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分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浙人社发[2020]47号)《关于公布宁波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及职称自主评审(评聘)单位目录的通知》(南人社面[2023]5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8日
一、申报范围
(一)宁波市范围内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缴纳社保时问计算至中报当年12月31日)。
(二)档案不在宁波,但在我市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设在宁波,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的社保的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
(三)学历经认定并从事生态环境专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我市合法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
(四)区(县、市)委托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中评委”]评审的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同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列入中报范围(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浙环发[2019]15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中有关工程师规定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含)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2023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实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含以上。
(三)不具备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量化评价标准,其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不含继续教育分值 )。
(四)任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需转评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号)精神,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中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体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代表作品等标志性业绩。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应符合《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 》(浙环人[2018]2号)规定的续教育学时要求。具体核实中报人员近3年(2021-2023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公需科目每年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实行附加分制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相关学时证明从市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管理系统(,)中下载。博士研究生、资历未满自评分达标及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技术职务当年至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三)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申报核定岗位。
(四)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价条件》第二十七条规定及英他职称评审纪律相关规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中报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中报实行网上中报。通过个人申报(须先行建立个人业绩库,并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区(县、市)人事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报送至市中评委办公室。
(一)个人中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联务任职责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 )并对!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学历或资历不符,量化评价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申报人员,需上传《工程师职务资格量化评价表》(附件4)扫描件。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中撤人员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村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自评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须对自评分进行复核。
(三)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推荐。根据申报对象单位求属关系,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其中市直企事业单位提交至市中评委办公室。
(四)报送纸质材料,市中评委办公室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导出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3份,A3骑缝装订,不得增页、附页,经所在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市中评委办公室
(五)面试答辩。由市中评委组织面试答辩,面试成绩将作为专家评审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评审。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帐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帐号相同,自行注册,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申报人员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政策标准等需上传完整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政策标准等需至少上传项目封面页或相关依据证明作为业绩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须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上述范围以外的申报材料请勿上传申报。
申报期间内,论文期刊类业绩已录用而未见刊的,可先上传论文录用证明,但不作为有效业绩;在评审开始前若论文或著作正式发表,可将期刊或著作封面、目录页、论文页等相关佐证材料寄送至市中评委办公室,即可视作有效业绩材料。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通过现工作单位(实际工作单位)申报并公示,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单位填在人力资源派遣机构栏。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
(二)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取得,不能自动提取及非《评价条件》中所列专业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三)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人力社保厅文件[浙人社发[2019]21号)要求,本省内中报人员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若社保记承获取不完整的,需提供与任职经历相一致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在省外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证书发放。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至浙江政务服务网“职称评审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五)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收取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费180元/人。
(六)申报时间节点,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期不再受理。
(七)评审文档下载。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网址:://,栏目:“信息公开”一“干部人事信息”).相关评审工作咨询可加 OQ群: (宁波市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群 )。
2021年广东事业单位统考公告已于7月5日10点30分发布【点击查看完整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6:00,本次报考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的考生请注意,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本次招考人数为1人,政治面貌为不限环保助理工程师,2021年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1名助理工程师,难度相对来说适中,但是想要报考的考生也需要多加注意,另外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的招聘对象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学位要求为不限。因此考生一定要多加注意。报名前检查自己是否满足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的要求。另外,不满足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要求的环保助理工程师,可以看看职位表的其他岗位【下载职位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还整理了广东各地市的事业单位招考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1年鹤山市宅梧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助理工程师公告
岗位代码:29
招聘人数:1人
岗位描述:提供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城镇建设等技术
考区:江门
户籍要求:广东省/江门市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以上
单位编号:
民族:不限
政治面貌:不限
研究方向及业绩成果;不限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学位要求:不限
专业要求_研究生
专业要求_本科
专业要求_专科
应用经济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统计学类(),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统计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环境保护类()
笔试事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定于2021年8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免费练习: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备考资料/每日练习
图书资料:
2021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图书教材
网络课程:
2021年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线上网络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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