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高考志愿@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实行)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中国人民大学

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招生」出品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

第三条 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

第四条 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专科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港澳台免试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除特殊类型招生外,我校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浙江省、上海市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

第十七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在江苏省调档时,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为2B+,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2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已投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六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资格生公示及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高考志愿@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约为2200元/年,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

第三十一条 阳光招生热线:,纪检监督举报电话:,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电子信箱:。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设计:陈曦 跳跳 欣欣蔡

视频:文盈盈

特别支持: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

尊敬的各位考生:

欢迎您关注中国人民大学!为确保您能够正确选择报考点、顺利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本报考点特发此公告提示如下: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根据工作安排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须按时重传),待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3.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网址: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应当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学校代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本报考点仅以北京市社保卡及“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为在京工作证明,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及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薄)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④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设计专业(代码:)考生;

⑤报考单独考试(不含援藏计划单独考试)考生;

⑥报考强军计划考生;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报考军事院校、“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根据《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应当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4.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学什么技能好,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中国人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5.报名与确认期间,考生应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网址:)查收研招网信息,并关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查阅本报考点报名公告和关于报考点选择的提醒。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即可关注。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因涉及将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转户口、调档案等问题,请考生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

8.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学历认证。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扫描件,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核验。

9.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tm)报名。

10.网上报名成功后,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须按照本报考点公告要求于11月初进行网上确认工作,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须在10月中下旬关注我校“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查看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有关网上确认的详细通知。

11.在本报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申请材料,我校考点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

请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研招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及相应公众号上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特此公告,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网上确认公告

本公告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择中国人民大学考点考生查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按照报考点的时间安排进行网上确认。只有完成以上步骤,报名流程才完成。中国人民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02)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

一、“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的考生,须满足《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要求。

(一)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

1.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且现学习单位为北京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且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非应届考生;

3.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且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的非应届考生(需满足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4.其他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应当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详见:)。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现学习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应当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三)报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宗教学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须选择“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

不满足在“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的其他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确认、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1102-中国人民大学”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上传材料的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09:00—11月5日中午12:00。

重传材料的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09:00—11月5日中午12:00。

网上审核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09:00—11月5日下午16:00。

建议尽量不要在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网上确认期间须每半天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系统反馈“待补充材料”,则考生须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逾期不补充(或修改)或补充(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者,网上确认未通过。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wsqr/stu/

或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

请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人大研招网()以及我校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订阅)查看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流程进行网上确认。

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及报考单位报考公告,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予确认。

(三)按照“研招网”网上确认的要求,考生上传电子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确认手续。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审核后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如系统反馈“审核通过”,则说明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如系统反馈“待补充材料”,则考生须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逾期不补充(或修改)或补充(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者,网上确认未通过。如系统反馈“审核不通过”,则考生不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网上确认未通过。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流程安排

(一)考生凭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二)认真阅读《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及报考单位公告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上传材料

1.准考证照片要求(必传)

(1)本人近三个月内白色背景、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

(2)仅支持jpg格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网上确认公告,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考什么证赚钱多,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必传)

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

3.其他补充材料

(1)身份认证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截至2023年12月24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a.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的扫描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原件照片;

c.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证书(以硕士或博士身份报考,须提供硕士或博士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照片。

(3)户籍比对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薄)个人信息页〔集体户口须同时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4)社保比对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及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的证明。

下载地址:

(5)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

(7)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8)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由就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能够体现“在校研究生”身份的有部门盖章的材料)。

(9)在京高校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须提供由就读单位第二学士学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其在学信网的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籍证明)(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能够体现“二学位”身份的有部门盖章的材料)。

(10)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图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1102-中国人民大学”考点网上确认特别提示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网上确认期间须每半天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提示“待补充材料”,则考生应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材料。

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网上确认期间不能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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