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的社会和职场环境中,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暨南大学作为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其开设的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一直致力于为在职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暨南大学同等学力的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暨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招生专业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专业指高等学校的一个系里的企业管理这个学业门类。是现开设的15类专业学位中的一种,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的学员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企业管理人才。
学制学费
暨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学制是2年,学费3万元,授课方式是周末班暨南大学同等学历,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一般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课,可获得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暨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报名信息
1、报名条件:申请人一般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大专学历可报名参加暨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班学习,拥有学士学位满3年或拥有其他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可报名参加申硕考试。
2、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寸免冠近照2张,到暨南大学深圳教学中心报名。
3、上课地址:暨南大学深圳教学中心。
课程设置
暨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招生专业是企业管理学什么技能好,课程类别有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等,其中公共学位课有基础英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学位课有运筹学、管理经济学等,专业选修课有资本运营与公司理财、企业战略管理、管理研究方法等。
上述就是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此都有了一定了解,若有其他疑问暨南大学同等学历,可咨询本站在线老师。
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暨南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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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6点,图图日常更新各广东院校发布的23考研信息时,发现【暨南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今天都发布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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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暨南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2023年暨南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5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约4500人,学术型硕士生约17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80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约9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3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约32人,单独考试专项计划招生约10人。
第二章 报名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英语CET-4级或达到同等水准,已修读8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第七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参加我校以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金融、审计、出版、公共卫生、护理、电子信息、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第三章初试
第十二条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第十三条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十四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四章 复试
第二十条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初试成绩基本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复试考生名单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专业,要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第二十一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予以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由学校统一命题管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七条在2023年5月1日前,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二、关于学制与校区分布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1.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详见学制情况统计表。
(二)学生按学制每年缴纳学费。
(三)校区分布
1. 广州广园东校区:华文学院。
2. 广州番禺校区: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气候研究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
3. 深圳校区:深圳旅游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4. 珠海校区:包装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人文学院、珠海市人民医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5. 广州石牌校区:其它各学院。
因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入学后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三、关于学费(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年;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元/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
(三)单考生按相应的定向类标准收费。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生8000元/年(不分学硕和专硕)。
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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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招5900人!暨南大学2025考研招生简章
(四)报考我校以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出版、公共卫生、护理、数字经济)的,须具有1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第八条 学校2025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第九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考什么证赚钱多,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暨南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一条 每一位考生须认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二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十四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博物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中医、药学、护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十五条 关于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
(二)自命题科目由学校负责。
第四章 复试
第十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以及有关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招5900人!暨南大学2025考研招生简章,下同)将单独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自主确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二十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初试成绩基本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复试考生名单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第二十一条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暨南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由学校统一命题管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4.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第二十八条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具体调剂政策以当年调剂公告为准。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须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三条 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使用。
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三十六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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