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在那里报名,关于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作为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计18学时。注册城乡规划师请登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填写注册城乡规划师相关信息并报名成功,确认获得培训资格。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1200元/人(非注册城乡规划师500元/人)。3.如报名后不能参加培训,请务必于4月13日前登录系统取消报名。

关于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注册城乡规划师在那里报名

各有关单位及各注册城乡规划师: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城乡规划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规划行业的新理念、新技术与新方法,强化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认知与理解,提升专业技术素质,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广西城市规划协会定于4月16日至18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此次培训由《规划师》杂志与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册城乡规划师在那里报名

一、培训对象

注册城乡规划师、国土空间规划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4月16日至18日(4月15日14:30-19:00报到),共3天。

三、培训地点

维也纳国际酒店(南宁东站店)

地址:南宁青秀区仙葫大道18号

电话: –

四、培训内容和师资

1.低成本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点

主讲:阳柳凤,正高级经济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

2.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阶段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审查报批总体要求

主讲:卢诗阳,注册城乡规划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

3.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稿图件编制要求

主讲:程力注册城乡规划师在那里报名,正高级经济师,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规划一分院院长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解读

主讲:李丽,高级工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5.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与创新

主讲:张建荣,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规划师

6.城市地下空间系统性规划设计及立体集约化利用策略

主讲:袁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中国建筑学会地下空间分会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地下空间分会(筹)理事

7.投融资视角下城市更新实施路径

主讲:姚维清,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8.广州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探索与实践

主讲:施雨君注册城乡规划师在那里报名,关于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名城保护所副所长

五、培训学时

培训作为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计18学时。

六、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规模为300人,报满即止。

01

注册城乡规划师请登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填写注册城乡规划师相关信息并报名成功,确认获得培训资格。

02

注册城乡规划师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报名成功后,请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到会务组指定邮箱:,用于信息统计和发票开具。

点击获取报名回执表

03

非注册城乡规划师如需报名参加,请直接将报名回执表(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1200元/人(非注册城乡规划师500元/人)。培训人员报名后请于4月13日前将培训费汇至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户,交费后第二天请与会务组联系确认。使用银行汇款,必须在备注栏写明单位名称或培训人员名单,未能按时缴费者,视同放弃。

培训费发票在培训一周后由会务组统一开具,并将电子(或纸质)发票邮寄至培训人员在报名回执表中所填写的地址。

账户名: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4505 0 054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云景路支行

八、食宿安排

本次培训住宿用餐均由培训人员自理。

九、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培训必须本人参加。

2.培训时凭身份证提前15分钟打卡签到入场。

3.如报名后不能参加培训,请务必于4月13日前登录系统取消报名。

4.培训期间安排随机签到抽查。

5.疫情防控按照培训举办时南宁市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执行。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9〕28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0月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9日上午0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上午0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开始报名,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注册城乡规划师开始报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述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7月29日至8月22日,资格核验时间定于7月29日至8月23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7月30日至8月24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9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4日至10月18日。

(二)报名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要求注册城乡规划师开始报名,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开始啦!,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2.该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413 px,尺寸2.5 cm *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如身份变更,请上传身份变更证明材料;如系军人,请上传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由资格审核部门人员人工核查。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核验。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报考人员监督;凡有举报投诉的,将由报名点所在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若复核确认其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资格人工核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工作实际,我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无需报考人员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统一由报名点所在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查,并贯穿资格考试全过程。

无法通过(或未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以及身份未自动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须由资格审核部门人员在上述规定资格核验时间内对其相关信息进行人工核查。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由资格审核部门人员在上述规定资格核验时间内对其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存疑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进行人工核验。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为。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规定,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我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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