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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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工程施工总承包,委托他人代办工程承包资质的合同无效
2016年3月23日,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资质申报代理协议》,协议约定乙方代理甲方申报并获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相关事宜。建筑行业中委托他人代办工程承包资质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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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师报考的资格,神反转:女注册电气工程师被举报资格造假,遭取消考试成绩,起诉获胜又恢复
本案中原告真实所在单位联通公司出具证明显示在参加2013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基础考试、2014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专业考试时为原告开具了工作证明。此案的核心是张工是否有报考资格,按照报考条件,对于工作实践的描述是“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