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2024年安徽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指南

2024年安徽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汇总表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指南2024年安徽省芜湖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安庆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序号查询指南2024年安徽省黄山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2024年安徽省宣城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合肥市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一部

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合肥人才大厦向东100米)

0551–1

淮北市

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十四楼

0561-

亳州市

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五楼)

0558-

宿州市

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行政服务大厅西门宿州市人才驿站

0557-

蚌埠市

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蚌埠市曹凌路789号

0552-

阜阳市

阜阳市市民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3楼2号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0558-

0558-

淮南市

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路21号金海大厦附楼人事考试中心

0554-

滁州市

滁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滁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一楼南门旁邮政速递窗

0550-

六安市

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

0564-

马鞍山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55号马鞍山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0555-

芜湖市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1座7楼

0553-

宣城市

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宣城市梅园路5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8号

0563-

铜陵市

铜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铜陵市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大厅102办公室

0562-

池州市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十三楼1303室

0566-

安庆市

安庆人事考试院

安庆市府路7号考培中心3楼300室

0556-

黄山市

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

0559-

各市的领取时间安排有所不同,考生需根据信息前往领取:

-合肥市:2025年1月15日至1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芜湖市:2025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蚌埠市:2025年1月17日起,统一邮寄。

-淮南市:自2025年1月18日开始,工作日的上午10:00—12:00。

-马鞍山市:从2025年1月20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淮北市:2025年2月8日周六(上午8:30—11:30考什么证赚钱多,下午2:30—5:00)。

-铜陵市:自2025年1月23日,周二、周四、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安庆市:从2025年1月24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30。

-黄山市:2025年2025年3月10日前。

-阜阳市:现场办理时间:2025年1月22日起,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邮寄办理:2025年2月21日前。

-宿州市:自2025年1月28日起,周一、周四上午9:00—11:30。

-滁州市:现场领取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4日。邮寄时间:2025年1月17日起。

-六安市:2025年1月30日起,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

-宣城市:2025年元月21日上午9:00起,周一到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池州市:自2025年2月21日前。

-亳州市:2025年1月16日,一级造价师证书持“序号”领取;详见下方表格“2024年安徽省亳州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证书领取官方公告见下文2024年安徽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汇总表格。

二、证书领取方式

大部分城市提供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1.现场领取: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

2.证书邮寄: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入所在市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按要求申请邮寄服务。

三、领取步骤

1.确认信息:准备好所需证件,核对自身信息。

2.选择方式:

-现场领取:根据市级通知,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

-证书邮寄:在网上填写准确的收件信息和备注,并付邮费。

3.取证核对:收到证书时,仔细核对证书信息与个人信息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确保无误。

四、注意事项

-核对信息:确保身份证件处于有效期内,信息填写正确。

-通知关注:留意当地人社局或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以防安排变动。

-邮寄谨慎:网上申请需确保地址和信息准确性,邮件丢失需自担责任。

-资料完善:无论是现场领取还是邮寄,确保所需资料完整符合要求。

2024年安徽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汇总表

地级市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指南

合肥市

合肥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及序号查询指南

2024年安徽省合肥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芜湖市

2024年安徽省芜湖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蚌埠市

2024年安徽省蚌埠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淮南市

2024年安徽省淮南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马鞍山市

2024年安徽省马鞍山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淮北市

2024年安徽省淮北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铜陵市

2024年安徽省铜陵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安庆市

安庆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序号查询指南

2024年安徽省安庆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黄山市

2024年安徽省黄山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阜阳市

2024年安徽省阜阳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第一批)

(第二批)

宿州市

2024年安徽省宿州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滁州市

2024年安徽省滁州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六安市

2024年安徽省六安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宣城市

2024年安徽省宣城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池州市

2024年安徽省池州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亳州市

2024年安徽省亳州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

通过本文的总结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2024年安徽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指南,期待安徽省内的考生顺利领取到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开启更广阔的新职业旅程。确保遵循本指导下的流程,提升领证的效率和便利性。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社局的专业人员。

关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日常咨询服务及监督电话: -转人事考试

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和考试资格核查情况可联系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咨询,报名点联系方式: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

报名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 、

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 、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B2栋三楼3001室,近花园路)

报名点代码:2810

咨询电话: -8122、8125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和缴费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不含资格抽查复核期间),非考试地点。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

二、考试设置

(一)考试大纲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要求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港澳台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报名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生应持有以往经考试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水利工程等造价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五)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关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2.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报考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线资格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了解。报考人员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账号

考生须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输入准确,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注册时必须登记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机系统拦截,请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拦截的考试相关信息)、及时接听来电,当本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更新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错误、未及时关注短信或来电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维护

考生注册后应尽快完成信息维护(上传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考生应下载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10:00-7月5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完成账号注册、信息维护以及在线自动核验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等材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内容。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人员无需人工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人工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

考试机构将于2024年7月7日-7月8日进行报考资格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中发现问题的人员设置为“核查不通过”。所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9日10: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状态,对人工核查或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人员应于缴费确认截止前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六)缴费确认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0:00-7月11日16:00,已进入网上交费流程的考生应及时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 。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下载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并阅读应试须知。准考证下载遇有问题或准考证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2.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3.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规范作答。

(二)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1.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将按工作要求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5.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三)资格证书/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增报专业”为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考生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附件:考务工作流程图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4年6月19日

住建部发文:174人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作废! – 哔哩哔哩

近日住建部发文:174人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作废! – 哔哩哔哩,住建部发布一则一造证书相关消息:174人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处理。

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已印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考什么证赚钱多,不再办理补发,只能使用电子证书。

那么一级造价工程师,大家知道为什么证书会因遗失而作废?证书作废是否意味着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就此终结?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何不同吗?继续看下去!

PART.01

证书为什么会因遗失而作废?

住建部严格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具体体现。

该《决定》旨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其中明确指出:对于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情况,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繁琐的证明材料,而是直接通过告知许可机关,并由许可机关发布信息的方式进行处理。

PART.02

证书作废后执业资格是否会终止?

不是的。

目前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上带有电子专用章,纸质资格证书上有颁发单位的印章,两者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加盖的印章代表持证人能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全国通用)。而国家住建部公布的证书效力废止也仅仅是纸质版证书,所以各位小伙伴请放心!

PART.03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何不同?

电子证书是时代的必然选择,它可以做到纸质证书做不到的以下几点:

①证书办理更加便捷:考试合格后即可查询下载,变更办理立即生效。

②杜绝假证伪证:随时网上可查。

③解决工作中被“压证”问题:从业人员可根据需求随时打印证书,从根本上解决用人单位“压证”问题。

④遏制违规用证行为:对电子证书实时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杂证滥用”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小佑还是要提醒大家,证书拿到手后注意妥善保管,不慎遗失需要联系相关部门机构登记,公开声明已遗失的证书作废。

还没拿到证书的考生们要抓紧时间啦,距离一造考试不足两个月,你的备考进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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