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院,中国政法大学法硕院校分析(2024年) – 哔哩哔哩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或中政,是中国大陆著名的法学院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政的考研信息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公布,在这里把该网站的网址发出来:

一、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或中政,是中国大陆著名的法学院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被前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以及副总理李岚清誉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最高学府”和“中国法学最高学府”。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我国首批法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很大。截至2018年1月,学校拥有“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1个,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其中法学进入A+档,并列全国第一。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并列全国第二。

二、招生简章

大家了解考研信息一定要到官方网站,不要道听途说。一般是学校的研究生院官网以及学院的官网,会公布该校的各种考研信息,包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规则、录取名单等。

中政的考研信息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公布,在这里把该网站的网址发出来:

(复制粘贴在浏览器打开)

中政2023年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以及命题范围见下面的网站的附录:(复制粘贴在浏览器打开)

特别提醒: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院,中国政法大学法硕院校分析(2024年) – 哔哩哔哩,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三、学制、学费和奖学金

(一)学费及学制

1.全日制:

法律硕士(中欧法学院法硕专业除外):元/年;

法律硕士(法学)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

2.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全日制):元/年

特别提醒: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向学费参阅国际法学院有关说明:

(二)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院,查询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可参评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或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四、法硕培养模式

中政的法硕培养模式比较特别,在报考的时候,就要确定自己去往哪个方向,证据科学研究院接收几十个名额的法硕(非法学),剩下的都归入法律硕士学院;

而法硕(法学)则分别归入:民商经济法学院的社会法、财税法和金融法方向、法学院的卫生法、体育法以及教育法方向。

总结一下,报考中政的法硕(法学)和法硕(非法学)存在不小区别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而且法硕(法学)的方向有限制。

五、近四年招生情况

在此提醒,一定要看目标院校的实际招生人数,而不仅仅是看计划招生人数,因为存在实际录取人数多于或者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的情况(这是因为要看推免生的名额是否用完以及院校最终是否会增加名额)。

注:

2023年中政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停止招生。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援藏计划考生除外)。援藏计划考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着力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资格审查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

3.综合面试(含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含听力及口语]、心理健康考查、思想品德考查)

此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2.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比:2022年法律硕士各专业复试比:

1.法律(法学)法学院方向进入复试16人,录取13人,复试比为1.23:1

2.法律(法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进入复试31人,录取23人,复试比为1.34:1

3.法律(非法学)法律硕士学院进入复试176人,录取138人,复试比1.27:1

4.法律(非法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进入复试23人,录取23人,复试比为1:1

七、录取分数分析

注意:以上数据是中政法硕所有方向的录取情况,并且不包含士兵计划、少干计划的录取情况(因为这部分考生享受考试照顾政策,单独名额)。

写在最后

三林法硕由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师兄师姐创办,自2017年开始打造考研培训以来,就一直秉承着这样的理念:“一切为考生着想,一切为学员服务”。相比较之下,我们没有商人只逐利的冷漠,我们都曾当过考生群体,拥有最懂考生的同理心和人文情怀!因此,我们不仅希望能给广大考生提供最专业、最齐全的授课,还能提供最贴心、最有温度的服务。相信,三林一定能够带领和陪伴大家,让大家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异成绩,圆梦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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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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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角逐

200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应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邀请,前往代表团所在地,拜访赛日·安博(Mr. Abou)大使。双方进行了一小时三十分钟左右的会谈。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岳礼玲教授、校长秘书张伟先生、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项目官员玛丽亚(Ms. Rosa )女士参加了会谈。徐显明校长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近几年的发展,明确表示:中欧法学院项目意义重大,中国政法大学乐见其成,并有意参与项目竞标,希望获得与项目有关的更多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2007年1月29日,商务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欧洲委员会代表欧洲共同体,双方签署了旨在组建中欧法学院的2006/018-029号《财务协议》及其附件1《一般条件》、附件2《核心项目的技术和行政条款》。协议确定了中欧法学院的基本结构、合作方式和使命。根据协议,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承办机构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200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中欧法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徐显明任组长和召集人,成员有:(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柳华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方流芳教授负责“筹备工作组”的日常事务,包括:参与项目竞标、对外协调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等。

2007年4月5日,徐显明校长、朱勇副校长、方流芳教授、许兰教授与德国汉堡大学前任校长卢策先生(Dr. Jürgen Lüthje)、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图汉斯教授(Prof. Dr. Hans-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Prof. Dr. )会晤,双方就组建中欧法学院项目的竞标团队初步形成合作共识,并将就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

2007年4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徐显明校长、张保生副校长分别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洽谈,表达了合作申报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意愿。徐显明校长表示,中欧法学院的起点就是合作,没有合作甚至无法迈出第一步;中欧法学院项目是中国法学教育界对外合作交流的一个开放的平台,无论哪个大学赢得竞标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怎么样,中国政法大学都乐见其成,而如果中国政法大学中标,我们更期待兄弟院校的加盟。

2007年4月28日,欧洲委员会在公布了《中欧法学院项目资助申请招标指引》(//L/ACT/CN)。《招标指引》规定:应由一所或者若干所中国大学以及代表不同法律传统的欧洲大学共同组成团队,由其中一所欧洲大学作为“受益人”、代表团队全体成员向欧洲委员会投标,同时考什么证赚钱多,亦代表团队全体成员接受欧洲委员会的资助。招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

欧盟代表团考察学院

2007年5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代表参加了在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召开的信息公布会。中国政法大学的代表有:方流芳教授、岳礼玲教授、许兰教授、齐红博士。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也参加了会议。

2007年5月21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给中国政法大学发出书面回函,表示同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所在的竞标团队。

2007年6月,清华大学明确表示,愿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所在的竞标团队。

2007年6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竞标中欧法学院项目的专题会议。会议确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参与竞标的基本条件,包括中欧法学院设立于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以明法楼和国际交流中心的部分场地作为教学和办公场所等。

2007年10月11日,欧洲联盟组成项目评估团,到中国政法大学校区进行实地考察。徐显明校长向欧盟评估团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沿革、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回答了欧盟评估团提出的问题。欧盟评估团参观了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实验室和明法楼。

正式启动

李克强和巴罗佐莅临中国政法大学出席仪式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出席第四届中欧工商峰会的时候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我们期待即将启动的中欧法学院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宣布了中欧法学院项目的启动。

2008年9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收到教育部批准将中欧法学院设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批复,招生工作从当天启动。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批复”指出:批准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学院名称的“英文译文为-EU of Law in of and Law”;中欧法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中欧法学院“主要实施中国法律硕士和欧洲法学硕士教育,可适时开展中国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外综函[2008]69号)。

成立庆典

2008年10月23日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怎么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23日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出席了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并致辞。成立庆典前,李克强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会见了巴罗佐主席一行。李克强说,中欧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不断加深。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加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中欧双方应加强对话与交流,扩大并深化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办学条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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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任务

学院在北京举办暑期活动 [1]

中欧法学院专注且致力于研究生教育(中国法+欧洲-国际法),为法官、检察官、法务专员、执业律师和其他公务员及专业人士提供职业培训,开展并促进法学研究与咨询,以成为中欧双方在法学研究与教育、学界与实务界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学院的使命是通过倡导比较法学和引进国际社会的法学教育经验,培养熟知中国法学和国际法学的新一代高级法律职业人士。

学院管理

中欧法学院的决策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中国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先生为中方主席,德国汉堡大学代表尤汉林( )教授为欧方主席。中欧法学院的日常工作由联席院长负责,联席院长由联合管理委员会任命。中方院长刘飞教授与欧方院长 教授、欧方执行院长 博士共同负责中欧法学院的运行。欧方执行院长代表欧方院长行使所有权力。 [2]

中欧法学院图书室

中欧法学院设顾问委员会。中方顾问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前任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任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资深教授、著名民法学家王家福先生。外方顾问分别为:前欧盟驻华代表团大使 Abou先生、前欧洲法院主席Gil Rodríguez 大法官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Rolf D. 教授。 [3]

对外合作

作为中欧法学、法律交流的平台,中欧法学院与各利益相关方紧密合作,以实现增进中欧双方在教育、培训、研究方面交流与合作的目标。

培养模式

学生在布鲁塞尔访学时作客中国驻欧盟使团

中欧法学院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生教育,有关项目包括:

(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汉堡大学“欧洲—国际法硕士”双学位(双硕士),修学三年;

(2)“欧洲—国际法硕士”(单项),修学一年;

(3)“英文讲授的中国法”课程,修学一学期;

(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修学三年。

中欧法学院毕业生是中国的欧盟律师:学生修读了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也修读了由欧洲教授用英文授课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在多元化、国际化的环境下学习。因此,毕业生掌握中国法和欧洲-国际法的知识,具备良好英语水平。许多学生曾经到欧洲参加中欧法学院暑期班或者交流。

经过三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法律训练,毕业生获得了诸多技能、毅力和能力,能胜任未来国内、国际高层次法律领域的挑战。

主要项目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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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项目

研究生毕业

双硕士项目旨在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能以中、英文为工作语言,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科人才。该项目由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与欧洲-国际法硕士结合而成,学制为六个学期(三个连续学年)。其中第一年学习中国法课程,第二年学习欧洲法学课程并取得学位,第三年撰写中国法论文并取得学位。学生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与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两个学位,故称双硕士项目。 [4]

中国法学/法律硕士项目

以1978年之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为背景,以全球化的视野,从沿革、转型、现状和前瞻等层面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部分。课程专任教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其他法学院,教授为来自中国和欧盟著名高校的杰出学者。学生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 [5]

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教育领域经验丰富,成就卓著。自1983年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已培养各类研究生近万名,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招收的法学硕士的专业研究方向包括: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和比较法学等。中国法学/法律硕士项目的课程多数采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英文授课占有实质比重。

欧洲—国际法硕士项目

以欧洲法律传统、欧洲一体化和法律统一的趋势为背景,从历史、文化和制度层面介绍欧盟法和国际法,修满学分并提交合格论文,可获得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奥地利司法部部长访问学院

该项目严格遵照欧盟学分转换系统( )的要求,课程设计缜密,具有多元和国际化的师资,学分和学位在欧洲、中国和全世界得到普遍承认。

欧洲联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随着中、欧经贸的发展,在法学、法律智力支持、司法、立法和法学研究领域,都需要兼通中国、欧盟法律的专家,而双硕士项目正是应这样的需求,通过将中国法律/法学硕士项目和欧洲—国际法硕士项目结合在一起,培养一批能够在未来的中、欧交往中担当重任的法律人。

博士项目

中欧法学院开展包括博士项目在内的其他研究生项目,以促进更高层次的法学交流和理解,培养更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学院将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博士联合培养:

1.聘请外国法学教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的指导教授;

2.派遣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到外国法学院接受外国法学教授的指导;

3.接纳外国法学院的博士生到中国政法大学访问或学习;

4.招收国际学生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

职业培训

中欧法学院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合作培训高级检察人才

提升中国法律职业人士的知识、技能和工作表现,增进中国、欧洲法律职业人士的交流,是中欧法学院的使命之一。学院将借助欧盟的资助,通过各加盟院校和合作伙伴的共同参与,为中国执业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提供有关欧洲法、国际法和比较法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的高质量培训。同时,学院还将致力于推动欧洲法律职业人士对中国法律、经济和社会的了解。 [6]

中欧法学院的职业培训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

研究咨询

中欧法学院旨在推动、发展和开展学院职权范围内的研究活动,包括:中国法、欧洲法、国际法、人权、国际贸易与比较法,尤其关注中欧双方交流相关领域。研究活动与硕士项目、职业培训均为中欧法学院的三项主要任务。除研究资助外,中欧法学院还通过组织讲座、会议、研讨会以及其他中欧法学院职权范围内的会议,开展研究活动。

学术研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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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 for and of Law,简称LPI)是设于中欧法学院的专门研究机构,于2011年5月21日成立,旨在推动法哲学与法学学科内部之间以及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研究和互动。当前法学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关联日益紧密,这一方面拓宽了法学的研究视野,另一方面对法学的学科发展和学理建构提出了新的命题和方向。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的成立,旨在推进法哲学与法学学科内部之间以及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研究和互动。

学术资源

中欧法律杂志

中欧法学院创办中欧法律杂志(-EU Law ),以讨论与中欧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报道中国最新的法律发展。杂志尤其关注最新立法、判例法以及中欧关系的发展。

出版的学术刊物

中欧法律丛书系列

中欧法学院创办了中欧法律丛书系列(-EU Law )。

学术会议

中欧法学院定期在北京举办有关中国与欧盟共同关注的法律问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参会人员包括法学和法律职业界的代表。除此以外,中欧法学院还根据特定研究项目的需要,举办相应的研讨会和座谈会,并与职业培训和/或博士项目结合开展活动。

咨询活动

中欧法学院积极为国内外提供咨询服务,对象包括中国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和其他组织等。中欧法学院拥有诸多中国及欧盟的顶尖研究和研究人员、学者、职业人士和其他专家的资源,能够满足中国、欧盟和国际法学领域内的各种需求。

合作院校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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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合作高校/机构名称

中国

中国政法大学

清华大学

国家检察官学院

西班牙

马德里自治大学

意大利

博洛尼亚大学

英国

曼彻斯特大学

法国

斯特拉斯堡大学

德国

汉堡大学

奥地利

维也纳经济大学

荷兰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瑞典

隆德大学

比利时

鲁汶大学

匈牙利

中欧大学

罗兰大学

波兰

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

爱尔兰

都柏林圣三一学院

表格参考资料: [7]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招收研究生70名(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法律、翻译专业学位10名、学术学位各专业10名。港澳台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招生专业

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附件2)。

法律、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先录取后选导师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只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导师组,不报考导师,通过考核被拟录取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和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2025年招收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网上报名,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初试考试方式,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交真实报名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5日—3月11日。

2.报名网站: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事宜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考什么证赚钱多,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但须提交应届生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考点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试情况选择考试方式(笔试或机考),报考点信息如下: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

电话:(010),图文传真:(010)

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

电话:(021),图文传真:(021)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

电话:(020),图文传真:(020)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图文传真:()

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 图文传真:()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各报考点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或机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复试由我校组织。

1.初试

初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咨询报考点或查询报考点网站通知。

考试科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统一考“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设有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三个模块。

2.复试

复试时间:2025年5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网上通知。

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来校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前考生须按我校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学术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职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组成。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应届毕业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相应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者提供),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0.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1.0万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法律(法学):1.5万元/年

翻译:4万元/年。

金融:6.9万元/年。

国际商务:5.4万元/年。

审计:3.9万元/年。

新闻与传播:2万元/年。

国际中文教育:1.5万元/年。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法律:学费暂定13.5万元/年,以最终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结果为准。

翻译:学费暂定6.0万元/年,以最终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结果为准。

4.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5万元/年;研究生招生详情,详询中欧法学院或见学院网站说明:。

5.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住宿安排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学制的,学校不安排住宿;法律、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自行解决。

学校现有昌平区府学路(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27 号)和海淀区学院路(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两个校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的住宿地点为昌平校区,其余学年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欧法学院硕士生除外)的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

学校可根据两校区办学条件、功能定位对住宿安排等进行调整,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信息发布等事项

1.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相关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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