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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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质保期规定,浅谈质保问题中建设单位的通知义务
”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首先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建设单位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保修的情况下,不能直接选择要求施工单位支付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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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什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是什么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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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是什么?谁能够说一下?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