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权威发布|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下简称“复试录取方案”)。参考“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6.各学科报考资格详见《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髙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公正进行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权威发布|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制定:

《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下简称“复试录取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孟长功校长担任组长,李玉光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部署和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部署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科学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包括:

参考“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

1.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负责组建一个或多个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选定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同一学科的复试工作小组应事先统一制定面试的评分标准,并报本学院备案。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复试操作。

2.负责选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秘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协助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等。

3.负责培训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必须组织召开复试教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教师必须明确复试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研究生复试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必须对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妥存备查。

5.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存档。

6.各学科报考资格详见《大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须符合2020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区)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划分为在各门类(专业)国家线(A区)的基础上总分降十五分。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一) 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不低于120%复试。

(二) 调剂考生

研究生学院负责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信息,包括复试后仍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复试

1. 调剂基本条件:

①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复试时间与复试模式

1.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5月6日-19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发时间确定,预计为5月25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复试模式:综合考虑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实际情况,为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学校采取线上复试模式。复试期间学校建议学院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条件下,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统一在固定地点组织复试,复试全程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要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备查。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的方式和组成

复试方式为网络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100分。由学院统一协调组织进行。复试各环节必须符合《大连大学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录取方案的规定。

1.专业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总分9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三部分。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 业务知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专业素养。

③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如已发表的论文等)。

2.外语听力口语

外语听力口语面试5分钟,总分10分。外语(包括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二外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和日常交流能力。

(二)复试面试规范性要求

1.提前命题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2.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3.面试正式开始前,复试小组应事先商定评分标准;

4.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避免出现迟到、早退等不规范行为;

5.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考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仔细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问答情况,给出评语,并认真、完整填写复试记录及复试评分表。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复试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三)初、复试总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除外)。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面试90分、外语听力口语10分】。

初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

七、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电子信息报告、学生证、本科成绩单、政治资格审查表(须本科单位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往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毕业证、本科成绩单、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报考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另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报考临床类、口腔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如因报考执业医师等客观因素无法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考生,必须打印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且验证码在有效期内,以便审核。

八、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方案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我校复试方式确定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分组进行。具体防控方案如下:

1.做好消毒剂、免洗洗手液、口罩、红外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2.复试前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开窗通风;

3.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复试前14天内不得出省;

4.进入复试场所进行身份验证、体温检测、相关症状问询排查并做好信息登记。若有发热症状,则将暂时隔离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上报学校,按《大连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行处理;

5.复试场所保持通风,所有人员单人单座并保持间隔1.5米以上;

6.每天复试结束后对复试场所进行再次消毒。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疫情情况及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人员突发发热症状、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学院、复试小组如发现人员有发热(体温≥37.3℃)或咳嗽、气促、畏寒、乏力、肌痛、腹泻、结膜充血等可疑症状,应就地隔离(周围5米为禁行区),促使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并立刻联系校门诊部安排医务人员进行复检。如复检异常,医务人员立即呼叫120急救车转运患病复试工作人员前往附近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门诊部负责人和学校防控办报告,门诊部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按照要求进行下一步处置;消毒人员负责对所在办公区域、临时隔离区及其四周5米范围进行消毒。

经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后,如排除新冠肺炎,须按照就诊医院要求及时诊治,若无需住院治疗,返校时必须携带发热门诊开具的病历,在校门口由校门诊部疫情防控医生查看病历,确认无误后,复试工作人员可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或待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消失后返校。校门诊部向学校防控办报告。校门诊部负责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如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校门诊部疫情防控医生第一时间报告校门诊部负责人,校门诊部负责人报告学校防控办,并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学校防控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大连市委教育工委报告,并通知各部门疫情防控负责人协同配合开展后续工作;后勤管理处向属地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汇报;门诊部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校后勤管理处、门诊部、研究生学院、相关学院配合属地疾控中心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指引等工作;

2.由复试小组工作秘书做好情况记录;

3.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4.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5.考生网络掉线时,由秘书立即通过备案联系电话联系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如能立即恢复,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三分钟不能恢复,面试中止,由秘书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重新复试;

6.如有个别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复试小组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达不到专业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

截至到6月10日学院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统筹处理。

十一、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一)拟录取原则

1.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经复试小组考核一致认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优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若有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

6.最终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拟录取实施方法

1.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优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批次、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录取。

3.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办法:

①第一志愿考生按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优先享受本专业一等学业奖学金计划。

②调剂考生按学科录取批次(前批次优先于后批次原则)、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享受相应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划。

③调剂来我校的“985”、 “211”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占奖励计划。

4.学院对拟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学院发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24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并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

5.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责任认定与追究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05]4号)第五条规定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1.属于集体决策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属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决策的,追究有关领导或负责人的责任;

3.属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追究有关当事者的责任。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3.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传递给他人的;

4.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差错的;

5.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由学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学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三、咨询与申诉方式

咨询部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

电话: –

邮箱:

省申诉部门: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

电话:

校申诉部门:大连大学纪委

电话: –

本复试录取方案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有关文件有冲突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大连大学

2020年4月28日

来源|研究生学院

美编|孟高洁

技编|代 薇

大连大学 同等学力,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须满足前文第1、2、3、4点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仅接受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仅接收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入学时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其中,(1)内科学、神经病学、重症医学、外科学、骨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2)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的考生报考;(3)超声医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的考生报考。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招生专业代码)、公共管理(招生专业代码)、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招生专业代码)、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他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大连大学 同等学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目录模块()公布各专业(研究方向)统考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情况调整。

2、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大连大学 同等学力,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及招生专业

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学制均为3年。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各专业学费请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收费公示》(网址)以及《关于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的说明》(网址)。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民专项)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上述专业考生在职证明提交方式见相关招生章程规定)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4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

(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大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3年7月,大连大学与广饶县人民医院签订同等学力人员申硕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合作开展口腔医学和部分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学位同力申硕人员的培养工作。现就大连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大连大学简介

大连大学是一所全国知名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医学、管理等10大学科门类,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临床医学学科2021年入选中国内地大学学科,ESI全球排名前1%。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及科研条件完善。

二、报名条件

本次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只招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目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专业须与规培专业一致,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招生专业

口腔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目前广饶县人民医院部分高年资临床专家申报了大连大学部分专业的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校外硕士生导师资格,如有我县或周边县区学员申请相关专业,可就近优先安排县人民医院导师带教。

四、培养阶段及培养方式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课程学习阶段全部采用网上课程进行学习,不必到校听课。所有课程实行学分制,所修学分被大连大学认可,计算列入硕士课程学分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大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

2、修完全部课程后,报名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统考时间通常在每年的5月份举行,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报考专业。

第二阶段: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论文学习阶段

1、学员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2、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学员通过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完成论文,进行答辩。完成论文答辩,即可获得硕士学位。

五、助学与管理服务

本次报名参加同力申硕项目的学员考什么证赚钱多,由山东大学金谛文化交流中心在职研究生部开展助学与管理服务。

1、从报名到毕业全流程专业化管理,实施精准“三对一”服务。针对每一位学员,实行陪伴式学习。每位学员配备三位专项老师做全程服务(最长六年期限),分别是教务管理老师、英语辅导老师、论文写作辅导老师。

2、开展多形式高水平英语统考辅导。首先,专家精选精准辅导教材,一对一全面指导学员按计划学习,每天带领学员打卡、测验、督促并解答问题。同时提供二百多小时优质网上培训课程,录播课形式,学员可全天候学习。老师实现工作日全天督促学习进度、解疑答惑。同时,每年四五月份,在山东大学校内,由山大教授集中开展线下强化培训,密训考试技巧,顺利通过国家统考课程。学员可不限次报名线下学习。

3、做好高水平论文辅导。实施的服务内容包含: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全面讲解硕士论文写作方法和技巧;及时解答写作中的问题;学员答辩前,做一对一论文答辩流程演练辅导;针对个别学员,做好个性化论文指导服务。

六、学习费用

第一阶段:辅导开课

全程英语、论文辅导与教务管理服务费 元。山东大学金谛文化交流中心研究生部硕博辅导团队组织英语统考和论文辅导,并做好从报名到毕业的全流程管理与服务。服务周期最长可达六年。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两年全部学费元。直接缴纳到学校对公账户。

2、线上课堂费遵循自愿原则,学员自主决定。

第三阶段:论文阶段

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用缴纳是在通过统考科目后缴纳,依据当年学校公布费用为准。

七、学业规划

根据报名情况及时统一安排开始硕士课程学习,一般一年左右完成。同时立即开通英语辅导课程,在山大老师辅导下,备考每年度五月份全国统考。全国统考在学员所在地即可参加。

统考合格后,即可进行论文开题、撰写、参加答辩,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考核环节不必到学校,在省内的联合培养基地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由兼职硕士生导师指导进行。除广饶县人民医院外,大连大学在山东省内还建立了十处联合培养基地(分别是: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潍坊益都中心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枣庄市立医院),学员可以在省内接受兼职硕士生导师指导,不必到校。

八、报名事项

本次有报名意向的学员请登录广饶县人民医院官网,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找到《2024年大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下载并填写《大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前发送至县人民医院科教科邮箱进行预报名。

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致电广饶县人民医院科教科咨询,电话 -。

同时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备用,待现场确认时出具。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大连大学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登记表.xlsx

附件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doc

广饶县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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