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7号)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现就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5月等级性考试和6月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5月等级性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等级性考试科目
5月7日
(星期六)
9:00—10:00
化学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5月8日
(星期日)
9:00—10:00
历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学
(二)6月合格性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合格性考试科目
5月23日(星期一)
-5月30日(星期一)
物理、化学、生物学
技能操作测试
6月28日
(星期二)
9:00—10:00
化学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6月29日
(星期三)
9:00—10:00
历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物学
6月30日
(星期四)
8:00起开考
信息技术
二、报名与报考组织
(一)报名方式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通过登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组织本区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的其他考生(包括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下同)的报名和报考工作。
1.在校生报名报考
在校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
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报考,其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报名报考和相关信息确认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3月24日。各学校根据所在区安排的时间组织本校学生对报名报考信息进行确认。若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出更改申请,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修改要求进行更正。
2.其他考生报名报考
其他考生由本人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报名报考。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3月17日10:00至3月19日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首页(网址:)的“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填写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信息,并在线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已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凭当年注册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号或已获得的学业考报名号登录,登录密码为证件号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数字。
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后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须进行报名报考信息的现场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视为本次报名报考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3日至3月24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请考生与家长持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证件和初中毕(结)业证书[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毕(结)业证书]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
已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区招考机构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后,取得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报考要求
1.5月等级性考试报考要求
5月等级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直接选择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进行报考。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若已取得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直接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在校生在高中期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毕(结)业当年及次年有效,有效期最长截止至2024年;若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的,考生如在2023年及之前毕业,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毕业当年及次年有效;考生如在2024年及之后毕业的,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仅毕业当年有效。
2021学年及之后入学的在校生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均当年有效;若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的,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毕业当年有效。
其他考生在2022年及之前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成绩获得的当年和次年可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其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高考当年及次年有效;若在获得成绩两年内未报名参加高考考证培训机构,则该科目成绩无效。其他考生在2023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2024年及之后参加等级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其等级考成绩均当年有效。
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考时,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出3门科目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首次参加高考前,若报考的等级性考试相关科目缺考,可再次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但必须先注销有效期内前一次相关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如需进行等级性考试科目更换或成绩注销,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相关操作。若在规定时段内未完成相关操作,则系统将默认对其有效期内的成绩进行保留。
2.6月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
6月合格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7门科目。
高一年级合格性考试开考科目为:信息技术。
高二年级合格性考试开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
在高一、高二年级未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高三年级学生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考合格性考试。因休学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报考。
其他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其他说明
从2022年6月合格性考试起,生命科学科目变更为生物学科目,信息科技科目变更为信息技术科目,原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不再开考,之前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考生不得再次报考已合格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在校生若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校就读期间可再次参加对应科目合格性考试作为补考;若有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高中学校组织补考。
其他考生若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再次参加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 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选考6门科目(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是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国际课程班学生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
所有考生完成报名报考后,学校、区统一打印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考生签字后的报名报考确认表由学校、区保管备查,保存期三年。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统计本区报名、报考情况,打印报名、报考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4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三、外省市成绩认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2〕2号)(以下简称外省市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学籍转入本市,下同),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申请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
成绩认定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在2022年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已提交并审核通过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考生,本次无须再申请。
考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实际参加考试为准),其原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考生可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17日至3月19日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学校于3月17日至3月19日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未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可参照外省市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执行。考生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17日至3月19日(9:00—11:00,13:00—16:00)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区招考机构于3月20日完成本区相关学生的申请和审核。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区招考机构于3月23日至3月24日向考生反馈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并于4月4日前将考生签字确认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确认表》交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四、成绩公布
5月等级性考试、6月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及渠道另行通知。
附件:
1.2022年各区其他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2.《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8日
上海自考信息管理系统,转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自考委[2024]1号)及相关考生问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自考委〔2024〕1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本着“规范、稳妥、有序”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广泛调研论证,对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考试计划”)进行调整,制定了《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见附件1,以下简称“新考试计划”)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2026版)》(见附件2,以下简称“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试计划调整
(一)计划调整时间
1.设置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上海自考信息管理系统,过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限2年。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考试计划。
2.过渡期内,所有专业按照旧考试计划安排考试课程。旧考试计划中涉及全国统考课程改造的,由其对应的新课程替代(见附件3)。过渡期结束后,除停考过渡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按新考试计划安排考试课程。
3.停考过渡专业执行旧考试计划,直至停考过渡结束。停考过渡专业中涉及全国统考课程改造的,由其对应的新课程替代(见附件3)。
4.本次未调整的现代物流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仍执行旧考试计划,待国家新规范出台后再行调整。
(二)课程替代
过渡期内,考生仍按旧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未毕业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考试计划课程,可按照新旧课程对照表中的对应关系替代新考试计划课程。
(三)课程免考
在新的免考规定出台前,新考试计划课程免考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毕业与学位
1.专科(高职专科)专业,无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旧考试计划毕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旧考试计划毕业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不安排旧考试计划课程考试。
2.专升本专业,旧考试计划毕业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不安排旧考试计划课程考试。
3.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提前关注主考高校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二、新考试计划相关说明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
新考试计划课程类型分为必设课程和选设课程。专科(高职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专升本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二)教材与考纲
理论课程使用的教材与考纲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类课程使用的教材以主考高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1.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
2.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2026版)
3.上海市全国统考课程改造对应表(2024-2026)↑↑↑↑(请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查看)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考生问答
1.我市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基本情况如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专业规范管理,保障自学考试质量,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对我市自考开考专业进行统一的考试计划调整,形成新版专业考试计划。
本次共公布36个专业的新计划,具体详见《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6版)》。现代物流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国家新规范尚未出台,暂执行旧计划。另有14个专业处于停考过渡期,按旧计划执行至停考过渡结束。
2.新计划有哪些变化?
新计划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考核以及毕业与学位等方面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有两大变化:
(1)专业层次。新计划中专科专业层次统称为“高职专科”或“专科”,本科专业层次统称为“专升本”。
(2)开考课程。新计划中所编制的课程门数、课程内容、课程学分对标各主考高校办学要求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根据要求,专科(高职专科)课程数不少于15门,专升本课程数不少于13门,总学分均不少于70学分。
3.新旧计划过渡期设置以及过渡期内的考试计划如何安排?
为保证新旧计划平稳有序衔接,保护考生利益,设置两年的新旧计划过渡期,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所有专业均执行旧计划。
过渡期结束,除停考过渡专业以外,2026年上半年考试将开考新计划,不再安排旧计划课程(含理论和实践)考试。
4.停考过渡专业如何安排?
停考过渡专业执行旧计划直至该专业的停考过渡期结束。各位考生应做好学业规划,统筹安排考试课程,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各项考试与毕业设计(论文)等任务。停考过渡期一旦结束,将不再安排考试。
5.全国统考课程改造如何理解?
根据全国考委要求,自2024年上半年起,将有依据现有统考课程改造使用的64门全国统考课的课程名称、或课程代码、或课程学分发生变化,简称为改造课程。
过渡期内,我市涉及改造课程47门,从2024年上半年考试起,原课程用改造后的课程替代,毕业时按原课程学分认定。如原英语(二)(14学分)改造为英语(专升本)(7学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开考课程为英语(专升本)(7学分),但申请毕业时该课程仍认定为原来的14学分。在过渡期结束后,按新计划的7学分认定,以此类推。具体课程详见《上海市全国统考课程改造对应表(2024-2026)》。
6.目前正常开考专业有哪些?
目前我市正常开考的专业共计36个。分别是护理学、会计学、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法学、数字媒体艺术、金融学、动画、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投资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小学教育、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英语、日语、会展经济与管理、环境设计、中药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工业设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应用日语、会展策划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
7.处于停考过渡专业有哪些?
目前我市处于停考过渡的专业共计14个,具体如下:
2024年4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24年10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关系学。
2025年4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复旦大学新闻学、上海大学工程管理;2025年10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
2026年4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复旦大学行政管理、上海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上海电机学院数控技术;2026年10月最后一次理论考的有上海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上海财经大学大数据与会计、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事务、上海开放大学大数据与会计、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交通运营管理。
8.正常开考专业(不含停考过渡)毕业申请与学位授予如何进行?
无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专科(高职专科)专业,旧考试计划毕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专科(高职专科)专业和专升本专业,旧考试计划毕业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考生申请学士学位,须遵循主考高校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
9.过渡期结束后,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是否有效,如何顶替?
在过渡期结束,新计划执行后,考生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能顶替的课程依然有效。顶替关系主要采取课程对课程方式,大部分课程可以按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中的对应关系一一顶替,少量课程是一对多或者多对多的对应顶替关系,具体详见《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考试计划课程对照表(2026版)》。
10.新旧课程顶替需要考生办理手续吗?
新旧课程顶替无需考生办理手续,考生服务平台考籍系统会按照对应逻辑关系自动匹配,进行顶替。
11.新旧课程顶替关系可以在所有专业中通用吗?
由于不同专业新旧计划课程设置及要求不同上海自考信息管理系统,转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自考委[2024]1号)及相关考生问答,所以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及说明只适用于本专业,不能类推到其他专业。
12.新计划中的教材与考纲何时公布?
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与考纲,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陆续公布;市级统考课程的教材与考纲,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各主考高校将在2025年10月前陆续公布。
13.过渡期内是否接受新考生报名?
过渡期内,新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停考过渡专业除外)。特别提醒,新考生一定要仔细研读新计划和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对过渡期内的课程报考作出合理安排。
14.课程转考如何认定?
现有课程转入确认,按照省际转考规定执行。新课程在转入确认后,至2026年执行新计划方可使用。转出课程认定,按照转入省市规定执行。
15.过渡期内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正常开考专业,考生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1)考试安排。自2026年上半年开始,将按照新计划课程安排考试,2025年下半年将是旧计划课程最后一次考试。要提前做好过渡期内的课程报考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
(2)新旧课程对照。过渡期结束后,将实施新计划,考生所通过的旧课程将根据对照关系转换为新课程,考生要仔细研读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并做好后续课程报考准备。
对于停考过渡专业,考生要按照上述说明,做好停考过渡期内的考试和毕业等规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举行,疫情防控要求看这里
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3日举行。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0月12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及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实名申领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渝康码状态异常的考生,须按照重庆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转码条件完成核酸检测,及时进行转码申报。
(二)所有考生须于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1日15:00期间,每日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入“重庆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完成每日健康状况登记。考生进入该系统进行微信绑定后,可通过“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健康上报—自学考试”菜单进行登记。
二、入场要求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错峰、有序进入考点、考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检查。考生进入考点须提供“两证两码一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渝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检查符合要求且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扫场所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提交48小时内重庆市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电子或纸质均可)。
以下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2次重庆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电子或纸质均可),且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考前7天内,国内低风险区来渝返渝的考生;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出现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健康异常情况的考生。
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渝康码异常者(非绿码)、核酸检测结果异常者、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均不得参加考试。
(四)渝康码及核酸检测结果均正常,体温≥37.3℃的考生,须配合考点进行专业评估研判,并服从考点的相应安排。
(五)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三、应试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了解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各项措施,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的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集、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做好赴考途中的卫生防护。
市外考生应于考前7天(即10月15日0点前)返回重庆,并按照重庆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举行,疫情防控要求看这里,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二)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均须全程佩戴口罩,且不得影响接受入场身份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须根据考点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三)考生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其做好相关工作。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指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间距学什么技能好,不扎堆、不驻留,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检查、询问及排查。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防控政策等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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