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二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补考考生和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初级2000人,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3580人。总人数包含补考和因疫情因素迁移的人员。
二、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附件“福建鉴定站”名称查看。需提供的鉴定考试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补考考生报名时间:3月13日8时-3月14日20时;
新报名考生提交材料时间:3月15日8时-3月22日20时。
四、报名方式
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补考报名考生需在3月13日8时—3月14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五、鉴定费用缴纳
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统一缴入福建省财政厅非税代缴账户。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00元/人,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15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50元/人学什么技能好,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200元/人。
1.缴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按照接收的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缴款码短信进行缴款,并开具电子发票。缴款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2.发票开具:凭缴款码或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注意:鉴定费用缴纳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0时,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资格。需要开具单位发票的,请在报名时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准确的工作单位名称信息;开具个人发票的,工作单位可不填写。
六、鉴定方式及待考时间
本批次初级鉴定采取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方式,考生如需线下实操考核请于4月15日前联系鉴定站。“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初级考生鉴定安排(半天考完):
上午场次9:00至10:30理论机考,10:45至11:55实操机考。
下午场次14:30至16:00理论机考,16:15至17:25实操机考。
中级考生鉴定安排(上下午交叉):
理论考试上午09:00至10:30,下午15:00至16:30。
实操时间上午08:30至12:00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报名费,下午14:30至17:30。
考生的待考及检录时间为考试时间前半小时。
七、其他要求
考生入场时须出示绿色的八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报名费,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鉴定站: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有关事项公告,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28天内有中高风险或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来闽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批次鉴定。
所有考生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考试入场时交鉴定站留存。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考评期间,考生除验证身份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一旦生源地发生疫情,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将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停止相关考生参加鉴定。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024年8月批次黑龙江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通知: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鉴定
近日,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发布的《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8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其中明确了2024年8月批次黑龙江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计划鉴定中级设施监控操作方向3400人。
官方原文如下: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8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4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本站计划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本年度8月份批次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次鉴定考试计划鉴定初级设施监控操作方向200人,中级设施监控操作方向340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点击查看是否符合>>中级消防员报名要求)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的人员;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含)以上人员;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要求
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
三、报名方式
(一)预约报名:预约报名成功后,以鉴定考务一体化平台短信通知为准。纳入8月份鉴定考试的新报名考生请于7月4日—7月15日及时关注官网报名审核状态和短信通知提醒,完成考核时间选择和准考证打印等考前准备工作。
(二)补考报名:需在7月1日8时—7月3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的规定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1次补考。
四、缴费要求
(一)收费标准
初级160元/人次(理论考核30元/人次,技能考核130元/人次);
中级220元/人次(理论考核30元/人次,技能考核190元/人次)。
注:根据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的收费批复,黑龙江省鉴定站自2024年3月1起,对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开始收费。收费标准和细则见2024年2月22日公告:《关于黑龙江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
(二)缴费政策
1、2024年2月29日24时前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试人员仍执行原免费政策。2024年3月1日0时以后报名并且审核通过的参加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人员将开始执行收费政策。
2、2024年2月29日24时前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试人员,首次鉴定考试时间在2024年3月份以后,理论考试合格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024年8月批次黑龙江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通知: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鉴定,技能考核未合格,符合补考报名条件,参加补考时需缴纳实操补考报名费用。
3、2023年12月1日前参加过鉴定考试,理论考试合格,技能考核未合格,符合补考报名条件人员,仍执行免费政策。
注:本站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学校代收或代缴鉴定费用。
(三)缴费方式
1、缴费流程:考生在收到缴费短信后请先选择鉴定方式(一旦选择将无法进行更改)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安排且无法办理退费。网上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避免鉴定资源的浪费,对纳入鉴定批次但无故不缴费及双科缺考的考生系统会自动限制其三个月内不能再次报名。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进入考试序列前及时取消预约报名。
(四)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及技能考核方式选择时间:7月8日—7月9日。
(五)票据查验
收费票据获取及查验方法(详见附件2)。
五、鉴定方式
鉴定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
(一)初级考生,先进行理论机考,成绩合格后,再进行技能实操考核。技能实操考核分为线下实操考核和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两种方式。
官方网站中【考试服务】板块同步发布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二)中级考生,先进行理论机考,成绩合格后,再进行技能实操考核。技能实操考核分为线下实操考核和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两种方式。
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的考生,在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必考题考核,若必考题考核合格后,需要继续在线下进行抽考题考核,线上考核不明事宜请登录报名网站【考试服务】板块查看。选择线下实操考核的考生按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注:考生网上选定实操考核方式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考试现场以网上选定方式为准,考试方式不可变更。
六、鉴定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前往鉴定站考试,并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开考半小时仍未登录考试界面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二)考生须在开考时间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区,迟到30分钟以上禁止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三)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四)考生应当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参考人员,考前禁止饮酒,如违反此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考生成绩在考核完成后即可在官网进行查询。
国家鉴定指导中心委托中国邮政速递EMS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实行“送证到家”服务。有需求的考生可登录鉴定中心官网,在【个人资料】中登记收件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证书邮寄前,邮政公司将联系考生预留电话核对本人信息,请留意客服电话或通知短信。
如不选择国家鉴定指导中心的邮寄业务,鉴定证书将先邮寄至黑龙江鉴定站。之后采取自己到鉴定站领取和委托领取的方式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防骗提示
本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鉴定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通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01
行政检查主体
02
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日常监督检查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襄阳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
03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抽查间隔至少6个月,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少于20%。
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04
行政检查标准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05
专项检查计划
针对某一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部署。
06
检查文书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66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