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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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地产评估师,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魏巍、崔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魏巍、崔松:魏巍、崔松作为签字资产评估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魏巍、崔松:魏巍、崔松作为签字资产评估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