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9日二级造价工程师成绩公示,【建达要闻】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通知出来啦!复核注意事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了“关于2019年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公告”二级造价工程师成绩公示,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成绩核查核查采取网上登记填报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本人准考证信息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成绩核查登记表》,信息核实准确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时隔一月,5月11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了“2019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的通告”,这意味着2019年顺利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朋友即将拿证了,那么资格复核需要有哪些注意的呢?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下吧!
注意事项一:
复核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9日12:00
大家一定要注意复核时间哦,在规定时间上传提供自己的资料参加复核,文件上明确提出逾期未上传资料参加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当年报考合格科目成绩作无效处理。各位朋友付出自己的时间和努力考取的证书,一定不要因为自己的大意而错失复核而与证书哦擦肩而过哦!~
注意事项二:
复核要求:
参加2019年重庆市二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网址:
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复核材料,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复核的,当年报考合格科目成绩作无效处理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一)报考全科类的,登录以上网址填写完相关信息后,需上传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学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之一;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图片共3项材料。
(二)报考免试类的,除提供(一)项规定的3项材料外,还应上传相应免试证书或证明材料图片(如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上传证书原件图片共4项材料。
注意事项三:
复核结果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按要求先填写信息,点击“保存”;然后上传复核材料(图片),点击“上传证件资料”。信息提交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表示资格复核通过,“未通过”表示资格复核不符合要求。
因2019年重庆市二级造价师考试是造价员取消后第一次考试,所以对报考要求和复合材料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要你的学历证和相关的佐证材料真实都是可以顺利通过复核的。
注意事项四:
资料上传要求及复核公示结果
(一)为提高网上复核效率,请认真准备相应材料,上传图片务必清晰(大小100k以内),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否则将影响复核进度。
(二)确因信息填写或资料(图片)上传有误的,考生应携带补充材料到现场(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进行复核。现场复核时,应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护,佩戴好口罩。
(三)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考证培训机构,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证书在复核结果公示后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信息或“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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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国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2023年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公示
关于云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建科〔2019〕2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云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2023全国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892人(其中2023全国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证书的正规网站,2023年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公示,土木建筑工程2135人,安装工程394人,交通运输工程109人,水利工程254人)情况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2023年6月8日至14日),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如企业或个人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举证材料并报送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期满,考生见通告后,可通过个人注册信息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相关手续。
业务咨询、举报受理电话: -。
地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119室。
邮政编码:。
附件:云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8日
2023全国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23〕22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08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日期为6月17日、18日。具体考试专业代码及名称见附件2。
考试专业及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报考专业
6月17日、18日
土木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水利工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机考90分钟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机考150分钟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题目为客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题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试方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客观题在计算机上选择答案作答,主观题需使用计算机键盘等录入答题内容,并按提示要求作答。
二、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报考条件为: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该项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学校及评估通过时间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内设机构”“人事司”专栏“工作信息”目录查询。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参加另一种《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工作年限计算。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取得学历证书前参与本专业学习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年限计算。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4月4日至4月24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4月4日至4月25日。
(三)缴费时间
4月4日至4月26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6月14日至9月3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13日至6月16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报名。
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一旦上传,不允许更改,请上传时慎重选用。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结果不影响后续报名,但在线核查无法通过的考生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已取得一种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种《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考试,报名结束后,将统一进行数据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6.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都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4。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69元。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查分申请”栏网上提交查分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
(四)证书
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该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各科目允许携带的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目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2013版计价与计量规范、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3.《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科目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8版《公路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科目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2007年《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水利部颁〔200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颁〔200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并能携带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除上述规定工具书外,不允许携带其他教材、习题集、复印件,以及各种功能、类型的计算器,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考试时2023全国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含准考证电子图片)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电子图片等其他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2023全国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考务相关事宜咨询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5)。
八、考试大纲、教材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查看或免费下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参考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参考教材由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编写,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参考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参考教材由四川省水利厅编写,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
附件:1.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学历(学位)信息认证及其他证明信息上传有关事项的说明
2.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专业代码及名称表
3.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4.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5.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6.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参考样式)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学历(学位)信息认证及其他证明信息上传有关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网上报名前,须先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查。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需上传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学历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若学历信息有误,可在“个人资料” →“学历学位信息”→“学历信息认证” →“添加学习经历”处进行新增学历维护。
在线核查结果不影响后续报名,但在线核查无法通过的考生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学位信息暂不进行在线核查。考生根据报名要求上传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免试证明等原件电子扫描件。
具体上传说明如下:
一、上传途径
学历信息: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在“个人资料” →“学历学位信息”→“学历信息认证” →“点此提交校验材料”处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
免试证明: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进入报名页面,在“报考专业(报考级别)”→“免试原因”→“证明电子材料”处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
工作年限证明(仅针对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进入报名页面,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上传工作年限证明”处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
变更证明(仅针对身份证号或姓名变更的考生):若是学历认证涉及此情况,考生将变更证明和学历信息证明合成一张图片后,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在“个人资料”→“学历学位信息”→“学历信息认证”→“点此提交校验材料”处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若是免试材料涉及此情况,考生将变更证明和免试材料证明合成一张图片后,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进入报名页面,在“报考专业(报考级别)”→“免试原因”→“证明电子材料”处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原件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须上传毕业证原件电子扫描件。
(二)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变更页电子扫描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须上传免试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
4.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须上传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学历、工作年限证明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PDF或JPG格式,免试材料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2.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3.同一位置需上传多张证明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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