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在职课程培训班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后,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同等学力统一考试(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可申请进入论文写作阶段,通过答辩后,授予国家正式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统一编号)。

中国人民大学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中国人民大学在95个一级学科中,有九大学科评估结果为A+(全国排名第一)。分别是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业务熟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勇于探索,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学什么技能好,均可报名参加在职课程培训班学习。

教学方式:

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每个月集中1~2个周末授课。

学习期限:

1.5年-2年

学费:

3.2万元-6万元

报名手续及所需材料:

1、核验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学位查询结果;

2、填写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3、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5张一寸白底彩照和3张二寸同一底片白底彩照(可在入学后补交)。

缴费方式:

根据学院财务要求,汇款至相应高校本部财务处指定学费账户。

授予证书:

根据学校要求,经过考核,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必修课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颁发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后,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同等学力统一考试(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可申请进入论文写作阶段,通过答辩后,授予国家正式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统一编号)。可通过教育部学位认证中心查询认证。

更新日期:5小时前发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艺术学院2014年11月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2014年11月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课程班学员可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即本次学位申请者须于2011年12月前获学士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艺术学院2013级、2012级和更早的学员,都可以申请学位。

1、学员申硕须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登记表上需粘贴一张2寸近期纸质照片,要求蓝底,类似身份证照的正面免冠照片,不能是侧身照;纸质照片直接粘贴到登记表上,不需要再额外上交,也不能直接在表格中插入电子版;照片今后还会用到,所以电子底版务必妥善保存好)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只交证书内页即可,不用证书外壳;原件要暂存在艺术学院,待审核通过后返还;复印件请按证书原始大小复印,不能放大或缩小)

③科研成果承诺书(承诺书仅用于表明,学员已了解关于同等学力科研的国家规定,承诺在答辩前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④第一项“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上粘贴的2寸照片的电子底版(最好直接和照相馆要来底版,要求尺寸大于360×480像素,以个人姓名重命名,用U盘或刻录光盘拷贝交来)

申硕表格及填表说明下载网址:we-.html

艺术学院官网网址:

以上所有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袋子封面需要写上姓名、入学年级、专业),在11月16日前的工作日交到艺术学院教务科(中国人民大学艺术楼502室),本人不能来的可以请他人代交,外地学员可以将材料快递到教务科。

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艺术楼502室

收件人:王卫兵老师

电话:,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6日

注:学员提交申请材料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艺术学院2014年11月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教务科老师才能在研究生院系统录入申硕信息,故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后,请学员加艺术学院申硕QQ群: 。加群时,请备注姓名、专业,未备注的不予通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考证培训机构,未提交材料的不予通过。

今后考试相关通知也都会发布到群里。

艺术学院

2014年11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专业,艺术学院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

艺术学院2012—2013学年第2学期

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一、学员申请学位提交申请材料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进修班学员可提出申请硕士学位。

1、学员申硕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登记表需粘贴2寸蓝底近期纸质照片,不能使用电子版照片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须暂存在学院,待审核通过后返还。

(3)科研成果承诺书

(4)第一项“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粘贴的2寸蓝底近照的电子版本(要求大于180×240像素,可拷贝后到教务科提交,也可发邮件至 )

申硕表格及填表说明下载网址: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培养→下载专区,网址:we-.html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8日

注:学员提交申请材料后,才能在研究生院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申请信息表》。《申请信息表》须学员本人签字确认,通过申请的学员还需要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及采集指纹学什么技能好,相关工作需要预留时间,所以请学员严格按照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下学期工作安排:登录研究生院网站选择考试科目及交费等

2月21日—3月1日,学员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费通知单》

注:已申请学位的老学员,如有不及格或缺考科目, 2月21日— 3月1日期间同样需要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需要补交考试费。须补交考试费者,如逾期未补交费用不能参加题库考试和全国水平考试。

3月2日—3月4日,学员持《交费通知单》到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B座四层会议室交费。每天8:30—11:30,13:00—16: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专业,艺术学院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中午不办公。

注:根据研究生院规定,提交了申请材料的学员,无论是否交费,均开始计算资格有效期(四年内有效)。对于提交材料后因各种原因未能缴费参加考试的学员,已开始计算资格期。如本人不能来交费,也可以由朋友携带交费通知单代交。

3月9日—3月19日,学员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提交题库考试申请

注:提交题库考试申请时,学员可以根据个人复习情况,在四门题库科目中任意选择几科参加考试。但网上选择了考试科目后不能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计算考试费用。

特别强调,我院学员只能进入“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对应的系统选考,不能在上海考试。如同时两地都选了考试科目,上海系统的记录按缺考处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专业,将重复收费。

3月29日后,学员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试安排通知单》

下载《交费通知单》、《考试安排通知单》及选考网址: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网址:,在打开的页面中找到“申请学位考试”,按提示操作。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4月13日、14日的上午、下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注:如有特殊情况,考试也可能会安排在 4月11日、12日晚(18:00-21:00)。详细考试时间、地点以3月29日后,学员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的《考试安排通知单》为准。

四、注意事项

每学期末,艺术学院都会在网上公布下一学期同等学力工作安排,其中包括下一学期题库考试科目网上选考的时间,请各位学员及时上网查看,按时进行选考。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 王老师

资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A座1001室

邮编:

艺术学院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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