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北京邮电大学MBA各校招生简章2024汇总!

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2025年: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可以参加“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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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需要多少分,毕业后有什么用处?

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的考试分数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课程考试和申硕考试。课程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通常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申硕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包括外国语和学科综合两门科目考证培训机构,每科满分100分,60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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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是学分制吗,学制几年?

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这意味着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一定的学分,才能顺利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分制的实施,使得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进度,灵活安排学习计划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北京邮电大学MBA各校招生简章2024汇总!,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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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5研究生分数线 附历年考研录取分数线

河北经贸大学2024考研分数线是多少?2024考研国家线是多少?分数线这条“横线”关系着各位考生是否可以如愿进入复试。在职研究生网小编整理了“河北经贸大学2024考研录取分数线”内容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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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从哪看?就业前景如何?

目前大家一般都在在职研究生网查看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通常情况下,拥有大专学历或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报名参加课程班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时,需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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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有什么?附报考流程

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于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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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分数是多少?毕业证书有哪些?

2025年河北经贸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涵盖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法律、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等多个专业。各专业的招生分数线有所不同,但整体而言,考生需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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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一览表2025年!一年多少钱?

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有金融学、民商法学、统计学、企业管理、经济法学等多个,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费都是1万,平均一年大概0.33万左右。报读者能边工作边学习,保证稳定的经济收入,减轻缴纳学费所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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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时间什么时候公布?

现在很多院校都开设了在职研究生课程,每年都有很多人前来报名和咨询。其中不少人打算报考河北经贸大学,但他们对报名时间不是很清楚。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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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2025年

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2025年: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可以参加“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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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有什么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坚持走立德树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随着在职教育被普遍认可,该校开设的在职研课程受到很多学员的咨询,那么参加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有什么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

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我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在线的形式进行。远程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学院公布的复试须知进行操作。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要求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及成员

法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监督组及成员

法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等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等,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法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

电子信箱:

二、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进位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在线的形式进行。远程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学院公布的复试须知进行操作。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一同进行。同等学力加试(每门100分)。考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一)审核内容

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免冠二寸照、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核,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思想政治鉴定

(1)思想政治鉴定

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免冠二寸照、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要求考生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请勿使用精修或者美颜后的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和初试准考证。

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②对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考证培训机构,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二)审核程序

我院指定专人,在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复试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严防复试“替考”。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请各位考生于3月27日12:00之前将上述材料以图片或者PDF文件形式(建议打包发送,审核老师下载审核时不容易遗漏。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准考证号。每张图片或者文件的大小不要超过2M)发送到指定邮箱:

法学学术硕士发送至

法律硕士(非法学)发送至

法律硕士(法学)发送至

注: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部分材料的,请填写承诺书(在附件),并将承诺书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到指定邮箱。须承诺在3天内按照上述通知的具体要求补全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安排

3月26日左右,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3月26日左右,我院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复试过程的顺利进行,我院计划于3月28日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进入候考状态。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模拟)安排简况表

专业

模拟日期

模拟时间

模拟考场

法学

3月28日

8:30

法学模拟考场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3月28日

8:30

法律硕士模拟考场

3月28日左右,我院完成信息审核。

3月29日-31日,我院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进入候考状态。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安排简况表

专业

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

复试考场

法学

3月29日

8:00

390法学01考场390法学02考场

法律(法学)

3月30日

8:00

390法律(法学)01考场390法律(法学)02考场

法律(非法学)

3月31日

8:00

390法律(非法学)01考场390法律(非法学)02考场

预计4月初,我院完成成绩登统及上报。原则上4月上旬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我校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关于调剂的说明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上为同一门类下),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3.调剂的比例

调剂时,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有关专业可适当扩大调剂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0%。

4.调剂政策的说明

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为法律(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

5.调剂流程

调剂复试工作计划于4月8日左右开始,具体流程如下:

预计4月8日左右,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批调剂复试名单,实施第一轮调剂工作。

预计4月12日左右完成第一批次调剂复试、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批调剂拟录取名单,根据情况启动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

预计4月中旬左右完成调剂录取工作。后续核验拟录取考生信息,收集补交材料(包括体检),准备录检。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基本原则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根据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2.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为准。

3.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2)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所有考生在复试结束后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提示,且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才能被确定“拟录取”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接收信息或电话提醒,导致影响录取结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将视为同意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解锁申请。

六、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肝功、胸片、血常规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所在学院。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学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七、拟录取后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东方考研网特地发布关于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招生资讯的通告,内容详尽,包括研究生招生人数、专业目录、考试科目、招生简章,以及历年分数线、成绩查询和复试调剂等重要信息。我们致力于为广大考生提供最新的院校资讯,助力您顺利把握报考时机。同时,网站还设有在线咨询服务,随时为您解答疑问,助您备考无忧。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总分排序。

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2020河北经贸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已公布

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的要求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客观评价、公平公正、以人为本、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与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学术学位各专业原则上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确定复试名单,专业学位各专业原则上按差额比例不低于150%确定复试名单。

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则同时进入复试。

试点学院在学校要求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复试比例,并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3.在确定的复试名单内,同一专业既有全日制又有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分别公布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的确定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3.调剂的比例

调剂时,视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有关专业可适当扩大调剂比例。

4.调剂政策的说明

(1)相关专业接收考试科目代码为“396”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2)英语一与英语二不再区分对待。

(3)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不再区分对待。

(4)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为法律(非法学)的调剂申请。

(5)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0301)的考生,若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须满足法律(法学)专业在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复试资格的审查

1.审核内容

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及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思想政治鉴定

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要求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②对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学什么技能好,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4)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各学院复试细则为准。

2.审核程序

各培养单位须指定专人,在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填写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复试

1.复试形式及科目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1)复试科目

①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

复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会计、审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②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专业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个人专业素质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③其他招生专业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①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专业

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专业:个人专业素质测试(180分);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一同进行,考试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等学力加试(每门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②其他招生专业

其他专业: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一同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每门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注: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根据专业复试科目和考生报考身份进行安排。

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计划于2020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

(2)调剂考生复试计划于5月20日开始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2020河北经贸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已公布,6月底结束。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布调剂信息→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基本原则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注:不包含一志愿调剂考生)。同一专业内,根据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2.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1)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专业除外)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2)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专业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50%+复试成绩×5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享受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按国家相关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2)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3)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待录取”。凡不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审核工作将安排在复试后择期进行。后续会发布相关要求和体检表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后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拟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计划的调整

复试工作开始后,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学院复试工作的开展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及时公布。

此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本方案政策若与学校其他文件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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