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来啦!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4.1.5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51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评估结果和整合精简结论。经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意见,协调处理形成了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DBJ 15-93-2013

实施时间:2003/8/1

主编单位: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5.2.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应有其放射性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5.2.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应有产品的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DBJ 15-95-2013

实施时间:2003/8/1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7.4.2框架肋梁的纵筋应有不小于75%的总纵筋穿过柱子或锚入柱内。

8.3.2 在柱周边 (如图8.3.2)应设置实心区域,且实心区域不应小于柱截面边缘向外1.5倍板厚。

1—节点核心区;2—节点外核心区;

3—框架肋梁;4—肋;5—空心内模;

6—实心区域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标准编号:-101-2014

实施时间:2014/12/1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5.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表5.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注:1 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情况特殊或有专门要求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 第6项书库活荷载当书架高度大于2m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 度不小于2.5kN/m2 确定。

3 第7项不包括基础自重、对特殊设备按具体产品情况采用;

4 第8项中的客车活荷载适用于停放载人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消防车活荷载适用于满载总重为的大型车辆,当不符合本表的要求时,应将车轮的局部荷载按结构效应等效原则,换算为等效均布荷载。

5 第8项消防车活荷载及消防车活荷载根据不同板跨和不同折算覆土厚度的取值按附录B表B.0.1~B.0.4采用。

6 第12项楼梯活荷载考什么证赚钱多,对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

7 本表各项荷载不包括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对固定隔墙的自重应按永久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应取不小于1/3的每延米长墙重(kN/m)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计入,且附加值不应小于1.0kN/㎡。

表5.1.3 特殊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

注:1 第1项当医疗设备型号于表中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 第2项商品包装容重分类按附录A.2确定,(1)~(3)、(5)、(6)条考虑了起重量以内的叉车作业。

3 第3项物资分类按附录A.3确定,(2)三类机电产品活荷载适用于货架情况,堆码情况标准值不小于9.0 kN/㎡;(3)三类化工、轻工物资库及(4)建筑材料库活荷载适用于楼面计算,地面计算的情况标准值不小于30.0 kN/㎡。

5.3.1 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5.3.1的规定。

表5.3.1 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注:1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2;

2 当上人的屋面兼作其他用途时,应按相应楼面活荷载采用;

3 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应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屋面活荷载;

4 屋顶花园活荷载不应包括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

5 有太阳能板的屋面活荷载有资料时可按实际采用。

7.1.2 各市、县基本风压应按本规范表7.1.2给出的50年重现期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kN/m2。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大跨度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的取值应当适当提高,并应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表7.1.2 广东省各市县风压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

标准编号:-51-2007

实施时间:2007/4/15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5.1.1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作为选择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未端设备、确定管道直径、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5.4.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的热源:

1 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 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 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建筑;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

标准编号:-71-2010

实施时间:2010/10/1

主编单位: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1.1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作为选择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未端设备、确定管道直径、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5.4.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的热源:

1 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 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 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建筑;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标准编号:-52-2007

实施时间:2007/4/15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3.2.7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其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3.2.12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置在上部无飘板的凸阳台(露台)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其支架应与阳台地面预埋件

连接牢固,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2 挂在阳台栏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连接牢固;

3 嵌入阳台栏板的太阳能集热器,则本身构成阳台栏板或栏板的一部分,应满足其刚

度、强度及防雷电、抗(台)风、抗震等围护和防护功能要求。

3.2.13.3 设置在外墙面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墙面上的预埋件连接牢固,必要时在预埋件处增设混凝土构造柱,并应满足防水、防锈、防腐等要求;

3.3.5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预先设计设置承载梁(板)构件或埋设预埋件或其他连接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3.3.6 当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面,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3.3.8 砌体结构、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太阳能集热器和贮水箱的支承结构。

3.5.2 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4.4.2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应根

据不同地区采取防冻、防过热、防雷、抗风、抗震、抗雹等技术措施。

4.5.14.2嵌入或构成建筑屋面、阳台、墙面或建筑其它部位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满足其作为建筑围护结构时的刚度、强度、热工、锚固、承载、防护、防水、隔热、隔声、保温等功能;

4.5.14.3 架空在建筑屋面和附着在阳台或墙面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具有相应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

4.5.14.4 安装在建筑上或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有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措施。

5.3.5 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和金属管路系统应与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编号:-65-2009

实施时间:2009/7/1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按施工图审查程序重新进行审查备案,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到工程所在地节能备案机构进行备案,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确认。

3.3.1 建筑节能工程应当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备案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3.3.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施工。

外墙外保温工程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间进行安全评估,并应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确认。

4.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浅色饰面材料,其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遮阳、通风等隔热构造,其构件的尺寸、角度等参数及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的构造热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6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匀质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非匀质保温隔热砌块或构件的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穿越保温层的预埋或后置锚固件的防水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和抗风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6.2.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及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和抗风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 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屋面浅色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采光屋面的气密性、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3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系统的安装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 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13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现场检测;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测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9.2.3 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改;

3 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4 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11 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 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表9.2.11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采用变频装置的系统,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时,应先对表9.2.11中序号3~7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期内,必须补做序号1、2项目的检测。对于采用变频装置的系统,所有检测项目均应在制冷期内检测(有恒温恒湿要求房间的温湿度检测除外)。

表9.2.11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与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现场检测;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现场检测报告等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的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表10.2.2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1.2.5 通风与空调的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黑盒法检测系统功能,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13.0.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均应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38-2005

实施时间:2005/5/1

主编单位: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5.4.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来啦!,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

6.4.9 排水固结法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排水体处理深度范围内及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或静力触探和室内土工试验;

9. 4. 5 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4.4.1 污染土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应采用载荷试验确定。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91-2012

实施时间:2013/4/1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4.1.5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51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4.1.6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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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标准编号:-34-2004

实施时间:2004/4/1

主编单位:广州市设计院

3.0.3 凡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类别为A类,但由于空间高度较高,采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有效探测,扑灭及控制火灾的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应能有效探测和判定火源;

2 系统设计流量应保证在保护范围内设计同时开放的喷头、水炮,在规定持续喷水时间内持续喷水;

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灭火时间不应低于 1 小时。在这一时间范围内,可根据火灾扑灭情况,人工或自动关闭系统及复位。

4 喷头、水炮喷水时,不应受到障碍物的阻挡。

9.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均应确保持续喷水时间内系统用水量的要求。

9.1.3 如采用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

2 市政进水管的水量及水压应能满足整个系统的水量及水压要求;

3 市政进水管与系统管道的连接处应设置检修阀门及倒流防止器。

9.1.4 如采用屋顶水池、高位水池直接供水时可不再另设高位水箱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系统用水量的要求;

2 应与生活水池分开设置;

3 设置高度应能满足整个系统的压力要求;

9.2.1 当给水水源的水压水量不能同时保证系统的水量及水压要求时,应设置独立的供水泵组。

13.1.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消防窎远。

13.3.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火灾警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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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编号:-48-2005

实施时间:2005/11/15

主编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广东金关安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1.1系统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4.1.2 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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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75-2010

实施时间:2011/2/1

主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4.0.5 节能、隔热设计计算时,发射隔热涂料饰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取值应采用污染修正系数进行修正,污染修正系数应按式4.0.5-1计算,污染修正后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按式4.0.5-2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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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设计规程

标准编号:-102-2014

实施时间:2015/6/1

主编单位:广东省钢结构协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2 高层建筑钢结构的体系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并应提供一条或多条风荷载及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刚度和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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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承重墙体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82-2011

实施时间:2011/10/1

主编单位: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3.1.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所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浆及其配套材料所采用的原材料和制品,必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的规定。

4.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与抹灰,应根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品种、密度、强度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通过试验选择性能适宜的专用砂浆。

4.2.2(9)受力构件不应直接与外墙砌块连接,严禁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墙体上直接吊挂饰面。

5.1.6砌筑时必须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表面浮灰清理。

6.1.2外墙抹灰层与砌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脱落等有安全隐患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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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工程技术规程

标准编号:-18-2014

实施时间:2014/11/1

主编单位:广州大学、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3.1.1 砌块墙体所用的材料和制品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民用建筑工程室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有害和对环境有污染。

5.2.1不得使用龄期不足28d、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

6.1.2 抹灰层与砌体之间、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6.1.3 外墙抹灰层与饰面材料的粘结强度必须符合《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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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100-2014

实施时间:2014/12/1

主编单位:广州大学

3.1.2 种植屋面工程的结构承载力设计,必须计算种植荷载。种植屋面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成种植屋面前,应对原结构进行安全鉴定。4.1.5 种植屋面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且最上道防水层必须采用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b是,工程结算知识讲解

工程结算: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完成工程任务后,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结算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的目的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以实现“商品销售”。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额较大,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对于施工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工程结算的分类

建筑产品价值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工程结算必须采取阶段性结算的方法。工程结算一般可分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两种。工程价款结算指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施工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展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b是,工程结算知识讲解,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

(一)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我国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

1.按月结算方式

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方式。

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3.分段结算方式

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的划分标准,按合同规定。(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建设单位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企业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和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制。在目标结款方式中,对控制面的设定应明确描述,便于量化和质量控制,同时要适应项目资金的供应周期和支付频率。

5.结算双方约定并经开户建设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

工程项目开工前,为了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一定限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此预付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工程项目备主要材料和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1.预付备料款限额

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工程项目中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重;(2)材料储备期;(3)施工工期。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计算,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可按预付款占工程合同造

价的额度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预付备料款限额=工程合同造价×预付备料款额度

式中,预付备料款额度:

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年建筑工程(包括水、电、暖)工程量的30%;

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年安装工程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大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对于材料由建设单位供给的只包工不包料工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b是,则可以不预付工程备料款

2.预付备料款扣回

当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工程所需储备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逐步减少,建设单位应将开工前预付的备料款,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并在竣工结算前全部扣清。

那么,工程进展到什么时候应该开始起扣工程预付备料款呢?

应该说,当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的价值,恰好等于工程预付备料款数额时开始起扣。基本表达式:T=P-M/N

T-起扣点,预付的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程量(金额)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M-预付的备料款(实付)

N-主要材料所占比例

(三)工程进度款结算

工程进度款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合同的规定,以当月(期)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一般在月初结算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分三种情况,即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工程尾期结算三种。

1.开工前期进度款结算

从工程项目开工,到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小于“起扣点”,这期间称为开工前期。

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等于当月(期)已完成的产值。

2.施工中期进度款结算

当工程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达到“起扣点”以后,至工程竣工结束前一个月,这期间称为施工中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扣除当月(期)

应扣回的工程预付备料款。其计算公式为:对于“起扣点”恰好处于本月完成产值的当月,其计算公式为:

3.工程尾期进度款结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视保修情况最后支付。工程尾期(最后月)的进度款,除按施工中期的办法结算外,尚应扣留“保留金”。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保留金比例:按合同规定计取,一般取5%

【例】某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工期为五个月;工程预付备料款额度为工程合同造价的20%;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经测算其主要材料费所占比重为60%;工程保留金为工程合同造价的5%;各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求该工程如何按月结算工程款?月份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合计完成产值(万元)

【例】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8%;工程进度款达到68%时,开始起扣工程预付备料款。经测算,其主材费所占比重为56%,设该企业在累计完成工程进度64%后的当月,完成工程的产值为80万元。试计算该月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及应归还的工程预付备料款。

(四)竣工结算的概念

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

竣工结算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签证等实际情况由施工企业负责编制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工程施工遇软弱土、流砂、阴河、古墓、孤石等,必然会引起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原施工图预算中未包括的内容。因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变更情况进行竣工结算。

(五)竣工结算的作用

1.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费用的依据;

2.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3.竣工结算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依据。

(六)竣工结算的方式

1.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方式

该结算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的原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凡原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历次发生的由于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所增减的费用等。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考什么证赚钱多,与原施工图预算一起构成竣工结算文件,交付建设单位经审计后办理竣工结算。这种结算方式,难以预先估计工程总的费用变化幅度,往往会造成追加工程投资的现象。

2.预算包干结算方式

预算包干结算,也称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结算。即在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同时,另外计取预算外包干费。

预算外包干费=施工图预算造价×包干系数

结算工程价款=施工图预算造价×(1+包干系数)

式中,包干系数:由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双方商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在签订合同条款时,预算外包干费要明确包干范围。这种结算方式,可以减少签证方面的扯皮现象,预先估计总的工程造价。

3.每平方米造价包干结算方式

该结算方式是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或概算指标,事先协定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然后按建筑面积汇总计取工程造价,确定应付的工程价款。

4.招、投标结算方式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按照中标报价、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

奖惩规定、付款及结算方式等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的工程造价就是结算造价。工程竣工结算时,奖惩费用、包干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项目另行计算。

(七)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单;

2.经审批的原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合同或协议;

3.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经审批的原施工图;

4.现行预算定额、地区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价差调整文件以及各项

费用指标等资料;

5.工程竣工图和隐蔽工程记录;

6.现场零星用工和借工签证;

7.其他有关资料及现场记录。

(八)竣工结算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只是结合施工中设计变更、材料价差等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施工图预算基础上作部分增减调整。

1.工程量差的调整

工程量的量差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发生的差异。

这是编制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这部分量差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种原因,设计单位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2)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比较多见,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某种材料缺货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3)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意向和资金筹措到位的情况,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或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4)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是因为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不足之处,经设计单位同意提出设计变更。

(5)施工中遇到某种特殊情况引起的设计变更

在施工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开挖后遇到古墓、枯井、孤石、流砂、阴河等,需要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增减工程量的直接费,通常采用本地区规定的表格进行。

2.材料价差的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是否有?)

材料价差,是指因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或建筑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材料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存在差异,或因材料代用发生的价格差额。

在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的调整范围应严格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允许擅自调整。由建设单位供应并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施工企业的材料,在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材料价差由建设单位单独核算,在编制工程决算时摊入工程成本。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进行价差调整,必须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单项调整和按系数调整两种。一般工程中常用的主材采用单项调整法。

3.费用调整

费用调整,是指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计费基础,计算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调整。工程量的增减变化,会引起的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增减,这些

费用应按当地费用定额的规定作相应调整。各种材料价差一般不调整间接费。因为费用定额是在正常条件下制定的,不能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变动。但各种材料价差应列入工程预算成本,按当地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计划利润和税金。其它费用,如属于政策性的调整费、因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窝工费用、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的清工和借工费用等,应按照当地的规定计算方式在结算时一次清算另外,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使用建设单位的水、电费用,也应按规定在工程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作到工完账清。

(九)单位(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

竣工结算书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说明;

2.工程竣工结算费用计取程序表;

3.工程设计变更直接费调整计算表;

4.材料价差调整计算表;

5.原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书及施工合同关条款。

(一)、工程竣工决算的概念

竣工决算是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财务及有关部门,以竣结算等资料为基础,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预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投资方向调节税支出费用等。它是考核建设成本的重要依据。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为有关部门制定类似工程的建设计划和修订概预算定额指标提供资料和经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竣工决算的作用

1、全面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财务情况

2、有利于节约基建投资

3、有利于经济核算

4、考核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提高管理水平

5、正确编制竣工决算,有利于进行“三算”对比。即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的对比

(三)、竣工决算的主要内容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设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四)、竣工决算表的编制

1大、中型建设项目概况表

此表用来反映建设项目总投资、基建投资支出、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材料消耗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设计、概算数额与实际完成数额的情况。

其具体内容和填写要求如下:

1).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主要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应按全称名填写。

2).各项目的设计、概算、计划指标均为批准的设计文件、概算和计划等确定的指标数据。

4).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的实际数据,是指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中的数据。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单位生产能力、单位投资增加的

生产能力(如:t/万元)、单位生产成本和投资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资效果的综合性指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

①计价规范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就承包式而言: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工程清单计价活动;

②计价规范1.0.3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适用于本规范,是以资金来源的角度规定的适用范围;

计价规范的构成体系: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①正文共包括五章: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②附录共五部分:分别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五个专业设置的。

计价规范的六条强制性条文:

1.0.3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3.2.2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3.2.4条: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确定。

3.2.5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6条: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计价规范的特点:

①强制性;②实用性;③竞争性;④通用性;几个基本概念

⒈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⒉作用:它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资询单位编制的,是投标人投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双方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

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各分部分项实体工程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清单。

⒋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清单。

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以便使投标人能对工程有全面而

充分的了解,因此其内容应全面、准确、无误。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表两大部分:

①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

②工程量清单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三个清单

组成:(详细格式见表)

1、格式: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四部分组成;

2、编制依据:

(1)根据文件的内容;

(3)施工图的设计文件;

(4)计价规范及其附录:A、B、C、D、E;

(5)合理的施工方法;

3、编制步骤:

(1)熟悉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计价规范和其它相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

(2)根据施工图纸及其附录中的附录项目和项目特征,确定清单项目;

(3)根据施工图纸文件,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计算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

(4)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提示的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结合施工图设计实际情况,确定清单项目名称下应填写的施工过程,它是进行组价的内容。

(5)按规定的统计格式,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4、关于项目编码的规定:

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各级编码代表含义如下:

①第一级表示分类码(二位):

01-建筑工程;02-装饰装修工程;03-安装工程;

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

②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二位);③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二位);

④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码(三位);⑤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码(三位);

5、编制时应用注意的问题:

①编制时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工程规则的四统一;

②清单项目的设置必须与计价规范中附录规定的项目相一致,并且做到不漏项,

不重复计算;

③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一定要详细、全面、保证投标人正确报价;

④工程量计算尽量准确无误,以便投标人准确报价,减少合同实施中的纠纷问题;

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项目,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实行;

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名称”页数和页码按正确填写。

1、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

(1)通用项目根据项目特征发生,也可参考下表:

序项目名称发生情况说明

1环境保护一般情况均发生

2文明施工凡按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实施者发生

3安全施工一般情况均发生

4临时施工一般情况均发生

5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发生

6二次搬运场地狭小时发生

7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放机械挖土、吊装、打桩、砼泵及其它需要大型机械施工的工程发生

8混凝土钢筋砼模板及支架砼及钢筋砼及其它需要支模板的工程发生

9脚手架除个别工程外、一般情况均发生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需要进行成品保护时发生

11施工降水及排水在地下水位转高的地下施工的深基础发生

(2)专用项目:考虑不同专业工程的施工需要。并由清单编制人根据专业需要

设置;(建筑工程专用项目费为垂直运输)其它项目清单

1、招标人部分:

(1)预留金;(2)指定分包费;(3)材料购买费;(4)零星工作费;

2、投标人部分:

(1)总承包服务费;(2)零星工作费;(3)查看现场费用;

(4)履约保证金手续费;(5)工程保险费;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程序:

(1)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3)其他项目费=按相关文件及投标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汇总;

(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费率

(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综合税率

单位工程报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综合单价的确定

1、意义:

(1)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内容;

(2)是投标人能否中标的航向标;

(3)是投标人中标后的盈亏的分水岭;

(4)是投标企业整体实力的真实反映;

2、综合单价的组成;

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工程量增减因素、工程中材料的合理损耗八方面组成的;

(1)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清单项目组价内容工程量×企业定额人工消耗量指标×人工工日单价/清单项目工程数量;

现阶段由于企业不具备企业定额,故多大数应按预算定额进行报价,此时,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清单项目内容组价内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预算定额中相应子目人工费;

(2)综合单价中材料费、机械台班使用费计算办法同上;

(3)零星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费率

(4)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率

(5)风险因素,按一定的原理,采取风险系数来反映;

(6)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人工费+综合单价材料费+综合单价机械费+管理费+利润)×(1+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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