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我校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专业是1958年创校首批招生的专业之一,1988年招收首届物理学(师范)专业本科生,2001年招收首届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2009年设置“物理课程教学论”硕士点,2010年设置“嵌入式系统”方向硕士点,2012年自设“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二级学科硕士点,2020年招收“电子信息(含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021年获批“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并于2023年招收首批该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更多详情可见我院官方网站:。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招收光学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科教学(物理)()、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人工智能()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二、学制与学费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为全日制类型。
学术学位:光学工程()学制3年。
专业学位:学科教学(物理)()学制2年;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人工智能()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4年9月前有效。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7.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综合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我院2024年招生的各专业(方向、领域)考试科目,除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考生应根据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选择相应的参考书目。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安排在2024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录取
我校按照上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三)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一辅”岗位。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或资助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
十三、其他
(一)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考证培训机构,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或学校相关文件冲突之处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闽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均以国家或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就读在职研究生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其中就有一些考生想知道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哪些。闽南师范大学确实是一所很知名的院校,不少考生想要通过在该学校学习研究生提升自己,至于具体怎么样考生可以提前有所了解。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积极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8个教学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余人。设有61个本科专业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专业授权类别(19个学科领域),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
闽南师范大学统招研究生开设的专业主要就是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每年10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12月参加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研究生招生条件是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硕方面也开设有教育学、计算机、哲学、数学在职研究生等。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哪些?,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是学校办学历史最长、综合实力最强的学院之一。学院数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是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福建省一流学科(数学高原学科)、被福建省教育厅列入博士点培育建设学科,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和运筹学与控制论五个二级学科,同时招收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和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硕士研究生。 拥有两个省级硕士生导师团队(运筹学与控制论省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和数学教育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省级创新基地(福建省数学类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我院在基础理论和应用方面的研究已形成明显的优势和特色,特别是在拓扑学及其应用、不确定性理论及其应用、复杂系统建模与控制、组合图论等研究领域的研究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拟招收9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招生目录及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基础数学
01拓扑学及其应用
02代数与数论
03 泛函分折
04 数学教育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 数学分析
④912 高等代数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计算数学
01微分方程数值计算
02 粒计算与数据挖掘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 数学分析
④912 高等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1应用概率统计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数学分析
④912 高等代数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应用数学
01人工智能中的数学理论与方法
02组合数学及其应用
03常微分方程及其应用
04密码学及其应用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数学分析
④912 高等代数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运筹学与控制论
01图论及其应用
02复杂系统建模与控制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 数学分析
④912 高等代数
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
01数理经济
02数理金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5分析与代数
④923西方经济学
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数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2数学综合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2统计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学制与学费
学术学位:学制3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应用统计硕士学制2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9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6.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各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8.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提前十天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止时间8: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七、复试
(一)我院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我院各培养单位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培养单位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各专业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上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学什么技能好,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奖助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贫困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岗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考生应按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和复试调剂工作,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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