两地检察机关是在探索‘捕诉合一’,通过两天的座谈了解,发现这不是试点,不是‘演练’,而是真实情况就是这样做的,对我触动很大。”7月20日晚上过了7点,原本计划下午5点就结束的座谈会还在热烈进行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发言结束后,赶紧打开话筒,不知不觉又畅谈了近20分钟,竟无丝毫倦意。
两天时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无锡市检察院、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和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两级四个检察院,前后召开三场座谈会,法学专家、公安民警、刑辩律师、办案检察官等约90人次参加座谈……
对于本次调研的背景,三场座谈会的主持人、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说,进入新时代,最高检党组把反贪转隶视为转机,在业已完成的司法改革基础上谋划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以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选在内设机构改革上,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动“捕诉合一”。从“捕诉分设”到“捕诉合一”,改变了过去多数地方的做法,改变的动静不小,引起了实务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如何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回到实践,科学谋划深化司改,巩固改革成果,扩大改革成效?最高检以一种新的气象,主动邀请部分专家学者深入基层调研“采风”,了解实务中的理论问题,“概念”中的程序应用。于是,就有了这次调研之行。
翻看调研组名单,邀请而来的都是刑诉法学界的“大咖”:除了前面提到的吴宏耀和张建伟,还有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佑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品泽、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泽涛。
而调研地点的选择,也是费了一番心思:近年来,它们因案多人少等客观原因,或持续或陆续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比如,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自1996年建院以来,一直实行机构分设、职能分立、运行一体的“捕诉合一”办案模式。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自2004年建院就成立了刑事检察科,采用“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
法学专家带着问题有备而来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检察机关备好功课从容应答,一场“分分合合”的论证拉开帷幕。
让最有发言权的基层检察官怎么想就怎么说
加强顶层设计推陈出新,需要尽可能多地听一听基层和一线的声音,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的材料。
“‘捕诉合一’的优势中国政法大学1+1,「“捕诉合一”调研侧记」“1+1=2”还是“1+1>2”?,基层检察官最有发言权。我希望最高检在推动‘捕诉合一’改革的过程中,能让基层检察官更加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7月19日上午第一场座谈会上,刘计划发出这样的呼吁。
7月19日下午第二场座谈会,童建明在主持时积极回应说:“下午的座谈会,我们希望能够讨论得更加具体一点。办案一线的干警对‘捕诉合一’的体会,可以结合你们办的案件谈一谈。你们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参加座谈的检察官们认为,选择“捕诉合一”或“捕诉分设”,应该用检察产品的标准去衡量和检验,而更好更实的检察产品的标准是质量要硬、效率要高、效果要好。
“‘捕诉分设’时感触很深的一点是‘有些证据为什么之前不取证’。取证工作往往陷入‘有机会的没条件、有条件的没机会’的怪圈。”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检察官罗娜直言,“捕诉合一”后,谁捕谁诉,一人一案到底,既可避免“悔不当初”没取证,更能让承办人对案件“吃得更准”,做到慎捕敢诉。
“2007年的时候,我们的案件量开始递增,递增幅度很大,当时的案件压力就像排山倒海一样。我对‘捕诉合一’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大大提高了效率。”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检察官孙宁说,审查逮捕要阅卷,审查起诉也要阅卷,“捕诉合一”有利于避免重复劳动,加快节奏,提高效率。
“捕诉合一”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提高办案效率后,带来了怎样的办案效果?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长林步东提供的一组数据也许能说明一二:审前羁押率从2013年的50.5%降至2017年的27.3%;逮捕率从2004年的95.9%降低至2017年的60.5%。
针对“捕诉合一”是否会导致办案检察官滥用职权这一担忧,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官苏云姝在讲述了自己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后有感而发:“我深刻感受到,我们基层承办人面临着公安、法院、犯罪嫌疑人方、被害人方四方面外部监督,这些监督可能有时看不见,但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制约立刻显现。”
现场请来了公安民警和刑辩律师
倾听一线声音,不仅要听检察官们怎么说,也要听公安侦查人员怎么说。
每场座谈会中,在一群“检察蓝”身旁,都出现了“公安蓝”的身影:三场座谈会共邀请了6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并发表意见,他们不约而同地对“捕诉合一”投下了“赞成票”。
无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钱年青受邀参加了第一场座谈会:“从公安机关视角来看,我是主张‘捕诉合一’的。”钱年青为自己的“主张”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检察监督进入更早,指导办案更精准。“一对一联系后,有利于我们在提请逮捕阶段就收集更精准的证据,从而也提高了我们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钱年青说。
受公安侦查人员发言的启发,洪浩当场提出了一个建议:希望在接下来的调研中,能听听律师界的意见和看法。
就在7月19日下午举行的第二场座谈会上,洪浩的“愿望”就实现了:三名律师代表被邀请到了座谈会现场。在7月20日举行的第三场座谈会,另外两张律师新面孔如期而至。
律师们的到来,为座谈会现场带来了更多的“控辩”味道。
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苗这次站在了“控方”阵营:倾向于“捕诉合一”。她认为,“捕诉合一”后,律师将面对同一名检察官,既有利于沟通案件,也增大了辩护空间,辩护效果能够更容易地体现出来。
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虽然不反对“捕诉合一”,但也毫不客气地点出了对“捕诉合一”的担忧。他表示,“捕诉合一”给辩护律师带来了一些影响,比如律师将在批捕、起诉、审判阶段面对同一名检察官,“如果说在批捕时我说服不了你,那么三个阶段我可能都说服不了”。
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鲁苹说,她的一名当事人来问她,检察官怎么变脸这么快?在批捕阶段很温和,在起诉阶段一下严肃起来了。“我认为,这体现了检察官在不同办案阶段的不同思维方式,这恰恰是我们律师所期待的。”
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建波则在赞成的基础上,对“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下的检察官提出了“专业化、精细化”的希望。
面对面论证集思广益
“对‘捕诉合一’,我原来是持反对意见的。一个公诉,一个批捕,两种职能的思维是不一样的。把两种思维合在一起,我觉得有难度。听了两天的情况汇报,我也在思考它们的关系,思考以往的观点对不对,我是不是太固执了一点?”谢佑平发言时,直言把这次调研过程比喻成一次学习过程,引起大家一阵笑声。
笑声只是“佐餐”。座谈中,8名法学专家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为现场的检察官们端上了一道又一道的专业“大餐”。
“你在审查逮捕的时候要做很多工作,甚至要把审查起诉的很多工作都做了。我特别想了解,在这7天时间里,如何完成原本需要一个月完成的工作?”吴宏耀抛出问题。
“我理解吴教授的问题是逮捕按照起诉标准去做的话,时间如何保证?我认为现在逮捕的标准高,不是高在细枝末节上,而是高在核心证据上,通过‘捕诉合一’把庭审对审查起诉的要求传导到审查逮捕环节。”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子良回应道。
张品泽提问说:“‘捕诉合一’后,在批捕阶段,要求补侦的次数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会不会延长?”
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勇回答说:“批捕阶段,公安机关不会因为我们列了补充侦查提纲,他们的侦查期限就延长。不过我们开提纲确实是多了,因为我们对收集固定证据的质量要求高了。”
……
检察官们除了在你问我答中感受到了法学专家的“犀利范”,还在他们的总结发言中领略到了不少真知灼见。
“我认为,批捕和起诉都属于司法审查,‘捕诉合一’是属于检察机关内部职能的变化,从法理上讲没有障碍,从效率上考虑好处明显,从检察一体化原则讲可以灵活多变。”张建伟说,“当然,‘捕诉合一’后办案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比如要做好捕和诉的时间管理,要注意不同阶段证据标准的层次性,要提升检察官的专业化水平。”
“任何改革要依法有据,‘捕诉合一’在目前宪法和刑诉法的层面,是不存在障碍的。但建议对这项改革要审慎推进,赞成先搞些试点。”熊秋红说。
“对‘捕诉合一’追求的目标,要深入思考。要重视构建积极良性的检警关系。”刘计划说。
“批捕和公诉都是检察机关重要的职能,‘捕诉合一’后要防止把公诉思维带入批捕,使批捕职能沦为公诉的附庸。”吴宏耀说。
……
经过两天的座谈交流,法学专家形成了赞成、不赞成也不反对、不赞成但表示可以先试点的三种观点。
率队调研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钺锋,对这次调研成果给予积极评价,对专家学者踊跃参加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任何一项司法改革的关键是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条件和要求。无锡、苏州检察机关的“捕诉合一”实践经验值得肯定,这项机制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新)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称本项目)系中国政法大学(简称中方)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in St. , USA,简称美方)合作举办的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2019年9月获教育部批准。本项目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具体承办。
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推荐免试或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本项目旨在于培养能掌握中国、美国法律的基本知识以及国际相关的条约规则,成为我国法治建设急需的、法律实务界短缺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高端法律人才。职业规划目标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涉外律师、公司法务、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等。
本项目信息可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获取,网址为:
本项目学制三年,采用1+1+1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第二年赴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学习。
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获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际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本项目国内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由中国政法大学和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共同制定;学制内第二年,学生在完成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年学习要求和满足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英语语言等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学生赴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完成硕士学位课程,符合美方毕业要求的学生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获法学硕士(LL.M)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取学费,学费按年收取,分国内学费和美国学费两部分。国内学费每年元。美国的大学学费由美方直接收取,每年会有小幅度提高考什么证赚钱多,所以美国学费只是一个大概的预估数额(2024-2025学年学费尚未公布,以2023-2024学年学费为例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新),年学费美元,学生减免三分之一奖学金后实际缴纳学费美元,保险费2500美元,住宿国际交通生活费等大约美元)。
本项目有专门的奖助学金规定,除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外,本项目单独设立起航奖学金和学成奖学金,美方学校提供约美方学费三分之一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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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教授说专业:
专业影响力:
2018年,法学院“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项目荣获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2019年,法学专业获批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年,法学作为主干学科申报的“社会治理与风险防范”学科群获批“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立项建设;
2021年,《环境资源法》课程获批湖北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021—2023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应用型)中,武汉学院法学专业荣膺中国六星级应用型专业(6★),晋升中国顶尖应用型专业行列;
2022年,民商事法学教研室荣获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2022年,法学院“融合式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应用”项目荣获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2023年,《侵权责任法》课程获批湖北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023年,理论法学教研室荣获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师资力量
学院基本形成了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实务专家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现自有专任教师40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其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4人,占比35%;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教师10人,占比25%;“双师型”教师共有16人,占比40%;长期外聘实务专家29人。
科学研究
我院“融合式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应用”成果荣获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三等奖,“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成果荣获第八届湖北省高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法学专业建设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获得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1项,湖北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项;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10余项;校级课题立项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主编教材6部;第一作者发表各级各类论文40余篇。
(2018年、2022年分别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校企校地合作
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实施“学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培养机制。在校外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等17家单位,开展“教学合伙人”模式的联合教学、实习实践、联合培养等多方面的合作。每年输送近百名毕业生前往各协同育人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并遴选优秀实习生在各合作单位就业。
(法学院与湖北华科瑞诚标准化事务所实习实训基地揭牌仪式)(法学院与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开展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座谈会)
(学院与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举行实习实践基地签约仪式) (法学院与协同育人合作单位举行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仪式)
近年来,法学院师生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法学院大部分毕业生毕业后选择留在武汉市或湖北省内工作,学生与武汉市江夏区双建村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将社区普法的公益性活动做到常态化,定期化。另外学生利用暑寒假积极开展下乡普法特色活动,力图让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院教师也积极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双师型教师还通过参与实务工作,利用高校及学科优势积极助力地方法治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学生进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学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实习实训场地
2020年经武汉市司法局批准,挂牌成立“武汉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学院工作站”,成为武汉市首家由武汉市司法局批准在学校内设立的工作站,兼有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职能。另外,还建有“法庭科学实验室”“法律诊所”“武汉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学院工作站”“智慧仲裁实训室”等多个实验教学中心。
(实4204法律诊所实验室) (武汉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实4202智慧仲裁实训室) (中2301法庭科学实验室)
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学院积极选送优秀教师及学生前往英国、日本、南非、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学术交流、访学、0B户外拓展等活动,邀请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米夏埃尔·马丁内克( )、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教授莫里茨·拜尔茨(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明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罗翔等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举办专业讲座,提高学生专业素养,拓展国际视野。近三年的毕业生中有20余人前往英国爱丁堡大学、诺丁汉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留学深造。
(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 到我院讲座)(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 教授到我院进行学术交流)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 张明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罗翔)
人才培养成果
2名学生荣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5篇毕业论文获“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学生团队研发的“法治志愿宣传之旅”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大赛”中获铜奖;高晗同学设计的作品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2个创新创业项目获国家级立项;近20个项目获省级立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保持在25%左右考什么证赚钱多,学院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部分学生获奖证书)
就业前景
学院专业坚持培养“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胜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和仲裁机构等部门的法律工作;也可以做律师、公证员;还可以从事高校、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担任公司、企业的法务管理等。(文中数据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闪耀 多科争妍
《高招时间》是央广网通过“零距离接触高校招办领导”为考生提供最新招办资讯的一档专访栏目。节目邀请各高校招办负责人详解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指导考生填报志愿、选择专业以及未来职业选择,帮助家长与学生全面了解最新高校招生政策。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副主任于瑞辰做客央广网教育频道,为广大考生学子介绍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招生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副主任于瑞辰做客央广网《高招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全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它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和辅仁大学这四所学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共同组建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学校正式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无论是从学科还是办学历史,以及生源规模等方面考量,中国政法大学都胜任“全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这一称谓。
在学校60多年办学历程中,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多万,参与了几乎自建校以来所有的国家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变革跟法律思想的更新,也代表了国家与世界进行法学等领域的交流。
2008年我们成立了中欧法学院,这是中国政府与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这个项目的实施也标志着中国政法大学培养国际型人才的规模格局初步形成。
学科特色:法学闪耀 多科争妍
提到中国政法大学都知道法学是我们的优势特色,除了法学,我们还有还有23个本科专业在招生,即“法学闪耀、多科争妍”。政治学、社会学,都是很老牌的专业,都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其他专业办学也非常有特色,像工商管理、经济学这些专业,培养都是法商复合型人才;英语跟翻译这两个专业,英语是法律英语方向,翻译是法律翻译方向,都是在法学大背景下,都有一定的方向和特色。
法学:一个专业 多种方案 精耕细作 因材施教
关于法学教学,大家有2个误解的。第一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是不分方向的,本科进行的是宽口径、厚基础的大类培养,所有的法学学生都去学同样的法学课程,到研究生阶段再进行专业细分。第二是中国政法大学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分类学院是为了老师们按照学科集中教学科研,学生进校以后,虽然随机分到这些学院下面,但是是用同一培养方案打通选课,就是说你上民法课,你旁边坐着的可能是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再旁边是刑事司法学院的学生。研究生是进行细分的,比如说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刑法、法律史学。
政法大学的法学,实行一个专业,多种方案,精耕细作,因材施教。法学实验班培养模式,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的拳头产品,六年制本硕贯通培养,它的全名叫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简称法学实验班,这个是在普通法学之外的一个创新,它是六年制的,前四年为基础知识学习,后两年为应用时间阶段,全程导师制,小班教学,培养的就是应用型复合型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六年顺利完成后直接授予法律硕士学位。这个是需要跟高考志愿一起填报的。
另外一种叫法学虚拟人才实验班培养模式,这个模式是进校后选拔,这个模式已经开办了两个班,一个叫法学学术精英人才培养模式虚拟试验班,另外是西班牙语法学人才虚拟实验班,这两个实验班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它是各有倾向的,学术精英就是培养的法学学术见长的这种精英人才,西班牙语法学特色实验班培养的是精通西班牙语和法学的这种复合型人才,这两个虚拟试验班是进校以后进行选拔。
关于培养模式,中国政法大学还有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等多种培养模式,满足你想学习法学或者你想成为复合型人才的这种愿望。
在课程设置上,中国政法大学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法学教育团队,涵盖了所有的法学二级学科领域,课程涉及到了法学能触及到的所有的专业领域,像民商法这种大家比较熟悉的,还有法律语言、法律逻辑、军事法学等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可能都没有听说过的法学学科门类,中国政法大学都是有涉及的。在教学方法上,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所以除了案例讲授课之外,学校大力推广案例课、研讨课、实务技能课等多方面的训练课程,推广研讨式、启发式、交互式的教学模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
此外,学校特别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建立了同步实践教学模式。同步实践教学就是以我们的学校跟司法机构深度融合为标志,把司法前沿的实时资讯作为教学资源,实现这种优质资源及时共享,培养责任共同担当。为此学校建立了幕墙式的远程庭审直播教室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庭审录像库,审判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检查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还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多种形式。
以幕墙式的庭审直播教室为例,每天上下午能实现一场直播,地方上的签约单位的庭审直播,老师带学生来进行现场观摩。庭审结束以后马上进行课堂讲授评价,老师带着学生进行回顾学习。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是我们从全国各地的合作单位中遴选近7万套真实的卷宗副本,复印过来,经过保密处理,放在阅览室里供学生来阅览,这是鲜活的第一手资料,改变了以往我们使用人造案例、编造案例这些生硬的情况。学生进校以后开始阅览到他毕业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闪耀 多科争妍,他是看不完的。
另外前不久学校还进行了模拟公安局、学生模拟法庭、学生模拟仲裁庭、学生模拟律师事务所的揭牌仪式,这也实现了学校同步实践教学一个从点到面,从点到线,全流程、高站位的连接,这样又能极大地提升学生的同步实践能力。
不断推出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打造学生国际化视野
近几年,中国政法大学不断推出以高端国际合作为特色的中外联合培养,目的在国内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通过各种各样的国际交流活动,包括海外实习、中外联合培养、国际学科竞赛、长短期的交流项目,通过这些丰富学生的国际交流经历,打造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以“3+1+1”这种中外联合培养新模式为例,“3”指的是学生在国内读3年,第一个“1”是我们跟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合作,到外方去读1年,同时获得他们跟我们的本科学士学位。第二个“1”,是同时获得这两个学位的学生,有机会被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直接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攻读法律硕士,这样“3+1+1”,联合培养模式下来,学生能拿到不同的几个学位,这也是前几年比较受学生欢迎的联合培养模式。
政法大学所有的各种长短期的交流项目,我们都是放在入校以后进行选拔,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考生是不需要填报的。
招生录取政策:分数优先 不设级差
中国政法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是基本上不超过105%提档,一旦提档,如果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体检没有问题,基本是不退档的。
在在招生方面,所有专业都不限制男女比例,更不限制文理科,文理科的招生比例基本上是1:1,接近1:1,文理兼收。文科生擅长记忆背诵,理科生逻辑思维、总结归纳、逻辑,这方面恰恰有的理科生表现要优于文科生,所以说文理科都可以学法学,我们都是招收的。
中国政法大学体检就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联合的标准来进行,没有特殊要求,也不需要政审。需要注意的是,侦查学专业,是参照公安的标准来执行的,但是考生也不需要去参加省里组织的公安类院校的体检、政审,高考前省里组织的那一次就可以了,只不过学校是参照公安的标准来录取考生。
关于录取政策,第一点是“加分”,中国政法大学在提档录取跟分专业的时候都承认加分,一加到底。第二是总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不设级差”。分数优先区别于专业优先,专业优先是各个考生报志愿以后,到了这个学校以后是按专业进行排队,中国政法大学是按分数进行大排队,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进行统一的安排。不设级差是由我们分数优先政策所决定的。在填报中国政法大学的专业志愿的时候,如果有六个志愿,大家可以比较少的考虑中国政法大学哪个专业能上,哪个专业不能上,就是按照你的兴趣志愿去分布这六个专业志愿就可以了。因为,政法大学是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并不是按专业排队,所以如果你想上法学的话,可以把法学尽量往前填,轮到安排你的时候,如果法学有计划就会录取你,如果没有计划会自然地往后看二志愿、三志愿、四志愿等。
自愿填报建议:自主报考 理性报考 科学报考
对于报考建议,主要有三点,第一是自主报考,很多考生的志愿填报,或为家长代劳,或为班主任代劳,或是考生高考完了疏忽懈怠,不去自主地研究志愿,其实,高考报志愿跟高考6月7、8号这两天同样重要,因为它是在你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决定你走向的问题,高考你不用想别的,考虑高分就可以了,报考需要决定你的走向,需要你自己来做决定。第二是理性报考,有些考生爱跟风,财经热,就都去报财经,大家都报传媒,我也去学传媒吧,出发点一定要是考生自己的兴趣,充分考量自己的人生规划,去做跟你职业规划相匹配的选择。第三是科学报考,报考志愿是一个系统科学,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学问,不是说考生得到分数以后,当天晚上翻翻计划书就可以完成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系统工程,要考虑专业,分数和学校匹配度,职业规划,学校的层次,学校地域分布等诸多因素,所以需要考生去认真的研究学校章程,研究学校的层次跟特色专业,考生的分数分布,兴趣爱好等,达到一个平衡,一定不要马马虎虎,一定要科学的去研究报考。
中国政法大学 合作,黑龙江省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加强检校合作
黑龙江省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
10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中国政法大学 合作,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出席仪式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主持。
胡明对刘永志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对中国政法大学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中国政法大学始终勇担责任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参与了建校以来国家几乎所有的立法活动,并在引领法学教育创新、法学理论革新和法治思想更新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绩。加强检校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必然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将进一步打破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全力推进战略合作走深走实,持续深化与黑龙江省政法系统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通过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产出更多成果,携手推进国家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在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
刘永志指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开启了检校合作的新篇章,必将为促进黑龙江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实践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他表示,新时代新征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时代重任。推进和加强检校合作,是黑龙江检察机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检校共话交流、共商合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工作路径。希望双方持续抓好检校共建框架协议的深度对接中国政法大学 合作,黑龙江省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丰富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在课题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出实招、创新绩,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进检校合作走深走实、双赢共赢,通过双向赋能,打造出更具有影响力的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共同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共同签署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人员交流、平台共建、信息共享、研究合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入合作。
随后,双方围绕加强理论研究和交流、搭建实习实训基地、强化资源共享、创新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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