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答辩通报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同等学力“云上” 答辩会圆满结束

2022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5场“云上”答辩会圆满结束。在疫情严峻的5月,学院采取“云上”答辩的形式,代替传统的线下答辩,即此展开了本学期同等学力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同等学力“云上” 答辩会

RUC | SIS

2022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5场“云上”答辩会圆满结束。来自北京及深圳班30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一路乘风破浪,披荆斩棘,顺利通过答辩。“云上”答辩会的全过程,带大家一起回顾。

在疫情严峻的5月,学院采取“云上”答辩的形式,代替传统的线下答辩,即此展开了本学期同等学力研究生的答辩工作。为保障本次答辩的顺利进行,学院通过建立答辩学生群、专家组群,及时解答学生和专家对于线上答辩的疑问。同时组建了答辩秘书群,协助完成线上投票测试、线上答辩测试等一系列准备工作。虽然本次答辩会相聚于“云上”,但学院一直坚持以“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完成本学期答辩工作。

5月18日上午8时30分,第1场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正式开始,标志着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拉开序幕。6个专业5场答辩会接连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同学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汇报了自己的学术成果,各位答辩专家以严谨专业的学术态度,对同学们的论文进行认真细致的点评。

线上答辩现场

线上答辩现场

学生答辩中

学生答辩中

学生PPT展示

学生PPT展示

学生PPT展示

左右滑动查看答辩合集

历时六天的答辩,三十余天的前期准备,“云上”答辩会的圆满结束,离不开每一位老师的保驾护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答辩通报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同等学力“云上” 答辩会圆满结束,每一位同学的辛勤付出。

2022年,让人难以忘却的毕业答辩,随着今夏抗疫考什么证赚钱多,留在我们的记忆中。愿疫情早日散去,期待线下相聚之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人大法学院 | 2019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答辩安排通知

通过两门国家考试、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已完成论文、并已发表科研小论文,拟参加2019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的学员:

第一,交成绩单、科研成果、纸质版论文:

9月5、6、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8室提交如下材料:

①交论文答辩报名表(见附件4)

②交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杂志封面、目录和发表的文章),期刊封面复印件上醒目写上资格证号和姓名;

③成绩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打印成绩单考证培训机构,不是交结业证的成绩单。,点击题库考试成绩查询。

④交论文稿1份,格式审查:按照论文撰写要求排好格式的论文打印稿一份,论文包括:扉页、中文摘要(2000字以上)、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论文书写要求见附件1、2、3

特别提醒:

1.没有按照格式要求做的论文不要交来,格式不规范,语句不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逻辑不清,有错别字的不要交来。

2.论文没有写完的不收,也不会安排论文答辩。

3.请为导师留出足够的审阅修改的时间。

9月中下旬论文预答辩,到时再具体通知。

第二,网上申请:9月28日—10月9日

1.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点击同等学力、点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进入同等学力学位申请系统,用户名:资格证编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网上正式申请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包括:上传照片、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等,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网上提交答辩申请,以上信息完成后方可在此网站里的表格专区打印答辩表格。

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必须与国家国家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一致,否则以后取得学位证书无法在网上查询。

第三,交正式定稿论文并打印装订:10月8日—10月11日

①10月8日—10月11日将符合要求的word电子版论文发到赵老师信箱:,附件文件名的格式:姓名_资格证号_论文题目,不要压缩版。

②提交了电子版论文后即可来法学院608室交论文答辩申请书(在表格专区下载,单面打印,需导师填写推荐意见,找导师填写推荐意见时,连同《独创性声明》2份,日期可暂不写,一起请导师签名)答辩申请书若手写只能用黑色的钢笔或水笔书写,切忌用蓝色笔书写,也可机打,签名须手写。同时带一份打印好的装订版论文。

③交填写好的《科研成果一览表》

④当场检测论文(没有导师推荐意见的不予检测)

检测论文要求重复不得高于10%,超过10%的,不允许参加当次的论文答辩,因检测不合格不能答辩的学员,已是最后期限的答辩资格作废,允许学员事先自行检测,请参加答辩的学员提前做好准备。

⑤检测通过后领取论文封面在校园内装订好论文,交9本,装订好的论文需与提交的电子版论文一致,不一致的按不合格处理。

⑥交论文评阅书(单面打印)3份

交照片2寸的1张(彩色、蓝底、免冠,须与研究生院网站里上传的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名字)。

⑦ 本科不是法学专业的学员需交申请资格课程成绩单,网上下载成绩单,只需填写个人信息,不需要填写任何成绩。本科是法学专业的学员无需提交。

⑧ 交论文答辩费6500元(网上支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材料都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表格专区下载。

特别提醒:不要改变表格的原有格式,个人写的申请,一般一页纸即可,不要把论文的摘要原封不动的搬到申请书里。

第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人大法学院 | 2019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答辩安排通知,论文评阅

10月15日—11月15日由学院统一送专家评阅,评阅合格的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学员可登陆,查看评阅是否通过。

第五,论文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大概在:11月23日—12月15日期间,请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随时登陆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及你登记的个人邮箱。

第六,答辩通过3日内,在国家信息平台申请论文答辩

第七,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①交齐所有答辩材料

②在研究生院网站里进入同等学力学位申请系统,提交学位信息上报。

③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

第八,12月23—27日

①上传人民大学图书馆论文。进入学位论文提交栏目,新用户注册

②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论文信息()。

法学院同等学力办公室

2019年6月29日

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

法大发〔2019〕53号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已经2019年5月8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

2019年5月16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

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

(2014年3月19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9年5月8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第1次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规范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考什么证赚钱多,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确保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水平认定考试和授予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坚持服务需求、保障质量、规范办学、有序发展的指导思想,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

第三条 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水平认定考试和授予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纳入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实施统一管理。

第四条 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申请,由校内各办学单位(即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院、部、中心,不包括非在编科研机构和校部机关)以学校名义按照学科专业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组织实施,但不得委托、授权中介组织实施,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介组织合作实施。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院按照学校分工对校内各办学单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学习申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学校鼓励校内各办学单位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培训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相关合作协议须报研究生院和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课程学习申请的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校内各办学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

校内各办学单位应当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申请表》及身份证、学力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申请专业所在的校内各办学单位确认接收,按学校规定的标准缴纳费用后,申请者方可获得课程学习资格,并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

接收申请的校内各办学单位应当按照研究生培养相关要求为同等学力人员建立学习档案,并做好学业相关材料的归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院审查确认后,将申请者名单附带身份证号报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存档,作为颁发结业证的依据。

第七条 同等学力人员学习费用标准由学校确定并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第八条 校内各办学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学习。人数较少的一般采取与同专业研究生同班学习方式;人数较多的,可采取分阶段集中授课方式;外地学员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网络学习课程由网络学院与校内各办学单位及学科专业协商组织提供。

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的,校内办学单位应当将教学计划安排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 同等学力人员专业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根据申请考试学员人数每学期分批次举行。

选修课程考试由同等学力人员随班考试或由校内各办学单位专门组织,选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向研究生院备案。

课程考试标准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十条 课程考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向校内各办学单位出具同等学力人员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向同等学力人员出具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第十一条 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的,由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对研究生院审查报备的名单核定无误后颁发《结业证书》,并纳入非学历教育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符合硕士学位申请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学校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研究生院应当建立并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对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课程学习、课程水平认定和学位申请及授予等信息进行全过程监管。对资格审查获得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办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研究生院应当定期对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 校内各办学单位不得以“研究生”“研究生课程班”“硕士研究生进修”和“申请硕士学位”等名义自行招收同等学力人员,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及中介组织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其他单位和中介组织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同等学力人员的教学和管理活动。

第十六条 研究生院及校内各办学单位应当建立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的监管责任体系。校内各办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处、财务处、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需追究校内各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和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办公室 校内公开 2019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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