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培训,【大明·资讯】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前冲刺培训火热进行中!

此次培训有幸请到的天津理工大造价师培训团队是一只拥有一线师资力量、系统化、专业的讲师团队。本次培训持续接受报名中,专业团队、优秀讲师、良好环境,为你成功通过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增添力量!

9月28日,我们有幸邀请到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杨强教授来主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为期两天的课程中,杨教授通过风趣幽默的授课风格,深入浅出讲解了课程内容,分析精确,使学员们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了更深入的学习理解。

杨强

讲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从事造价师辅导多年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培训,【大明·资讯】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前冲刺培训火热进行中!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讲课擅长快、准、狠的归纳总结传授课程,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对考试规律的解读技巧,对考点有着准确的判断;深受学员好评。

此次培训有幸请到的天津理工大造价师培训团队是一只拥有一线师资力量、系统化、专业的讲师团队。此次开展的考前冲刺班,提炼、串讲教材核心知识,讲练精选习题巩固提升,帮助学员读薄教材,掌握80%以上核心知识点,更好的应对2018造价师考试。

课程安排

小伙伴们想必已经计划好了国庆小长假期间的安排,长假结束之后备考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同学们欢迎来参加本次考前冲刺班吧!本次培训持续接受报名中,专业团队、优秀讲师、良好环境,为你成功通过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增添力量!

报名须知

培训时间:9月25日-10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每门课程开班前一天17:00前

培训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76号南楼宏祥工程 公司2楼东首电教室

组织单位: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每门课程培训时长为2天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培训,报到时领取学习资料,具体时间详见课程安排;

2、报到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培训期间,请勿带家属尤其小孩参加;

4、其他事项,有意者可电话详细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培训,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第一期)圆满结束

5月5日、6日,由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主办,成都纺专智能建造与环境工程学院、成都品勤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都开元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都众和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合协办的第一期“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在礼遇天下宴会中心举行。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从业人员共计800余人报名参加培训。

本期培训为时2天,按照内容安排,分为备考指导、管理基础知识、土建实务和安装实务等4个培训专场。

培训开始前,协会会长梁一清在致辞中介绍了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现状,讲述了从业人员资业资格的发展变化,并希望参培学员积极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祝愿大家通过培训能取得自己职业生涯的不断进步。

4个专场中,协会特邀职业院校、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培训学校等单位的相关老师进行授课。整个培训结合修订后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全套教材、重要考点、历年考题,围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实务科目,从梳理知识脉络到历年考试真题分析,为参培学员的考前备考制定了系统复习计划,提供了清晰的解题思路、解题技巧和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本期培训圆满结束。培训中,学员们认真听课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培训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培训,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第一期)圆满结束,积极互动,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接下来,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把服务精神落到实处,实实在在服务会员,多方面开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在教育方面,将通过积极打造培训教育平台,为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考什么证赚钱多,贡献更大的力量。

图文来源、编辑排版:协会秘书处

END

连云港一级造价师培训,2024【一造】新增3地考后审核,合格人数减幅超过30%!!

0562-(考试院考试科)

二、抽查对象确定

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合格考生(抽查比例不低于5%),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时将电话通知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三、核查材料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自己所参加考试的考务文件,比照文件中“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内容,提供相应材料的扫描形成的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4+考试名称+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5年1月3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进行核查的,成绩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专技科)

0562-(考试院考试科)

附件1:铜陵考区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铜陵考区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抽查人员名单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贵州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对参加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土木建筑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办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复核程序及要求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连云港一级造价师培训,则忽略此步骤。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复核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资格复核,等待复核结果。

复核通过的,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根据《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二、复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6:00。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2)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

咨询服务电话: -。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土木建筑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复核人员名单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云南

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情况予以公示,共1103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公示人员均在考试报名期间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部分人员须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对于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发放证书。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5名人员须全部参加资格核查,请于12月26日12:00前将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省人事考试院邮箱,逾期不发送材料视为核查不通过。如提交材料为伪造、变造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

按自愿原则,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4日09:00至12月28日00:00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即可办理证书直邮。

选择办理证书直邮的,资格证书在印制完成后,由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从印厂直接寄出,邮件标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递”字样,邮寄费用到付,由持证人全额支付。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未能签收的证书,中国邮政将按规定进行退件处理,退件证书须现场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直邮的,须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资格核查不通过的,证书直邮申请无效。

附件: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情况的公示名单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4年12月23日

青海

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阶段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考证培训机构,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核时间及地址

方式: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30–17:00。

地点(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前往相应的审核点参加审核):

报考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五楼508室;

报考专业为“水利工程”:青海省水利厅大楼9楼建管处0916室。

四、所需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

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身份证、毕业证(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验证报告、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某一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考生只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的考生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为“水利工程”的考生还需提供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无固定格式,只需证明工作岗位及年限即可,盖单位公章),学信网查不到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携带学籍档案材料。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考生务必于指定审核时间前往相应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咨询电话

1.“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0971-(上班日工作时间接听);

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971-(上班日工作时间接听);

3.“水利工程”专业:0971—(上班日工作时间接听)。

附件: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定于2024年12月26-27日对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包含所学专业,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的工作年限,增报专业资格等方面)、填报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核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二)核查对象

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核查材料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考区核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的人员无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4.“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

5.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的电子证书)(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二、有关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 各设区市考后资格核查部门联系表

3.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江苏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4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 2024年12月24日至3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5年1月1日至10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

2.2025年1月10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1月10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4年12月24日至30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12月30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连云港一级造价师培训,2024【一造】新增3地考后审核,合格人数减幅超过30%!!,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5年1月10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 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5年1月10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或查询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

省直考区(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广东广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州市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66人(详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的,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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